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频道报道, 跨省调运种猪要求非瘟检测比例100%! 7月1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调整跨省调运种猪产地建议有关要求》。 一、调整跨省调运种猪产地检疫实验室检测项目 根据当前生猪生产形势需要和动物防疫管理工作实际,对跨省调运种猪产地检疫实验室检测项目进行调整,继续严格开展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检测数量(比例)100%;对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圆环病毒病、布鲁氏菌病等5种动物疫病,在种猪场日常监测的基础上开展风险评估,不再进行实验室检测。在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方面,采集的血液样品可按照一定的生猪数量进行混样,具体混样数量可根据有关技术指标科学确定;样品送检前至种猪调出前对拟调运种猪采取隔离观察措施的,检测时限可以延长至调运前7天。 二、严格开展动物疫病风险评估 暂停口蹄疫等5种动物疫病实验室检测期间,各地要加强对种猪场的动物疫病风险评估,风险评估达到要求的,方可对其跨省调运种猪出具动物检疫证明。请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制定本省份的种猪场动物疫病风险评估方案,评估病种应当包括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圆环病毒病、布鲁氏菌病等动物疫病,评估内容应当包括区域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种猪场防疫条件、养殖档案记录、有关疫病日常检测情况等。由输出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种猪场动物疫病风险评估方案,对种猪场开展风险评估。评估结果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 三、规范落实输入地隔离观察要求 跨省调运种猪到达输入地后,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监督种猪货主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有关措施,指导种猪货主签订承诺书、建立隔离观察台账记录,确保种猪安全和可追溯。 “我国非洲猪瘟疫情总体可控” 7月17日,农业农村部牵头组织召开应对非洲猪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会议。 会议指出,在各地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下,我国非洲猪瘟疫情总体可控,生猪基础产能没有出现“断崖式”下降,但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和稳定生猪生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部分地方出现松懈厌战情绪,生猪产能仍在下滑,外疫传入压力持续加大,必须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措施。 会议要求,紧紧围绕《意见》贯彻落实,切实抓好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一要抓好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经营、境外疫情防堵等环节全链条风险管控。 二要抓好防疫体系能力建设,尽快补齐防疫基础设施短板,优先保障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经费。 三要抓好稳生产保供给工作,加大对生猪规模养殖的支持力度,稳定信贷支持,及时兑付保险理赔款,提振养殖信心。 |
重点推荐 |
|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水产前沿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水产前沿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水产前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水产前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15天内来电或来函与水产前沿网联系。联系方式:020-85595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