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前沿网 | 网聚全球水产华人
标题:
冷冻海产“超期服役”!保质期随意延长食品安全谁来保障?
[打印本页]
作者:
水产冷藏冷冻库
时间:
2015-7-28 15:27
标题:
冷冻海产“超期服役”!保质期随意延长食品安全谁来保障?
近日,家住上海长宁区的退休教师梁老师在超市选购带鱼时,留心了一下水产的保质期,惊讶发现,
不同厂家生产的冻带鱼居然有着不同的保质期!
梁女士找到超市营业员,将这些冻带鱼的保质期指给看,发现包装上印刷的保质期分别为9个月、12个月、18个月,而最令人感到惊奇的是,其中两款同一厂家生产的,包装、重量不同的冻带鱼,却标注的保质期却分别为9个月和18个月。
追踪“超期服役”冻水产
带着梁老师的疑惑,浩爽制冷辗转几家超市的水产冷冻区,发现不少超市销售的冷冻水产的商品标签上确实有着不同的保质期,而大多数外包装上厂家等信息并未标注。
浩爽制冷联系了上海市质量监督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GB/T 18109-2000”标准属于国家冻海水鱼标准,由质检总局发布,而以‘Q ’开头的标准,是企业自己制定的。在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冻海水鱼冷藏保存期为:鲐鱼等高脂鱼为4个月,带鱼等中脂鱼为9个月,鳕鱼等低脂鱼12个月。
浩爽制冷在调查中了解到,目前我国的冷冻水产品类,可以任意执行国标、企业标准中的一个。但企业若已经在外包装上标明执行了其中一套标准,就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故意延长保质期是不允许的。
勿食超期冷冻海鲜
笔者联系到浩爽制冷资深制冷专家王工,王工表示,虽然一般情况下,冷冻海鲜在-18℃并处于稳定状态,不会有太大的质量变化,营养流失也较小,但这并不代表冷冻的海鲜就一定不会变质。王工说,
冷冻水产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冷藏车或低温储存不达标,冷冻海鲜很有可能产生硫化氢,或被冷库制冷剂氨等污染,一旦食用了这种冻品,极有可能造成食物中毒;同时冷冻海鲜超长时间处于冷冻状态,同样会变质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因此民众应当有意识地去多了解一些关于食品保质期、储存方式等方面的知识,勿食用超长冷冻的海产品。
欢迎光临 水产前沿网 | 网聚全球水产华人 (http://www.fishfirst.cn/)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