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频道报道,20日,济南市食药监局在其官网公布了今年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今年二季度该局在流通环节对1375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检出了78批次不合格产品,值得注意的是,去年曾因销售兽药残留鱼而被罚的济南古堂香商贸有限公司此次又检出了兽药残留超标鲫鱼。 此次抽检共抽检了约68批次水产品,检出了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均为硝基呋喃类药物残留。其中包括抽检自山东银座振兴街购物中心鲫鱼。记者注意到,该批次鲫鱼的供货商为济南古堂香商贸有限公司。而在去年9月1日,山东省食药监局公布的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中,同样抽检自山东银座振兴街购物中心,供货商为济南古堂香商贸有限公司的一批次草鱼也检出过呋喃唑酮代谢物超标。 此外,一批次济南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的草虾检出了氨基脲(呋喃西林代谢物),一批次平阴县黄河市场瑞兰百货部的河虾检出了呋喃西林代谢物。 硝基呋喃类药物是广谱抗生素,人体长期摄入后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并有一定致癌性。而时隔一年,在同一超市、同一供货商中再次检出了兽药残留鱼,商家对水产品进货的把关水平令人担忧。 此次抽检共抽检了约32批次韭菜,其中11批次检出了不合格,均为农药残留超标。23批次芹菜中,6批次检出不合格,也是农残超标。 除了农残超标,食品铝残留也是一大问题。省会大剧院配套商业广场一楼济南卓好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一批次D-Jack怒食鸟香鸡味脆片检出了铝残留量。此外,3批次粉条检出了铝残留超标,其中1批次供应商为圣洋市场铭鑫粮油副食批发行,另外2批次均检自济阳。 蔬菜批发市场上,批发商们虽然有可打出追溯小票的电子秤,却并不使用。实行《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后,可实现产品来源的可追溯。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皇 摄 链接 下月起推行《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 19日,济南市食药监局发布了《济南市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管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使用<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的指导意见(试行)》对济南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环节的农产品上市给出了明确的准入方案。 指导意见中要求,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入场销售者、实行统一配送销售方式食用农产品的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企业销售食用农产品时,应当开具《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该凭证载有经营者基本信息,和食用农产品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购)货单位名称、供(购)货日期、质量保证方式以及产地证明、法检证明和快速检验证明等。 指导意见提出,10月,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向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食品生产者宣传解读《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的使用意义、范围和具体要求。从11月份开始全面推广使用《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12月份,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使用《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专项检查。 【关键字】:兽药残留 山东 鲫鱼 水产养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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