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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光亮鱿鱼实有“毒” 无限制标准监管难 [打印本页]

作者: 海风吹    时间: 2010-8-7 08:55
标题: 光亮鱿鱼实有“毒” 无限制标准监管难



  水产市场上看似饱满透亮的鱿鱼,却是经过了“火碱水”、福尔马林和工业双氧水浸泡处理的毒鱿鱼。食用这种方式处理过的鱿鱼不仅会对人体内脏器官产生极大危害,甚至会引发癌症。而食品安全相关监管的严重缺失和广大消费者对“毒鱿鱼”“存在即合理”的熟视无睹,无形中给“毒鱿鱼”大行其道提供了滋生的温床。
    在西安最大的水产品交易中心,记者看到一条条颜色各异,大小不一的鱿鱼正销售火爆。水产商介绍说,颜色不同,品种不同,价钱也不一样,每斤从4元到20元不等。然而,无论哪种价位的鱿鱼,无一例外都是由干鱿鱼经过“水发剂”和一些所谓“秘笈”药品浸泡处理过的“水发货”。一位经销干货水产品的老板向记者“传授”了泡制水发鱿鱼的“秘诀”。

    记者:干的,要是我回去不会泡的话(怎么办)?
    水产老板:不会?我教你,简单。漂一点点烧碱,不要加太多,先用凉水把它化液,差不多了再倒入一点双氧水下去,它漂亮长得好,等鱿鱼长起来,你再用水去冲,冲了再去漂,然后拿来用。烧碱千万不能下多,十斤中间下二两半就可以,超过这个数字会化脓的。这些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记者:你说的那些东西,咱这里有卖的吗?
    水产老板:卖化学(药品)的都有。

   记者:他这里都有是吧?
    水产老板:这个市场我不知道。

    “干鱿鱼”由新鲜鱿鱼经过加工干制而成,因为蛋白质含量较高,干鱿鱼只能在碱性溶液中才能轻度变性,极大地增强鱿鱼的吸水性,使干鱿鱼体积产生大幅度的膨胀。为了使鱿鱼更加饱满透亮,易于保存,有经验的水产商还在溶液中添加福尔马林和工业双氧水。据了解,由于远离水产品生产地,在西安甚至是内陆绝大多数地区,用水发剂药品泡发鱿鱼的现象,早已是整个水产行业不足为外人道的公开秘密。更令我们震惊的是“毒鱿鱼”只是透视整个水产品市场安全隐患的冰山一角,同样用毒水浸泡的现象也存在于百叶、牛肚、牛黄喉等火锅常用食品中:
    水产老板:一般火锅店用的全是那种发起来的鱿鱼,它都用那种火碱,一斤发好了能发五六斤吧!假如说我是买水发鱿鱼的,我到他那儿进货,找他要他配好的福尔马林,他都会给你。验那鱿鱼水里,都是(福尔马林)。它不光是鱿鱼,还有百叶、牛肚、牛黄喉,这主要都是火锅用的,那都是福尔马林泡的。

    专家介绍,福尔马林是防腐剂,火碱学名为氢氧化钠,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而工业双氧水是强氧化剂,里面含有较多的铅、砷等有毒物质,食用这种物质处理过的鱿鱼将对人体产生非常大的危害。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学院教授徐怀德:福尔马林是绝不容许用的,对人体的危害是很大的,致癌呢,双氧水是强氧化剂,吃得多了对人的肠道、呼吸道肯定是有伤害的,对人的口腔,胃、肠的粘膜肯定有伤害的。工业氢氧化钠的毒性、干净程度都要差一些。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水产市场存在的水产品安全隐患谁来监管?如此混乱的食品市场秩序谁来维护?记者了解到,西安很多水产品市场并没有设立专门的食品卫生安全监测机构,相关监管部门只是在过年过节前对市场进行所谓的“检查”,混乱的水产市场秩序没有得到任何部门监管,水产品的卫生安全也得不到任何保障。


