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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鱼类“毒水症”救助和防治措施!

2019-11-19 14:45| 发布者: 御城雪| 查看: 58455| 评论: 0|来自: 水产研究社

摘要: 中国水产频道报道,水体中因施放过多未经发酵的肥料,生肥在塘底分解出很细小的甲烷和硫化氢的小气泡,鱼苗误当食物吞入,鱼鳃上粘附许多小气泡。
  中国水产频道报道,

  1.溶解气体超标“毒水症”:

  水体中因施放过多未经发酵的肥料,生肥在塘底分解出很细小的甲烷和硫化氢的小气泡,鱼苗误当食物吞入,鱼鳃上粘附许多小气泡。

  使鱼体上浮或游动时失去平衡。鱼的肠道中有白色气泡,或鱼的体表、鳍条、鳃丝上附有较多的气泡,鱼体漂浮于水面,严重的可致鱼类成批死亡。

  鱼池中发生气泡病时:

  一是应迅速注入清水,同时排出部分池水,病情轻的病鱼能在清水中排出气泡;

  二是每亩用400-600克的食盐水,向浮有气泡病病鱼的水面均匀泼洒,数小时内即可收到良好的治疗效果;

  三是将鱼迅速转入新的水环境。

  2.重金属超标“毒水症”:

  这种病多发生于新开鱼塘中的鱼苗和鱼种。由于池水遭受重金属盐类等物质的污染,或缺乏某种营养物(如钙和维生素C等)。

  鱼的神经和肌肉受刺激而产生畸形,病鱼身体弯曲。鳃盖凹陷或嘴部上下颚和鳍条等都出现畸形(又称弯体病)。病鱼发育缓慢、消瘦,严重时引起死亡。

  因成鱼一般不生此病,新开鱼塘,最好先养1-2年成鱼,以后再放养鱼苗或鱼种; 发病的鱼塘要经常换水,改良水质。

  同时要投喂营养丰富的饲料,以快速增强病鱼体质。

  3.藻类中毒“毒水症”:

  流行于盐碱的池塘、水库等半咸水水域,如天津、大连、山东、河北、广东、江苏、浙江、上海、辽宁、内蒙、陕西、宁夏等地。

  危害鲢、鳙、鳊、草鱼、梭鱼、鲤、鲫、鳗、鳅等多种鱼类及用鳃呼吸的水生动物,自夏花至亲鱼均可受害。

  一年四季都有发生,主要发生于春、秋、冬季。

  中毒初期,鱼焦躁不安,呼吸频率加快,游动急促,方向不定;不久就趋于平静。

  反应逐渐迟钝,鱼开始向鱼池的背风浅水角落集中,少数鱼静止不动,排列无规则,受到惊扰,即游向深水处,不久又返回;

  鱼体分泌大量黏液,胸鳍基部充血明显,逐渐各鳍基部都充血,鱼体后部颜色变淡,反应更为迟钝而平静,呼吸频率逐渐减少;

  随着中毒时间的延长,自胸鳍以后的鱼体麻痹、僵直、尾鳍、背鳍、腹鳍都不能摆动,只有胸鳍尚能摆动。

  但不能前进,触之无反应,鳃盖、眼眶周围、下颌、体表充血,红斑大小不一,有的连成片,鱼布满池的四角及浅水处。

  一般头朝岸边,排列整齐,在水面下静止不动,但不浮头,受到惊扰也毫无反应,濒死前出现间歇性的挣扎呼吸,不久即失去平衡而死,但也有的鱼死仍保持自然状态。

  定期向池中施铵盐类化肥,使总氨稳定在0.25-1毫克/升,即可达到预防效果。

  发病池早期,全池遍洒含氨20%左右的铵盐类药物(硫酸铵、氯化铵、碳酸氢铵),每立方米水体放药20克,或放尿素12克。

  使水中离子铵达0.06-0.10毫克/升,可使三毛金藻膨胀解体,直至全部死亡。

  或全池遍洒0.3%黏土泥浆水,吸附毒素,在12-24小时内中毒鱼类可恢复正常,不污染水体,但三毛金藻不被杀死。

  其他藻类死亡后也会产生一些毒素,可以全池泼洒解毒剂或换水解决。

  4.用药过量“毒水症”:

  水温是影响药物对毒性的一个重要因素,一般规律是:水温越高,毒性越大。

  但有些杀虫剂却相反,如阿维菌素,在春天水温低时,毒性反而增大,所以春天使用此类药物要适当减量。

  如果池塘在用药后产生较重的中毒死亡现象,可采取如下紧急缓解鱼类中毒的技术措施:

  ①立即适量换水,引进洁净水源。同时,应使用增氧剂或开增氧机,保证水质清新、溶氧充足。如果中毒较重,应把鱼转到新的池塘内,使病鱼脱离中毒环境。发现中毒时,千万不能乱用药,否则会加重死亡。

  ②发现中毒后,要正确判断毒物源,要采取正确的措施,清除毒源。可采用氧化、中和、沉淀等措施,酸性物质对解毒有良好作用。生姜类渔药如泼洒姜可以洗去鳃部毒素,阻止鱼虾对对毒物的进一步吸收,保证鱼的呼吸顺畅。

  ③缓解鱼类中毒症状。对症下药,及时施用药物,恢复鱼儿因中毒引起的各种机能障碍,恢复生理机能。对于已经吸收的毒物,应及时内服各种解毒和增强免疫力的药物,降低血液中的毒物浓度,阻断毒物作用,促进毒物排泄。

  A、菊酯类鱼用杀虫剂:

  常见的有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氰戊菊酯等,此类药物在水体PH值较高时,毒性较低。

  因此鱼类中毒后,可泼洒适量生石灰或者草木灰液,降解其药物毒性。

  B、有机磷杀虫剂:

  常用的有晶体敌百虫、辛硫磷等,此类药物在水体PH值较高时,毒性增强,应禁用生石灰,可采用解毒应激灵或硫代硫酸钠解毒。

  C、阿维菌素、伊维菌素类杀虫剂:

  虽没有特效的解毒药品,但泼洒碳酸氢钠或维生素c有一定的缓解作用。

  D、硫酸铜、硫酸锌等重金属杀虫剂:

  过量使用时,可采用净水解毒剂(腐殖酸钠)或应激解毒灵(复合有机酸)解毒。

  E、氯制剂类消毒剂:

  包括漂白粉、强氯精、溴氯海因等,过量使用时,可参照有机磷杀虫剂解毒方法。

  F、苯扎溴铵等阳离子表面活性消毒剂:

  可通过泼洒肥皂水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产生沉淀方式解除毒性。

  在水体通过解毒,养殖鱼类恢复平静后,仍需拌饵料内服肝胆康和维生素c等,排解毒素,调节身体机能,增强鱼体免疫力。(本文转自【水产研究社】。如有版权问题,敬请联系wx@fishfirst.cn
  


  【关键字】:毒水症  水质  调控  水产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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