从大学一毕业直到落马,张德明一直在水利水电系统工作,先后担任水产科科长,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局办公室主任、局长助理和临安市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陷入经济困难 竟打起公款主意 “脑子活”“有闯劲”“会做人”是周围同事对张德明的评价。1985年,大学毕业的他被分配到当时的临安县水利局工作。工作第二年,就成了单位的中层副职。1992年,年仅28岁的张德明担任了临安市水利水电局水产科科长。“天之骄子”加青年干部的双重光环照耀下,他的前途看似一片光明。 然而在2006年,张德明迎来了人生的转折期。不仅家庭发生变故,个人对外投资也出现了较大亏损,经济陷入一定的困难,他的思想也开始发生转变。 2007年,张德明担任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主要工作是推广水产养殖技术,为鼓励新技术的应用,上级部门会对养殖户有一定的资金补助。据统计,在张德明所有收受的141.5万元贿赂中,有100余万元是在水产项目申报中索取的。一旦有项目可以申报,张德明就主动找到水产养殖企业,帮助他们申报。如果申报成功,就借口申报项目时需要开支或局里需要开支等理由,开口向养殖户要钱。 “对水产项目申报,实际上张德明在临安是很有权威的。”据办案人员介绍,后来随着国家对水产行业的重视,上级补助资金也逐渐增加,更多水产企业想通过水利局水产技术推广站水产科进行项目申报。 为了顺利获得水产项目补助,养殖户往往只好容忍补助被张德明瓜分掉一部分,有的甚至还希望依靠他获得更多的补助机会,张德明通过这种贪腐方式,在长达10余年的时间里可谓屡试不爽。 三权在握 黑手频频伸向补助资金 “习以为常,数额越来越大,次数越来越多。”随着索贿次数的增加,张德明逐渐把这当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2009年,在申报“2008年度水产种子种苗”项目时,张德明为施某的石蛙养殖场谋取利益,收受好处费10万元;2011年,王某通过张德明的帮忙申报“某休闲渔庄建设”项目。申报之前,张德明告诉王某,项目补助下来后,要拿一笔钱作为项目开支。在张德明的帮助下,休闲鱼庄项目最终获得了财政补助50万元,事后,王某给了张德明20万元现金作为“项目开支费”。当然,所谓的项目开支实际上就是被张德明自己给开支了。 事实上,张德明对经办的项目几乎都是“雁过拔毛”。那时,张德明同时兼任着局里水产养殖业务分管领导、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和水产行业协会会长等职务,“三位一体”的他在水产养殖领域的话语权几乎是一锤定音,任何内部监督消失殆尽。临安范围内的所有水产养殖户本应有公平、公正的环境申请并获得政府相关补助资金,但实际上只有给张德明利益输送的水产养殖户才能获得补助资金。 “临安搞水产养殖的,规模加大一点的基本上都在协会里面,所以项目实施方一般都在里面产生。”据一位同事透露,张德明的权力在当时毫无疑问是具有垄断性的。 官场“失意” 不信苍生信鬼神 2012年,张德明本以为自己很有希望被提拔,在仕途上再上一个台阶。不料,事与愿违。事业和家庭的不顺,让张德明对虚无的宗教产生了莫名的依赖。 从此,他的办公室常年放着几本经书;手机里存有佛经的软件;家中甚至还供奉了两座佛龛。后来,张德明索性就住到了寺庙,一住就是半年,并以大护法的身份,招待外地僧人,俨然成为一名虔诚的“佛教徒”,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事发之后,连张德明本人都觉得自己很可笑:“越想越荒唐,越想越可怕,作为20年党龄的老党员,这种事情居然一点感觉都没有。” 2017年9月22日,张德明因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被临安区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2月2日,张德明因犯受贿罪,被临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70万元。张德明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8年7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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