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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疾病防控,安全用药是关键!

2019-10-30 15:40| 发布者: 御城雪| 查看: 70448| 评论: 0|来自: 水产家

摘要: 中国水产频道报道,安全用药是鱼病防治过程中的重要一环,不同的养殖品种,不同的用药季节,不同的池塘环境与药物不同的理化性质及其含量决定了选择不同的药物对水产养殖品种发生的疾病进行防治,
  中国水产频道报道,

  安全用药是鱼病防治过程中的重要一环,不同的养殖品种,不同的用药季节,不同的池塘环境与药物不同的理化性质及其含量决定了选择不同的药物对水产养殖品种发生的疾病进行防治,为做到安全使用药物防治水产养殖动物的疾病,笔者结合生产实践现将药物的安全使用事项总结如下。

  1、养殖品种的药敏性

  不同的水产养殖动物对不同类别的药物其药敏性与耐受力是不相同的,这对鱼用杀虫药的选择显得尤为重要,安全使用杀虫药物时必须注意:

  可用于所有养殖品种及养殖池塘的杀虫药为“阿维菌素”、“伊维菌素”等;而“氯氰菊酯”、“氰戊菊酯”、“辛硫磷溶液”等适用于常规养殖品种如草鱼、鲤鱼、鲫鱼、鳊鱼、白鲢、花鲢、青鱼等养殖池塘;虾、蟹主养塘及混养塘禁止使用菊酯类杀虫药如“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等;鳜鱼、淡水白鲳等主养池塘及混养池塘禁止使用有机磷类杀虫药如“辛硫磷溶液”等;“甲苯咪唑”禁止使用在斑点叉尾鮰、大口鲶、胭脂鱼、蚌、贝的主养塘及混养塘;乌鳢养殖池塘禁止使用“硫酸亚铁”等。

  ■ 甲苯咪唑使用不当导致养殖叉尾鮰发生死亡

  2、药物对养殖品种的刺激性

  外用泼洒药物对水产养殖动物的刺激性主要表现在二个方面,其一是使鱼类产生应激反应,其二是破坏鱼类的体表粘液。

  名特优养殖品种如鳜鱼、斑点叉尾鮰、黄颡鱼等无鳞及药物敏感鱼类,使用杀菌剂时应注意保护其体表的粘液,因为粘液是鱼类的第一道保护屏障,不宜使用强刺激性的药物如“强氯精”、“漂白粉”、“硫酸铜”等。

  养殖鱼类病毒性疾病防治时最好使用刺激性小的杀菌剂如“聚维酮碘溶液”、“二氧化氯”等,禁止使用强刺激性的杀菌剂如“强氯精”、“漂白粉”等,否则会使患病鱼产生应激而使病毒性疾病大量暴发。

  ■ 禁止使用抗生素原粉拌饲投喂

  3、养殖品种对药物的耐受力

  春季因养殖水体水温低,透明度大,鱼体抵抗力差,水产养殖动物对药物的耐受力下降,因而使用杀虫、杀菌药物时必须注意适时降低使用剂量,高温养殖期则可以适当加大剂量使用;

  透明度大的养殖水体用药量应适当减少,反之增加;红水、黑水、浊水等不良水质,首先应改良好水质后方能使用杀虫、杀菌药物防治鱼病;


  水质肥且藻相丰富时选用非氧化类的杀菌剂,水质肥但有机质丰富时选用氧化类的杀菌剂如“过硫酸氢钾复合盐”、“高铁酸钾”、“过氧化氢”等;

  阴雨天气确需使用杀菌剂时可选择“二氧化氯”,也可根据池塘藻类丰富程度选用非氧化类的杀菌剂如“聚维酮碘溶液”;季节交替时使用杀菌剂时首先使用氧化类的杀菌剂,然后再选用一次非氧化类的杀菌剂。


  4、施药天气与时间

  外用杀虫药物施药时应选择晴天,用药时间最好是上午9:00~11:00,傍晚以后不能用药;阴雨天,暴雨前后不能施药,水体缺氧时更不能用药。

  ■ 养殖南美白对虾夜间发生缺氧浮头

  ■ 池塘长期溶氧不足导致养殖花鲢下颌突出

  5、药物解毒与急救

  用药后一旦出现用药对象有异常反应如浮头、跳跃、窜动、翻肚皮等时,应及时加换新水,全池泼撒“硫代硫酸钠”或“亚硫酸钠”,并开动增氧机。养殖水体中的药物残毒因药物的种类不同而使用的解毒方法也不尽相同,但大多数情况下采用如下方法解除药物的毒性:

  ①使用农药、鱼用杀虫药、重金属等残毒的解决方法是全池泼洒“亚硫酸钠”或“硫代硫酸钠”。

  ②过量使用重金属类杀虫剂的解毒方法是首先全池泼洒“复合水产多维”、“硫代硫酸钠”,然后使用“有机酸类”。

  ③因过量使用含氯消毒剂的残毒解毒方法是全池泼洒“硫代硫酸钠”或“亚硫酸钠”等还原剂。

  ■ 用药不当发生“泛塘”(本文转自【水产家】。如有版权问题,敬请联系wx@fishfirst.cn
  


  【关键字】:安全用药  鱼病  防治  水产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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