水产品标准竟无甲醛限制 “毒鱿鱼”大行其道难监管

记者 李宝玉

看似饱满透亮的鱿鱼,却是经过了“火碱”水、福尔马林和工业双氧水的浸泡处理,食用这种方式处理过的鱿鱼不仅会对人体内脏器官产生极大的危害,甚至会引发癌症。业内人士爆内情,记者暗访追幕后,专家学者道危害。“毒鱿鱼”历经多年为何依然大行其道?
之前报道:西安水产老板揭秘“毒鱿鱼” 看似鲜亮实含剧毒
记者了解到,卖干货的店家一般都会为买家提供一种名叫“鱿鱼水发剂”的白色小片状物质。这种水发剂只能把干鱿鱼泡大,而要使鱿鱼饱满透亮易于保存则需要添加“福尔马林”。“福尔马林”学名“甲醛”,是一种慢性中毒药物,对人体神经系统、免疫系统、肝脏等都有毒害作用。不法商家通常把这种毒物当做防腐剂用做水产品加工。
西安市水务局渔业处处长李新平:如果拿烧碱发干的鱿鱼,一斤才能发三四斤,得一个礼拜到十天,你拿那个甲醛泡,时间快,一两天就行,它就能变成六七斤。就有那些人给你冒这个危险呢。
关于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害物质限量问题,农业部曾会同国家标准委员会制定了相关标准。在2001年公布的“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中,要求所有水产品中不得检出甲醛,而到了2006年,水产品的有毒有害物质限量中却去掉了甲醛一项。因为没有相应的参考依据,这在一定程度上为相关部门监管、检验、甚至是执法带来了很大麻烦。

陕西省水产研究所水产品检验中心杨元浩:水发水产品的标准作废了。

记者:作废是什么意思?
杨元浩:不能执行了,全国都不能用这个标准了。06版里头好像把甲醛取了。

记者:取了是什么意思?
杨元浩:没甲醛了。因为这个指标可能有争议。在制定修订标准的时候把它取了。

记者:那就是不管怎么样,不管它作不作废,甲醛是不允许放的。
杨元浩:恩,不允许,无公害食品里不允许放的。以前有限量,现在就没有限量了。

记者:那没有限量怎么办?
杨元浩:那这个我们也说不清楚,我们也为此很烦恼,也问了好多的人,他们也说不清楚。以前有标准的时候,我们严格按标准去检,那现在把这个标准一作废,我们是一个执行标准的机构,那就没办法去执行了。执行哪个标准?没有标准。我们要执行作废标准,那我们就违法。

“毒鱿鱼”究竟该由哪个部门来负责监管?混乱的水产品市场秩序该由谁来维护?各相关职能部门也是各有说法,记者从省政府相关部门得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了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部门,那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事情归工商部门管。
工作人员:像它这个水发的鱿鱼问工商部门更合适一些,因为这个属于流通环节了,这个不归我们管,我们管的是饭桌上的。
为此,记者拨通了工商部门的电话,了解到此事应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置的市场规范处来管理,市场规范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此事应该由食品处来负责管理。食品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水发鱿鱼应该归水务部门管。
食品处负责人:关于水产品的监管的问题,它主要是由水务部门来做,是水务局

记者:那咱们工商局管的是什么样的食品?
大体上来说都管,但是管的方向不一样,它有分工的。咱们主要是在流通环节的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专门有个法律,这个法律主要是农业部门来执行。按咱们西安市的政府职责来分工的话,它应该是水务部门来分管。
水务部门的负责人对此也很无奈,并表示,归根结底水发鱿鱼属于加工类食品,应该归质检部门管。
西安市水务局渔业处处长李新平:这个事情很敏感,原则上应该归工商部门管。那水发鱿鱼这个事情呢,现在都是大的宾馆饭店它自己泡制,相对的还是比较安全的。现在就在农贸市场、贸易市场在这卖,就怕的是这些非常零散的,有一招没一招的,它好像游击队。在质量监管这一块儿国家国务院有一个明确的分工。农业部门管的产地,工商管的流通,加工类的是归质检管着呢。原则上,这个水发属于加工,就归质监部门管。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是你不管呢我们感觉到这也是水产品,管了呢,我们属于是越权、越位、越职。我们碰到了也管。

听了各相关部门的答复,记者一头雾水。就目前的状况来说,水产品的安全,没有人来监管。这是不是说我们的老百姓还要继续去买去吃这些有毒有害的水产品呢?
透过“毒鱿鱼”,让我们看到了利益对良心的扭曲有多么严重,也让我们感受到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还多么薄弱,更让我们看到了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制度还多么的不完善。但是,只要我们,或者说所有关心水产品质量的人们,包括媒体、专家、官员、业内人士、行业组织、政府机构和社会公众能够团结一心大声呼唤良知、道德与诚信,就一定能汇聚起强大的合力,彻底扭转、改变整个水产行业的潜规则和混乱现状,提升我们的生活质量和品质,让我们的每一件、每一项、每一类食品都是有益人的健康而不是损害健康的食品。

作者: fanzong    时间: 2020-8-22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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