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哥斯达黎加发布发布国家动物健康决议,要求所有中国出口到哥斯达黎加的海捕水产品和养殖水产品必须符合2013年6月5日发布的SENASA-DG-628-2013文件要求,对于国家职责管理部门必须完成DCA PG - 002 - 028初步调查问卷,对于进口用于人类消费的动物农副产品的企业则完成DCA PG - 002 - 034一般资料问卷并进行注册登记。该决议自通报中国出口水产品主管部门后60天生效;豁免了对于出口到哥斯达黎加水产品重量少于5000公斤的企业的注册规定,但必须有出口地主管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和卫生证书。 厦门东渡检验检疫局提醒,水产出口商应及时关注目的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动向,早作应对以避免货物滞港或被退运所带来的损失。 【关键字】:水产品 哥斯达黎加 水产品出口 水产养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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