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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3月2日,深圳蛇口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太子湾邮轮母港,从一澳门入境旅客行李箱中截获一批海参,总重6.09千克。
该旅客自述海参在澳门购买,欲带回内地赠予亲友。由于该旅客未主动申报且无法提供任何检验检疫证明,工作人员依法作截留退运处理。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海参营养成分高,为世界八大珍品之一,但未经检疫的海参产品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以及传播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中明确规定的禁止携带入境物。
广大旅客在入境时需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携带违禁物入境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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