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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禁不止!南宁厢竹海鲜城摊位因短斤少两被停业

2019-9-11 16:54| 发布者: 御城雪| 查看: 402578| 评论: 0|来自: 南宁晚报

摘要: 中国水产频道报道,厢竹海鲜城涉事两摊位被停业3天、罚款100元,监管部门已立案调查。经营户再有短斤少两将“少一赔十”。
  中国水产频道报道,

  厢竹海鲜城涉事两摊位被停业3天、罚款100元,监管部门已立案调查。经营户再有短斤少两将“少一赔十”。

  来源 / 南宁晚报

  9月9日,南宁晚报报道了市民在厢竹海鲜城购买海鲜时遭遇缺斤少两的情况。青秀区市场监管局对此高度重视,由埌东工商质监所对涉事摊位进行立案调查。与此同时,厢竹海鲜城也自行开展全面整顿,并制定更为严厉惩戒措施:若发现经营户短斤少两,除了面临停业处罚,还将对消费者予以“少一赔十”的赔偿。

  市场监管部门人员对市场摊位的电子秤进行核查

  涉事摊位已停业,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9月9日下午6时,正是菜市场销售最红火的时候,但在厢竹海鲜城的45号、63号摊位前,却无人问津,玻璃柜上已被木板、杂物遮盖。市场管理方表示,这两家摊点因在售卖过程中存在短斤少两的情况,故市场对两摊位作出停业3天、罚款100元的处罚。

  违规被立案的摊位已被暂时停业

  “停业、曝光,对于摊主来说损失巨大。”一业内人士表示。记者从埌东工商质监所了解到,目前,该所已对两家摊位进行立案调查,并在调查结束后,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第2款,商家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整改,并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户如不诚信,少一赔十还要停业3天

  据了解,今年6月以来,市场管理方因故出现管理人员缺位的情况。市场经营户法律意识淡薄,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又使出“短斤少两,以死换活”等违法经营手段,2个月来, 有多个摊位被消费者投诉。

  昨日,埌东工商质监所召集市场开办方、经营户,就厢竹海鲜城被曝光的问题,召开诚信经营大会。在大会上,到场经营户均签署了《诚信经营合同》。市场管理方表示,里面提及的惩戒是之前惩戒措施的升级版,拟通过加大惩戒力度,杜绝摊主不诚信经营。

  记者在《诚信经营合同》上看到,发现经营户存在短斤少两等行为,将对消费者进行少“一赔十”的赔偿。对不诚信经营户,首次停业3天、罚100元,广播曝光;第二次摊位悬挂“短斤缺两被黄牌警告摊点”警示牌,罚500元;第三次罚1000元,清退出市场。

  市场重新委任管理人员,相关部门增加整治频次

  在昨日诚信经营大会上,市场开办方也主动做出整改,针对其被曝光存在问题:公平秤台位置设置不合理(应设置在摊位附近通道),部分秤台未摆放有公平秤或公平秤不能正常使用,不方便消费者复称这一情况,其表示,将重新安排合理位置,保证消费者能及时使用到公平秤。

  对于今年6月以来,管理人员缺位,消费者有问题找不到市场管理员,以及因惩罚不严,导致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增加的情况,市场开办方重新委任新的市场管理员,并表示,会将管理员的信息公示在市场的显眼位置,并保证每天都有市场管理人员在场,便于消费者及时维权。对于消费者投诉,也将由市场进行先行赔付。

  当天下午6时,埌东工商质监所执法人员再次对厢竹海鲜城进行检查。埌东工商质监所表示,对市场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的消费欺诈行为,长期以来均是“零容忍”,今后也将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整治频次,下决心、下狠心整治短斤少两的行为。(本文转自【南宁晚报】。如有版权问题,敬请联系wx@fishfirst.cn
  


  【关键字】:海鲜  诚信  执法  市场行情  水产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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