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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400万!强买强卖3年多,兴化国蟹市场恶势力团伙14人获刑!

2020-8-12 13:21| 发布者: 御城雪| 查看: 53169| 评论: 0|来自: 现代快报讯

摘要: 中国水产频道报道,据悉,兴化市有“中国河蟹养殖第一县(市)”之称,有安丰国蟹和永丰河蟹两个交易市场。然而,红火的河蟹交易市场背后却涌动着一股不和谐的暗流。
  中国水产频道报道,

  据悉,兴化市有“中国河蟹养殖第一县(市)”之称,有安丰国蟹和永丰河蟹两个交易市场。然而,红火的河蟹交易市场背后却涌动着一股不和谐的暗流。

  为牟取非法利益安排专人在螃蟹市场门口拦车,禁止经营者自由进出市场,并自立名目强制收费。记者获悉,经泰州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桂凤、朱广喜等15人(单位)涉嫌强迫交易罪一案,近日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江苏安丰国蟹水产品市场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判处朱桂凤等14名嫌疑人有期徒刑六年至缓刑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至九万元不等。

  △事发的安丰国蟹水产品市场通讯员提供

  据悉,兴化市有“中国河蟹养殖第一县(市)”之称,有安丰国蟹和永丰河蟹两个交易市场。然而,红火的河蟹交易市场背后却涌动着一股不和谐的暗流。

  原来,两家交易市场曾发生为争夺物流市场而引发的多起聚众斗殴案件,影响河蟹交易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兴化市检察院检察官发现,组织斗殴的都是物流公司经营业主,参与斗殴人员大多是业主私自召集或雇用的外地闲散人员。

  经过进一步摸排线索,办案检察官发现安丰国蟹交易市场的法定代表人朱桂凤也和案件有着紧密的联系。

  经审理查明,2016年,朱桂凤作为江苏安丰国蟹水产品市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安排专人在市场门口拦车,禁止经营者自由进出市场,并自立名目,以市场管理费的名义向物流、泡沫箱的经营者强制收费。

  2017年2018年间,朱桂凤为牟取更高的非法利益,直接或通过朱广喜将“物流经营权”以每年130万元的高价分别包给了钟某等11人,将“泡沫箱经营权”以每年40万元的高价分别包给了王某等3人,安排专人在市场门口拦车、收费,禁止其他经营者自由进出市场,市场内的水产品经营者失去了自由选择权,加大经营成本,社会影响恶劣。

  据悉,去年7月11日,兴化市检察院认定朱桂凤的组织为恶势力团伙,依法以涉嫌强迫交易罪对犯罪嫌疑人朱桂凤、王爱芳、夏龙江、钟亚明、苏小春、周传银、徐春林批准逮捕。以涉嫌强迫交易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犯罪嫌疑人朱广喜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具体判决如下:
  判处江苏安丰国蟹水产品市场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判处朱桂凤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判处朱广喜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
  判处钟亚明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七万元;
  判处苏小春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判处翁平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判处周传银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判处徐春林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判处易风权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
  判处韩国正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判处李维军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
  判处张庆勇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判处王爱芳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一万元;
  判处夏龙江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
  判处戚长胜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本文转自【现代快报讯】。如有版权问题,敬请联系wx@fishfirst.cn
  


  【关键字】:河蟹  强买强卖  法规   水产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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