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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央1号文件:以城乡一体化解决三农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1 09:51
标题: 中央1号文件:以城乡一体化解决三农问题
据中央电视台消息,中共中央、国务院今天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强调把解决好农业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把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统筹协调,促进工业、信息、城镇、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推进新农村建设。
全文约10500字,共分六个部分23条,包括:加大投入强度和工作力度,持续推动农业稳定发展;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建设;提升农业技术推广能力,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教育科技培训,全面造就新型农业农村人才队伍;改善设施装备条件,不断夯实农业发展物质基础;提高市场流通效率,切实保障农产品稳定均衡供给。
文件指出,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必须紧紧抓住世界科技革命方兴未艾的历史机遇,坚持科教兴农战略,把农业科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决心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
文件确定,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持续加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中的主导作用,保证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逐步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文件指出,着眼长远发展,超前部署农业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力争在世界农业科技前沿领域占有重要位置。面向产业需求,着力突破农业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切实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问题。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深化农业科研院所改革,健全现代院所制度,扩大院所自主权,努力营造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政策环境。
文件强调,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完善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链为主线、以综合试验站为基点的新型农业科技资源组合模式,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充分发挥技术创新、试验示范、辐射带动的积极作用。
此外,文件还提出要改善农业科技创新条件,着力抓好种业科技创新,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引导科研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农技服务,培育和支持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振兴发展农业教育,加快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大力培训农村实用人才等。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1 09:52
全文如下:
2011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克服多种困难挑战,农业农村保持了强劲发展势头。粮食生产稳定跃上新台阶,农民增收成效喜人,水利建设明显加速,农村民生持续改善,农村社会安定祥和。农业农村形势好,有力支撑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效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做好2012年农业农村工作,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对推动全局工作、赢得战略主动至关重要。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深,我国耕地和淡水资源短缺压力加大,农业发展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明显上升,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的任务更加艰巨。全党要始终保持清醒认识,绝不能因为连续多年增产增收而思想麻痹,绝不能因为农村面貌有所改善而投入减弱,绝不能因为农村发展持续向好而工作松懈,必须再接再厉、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努力在高起点上实现新突破、再创新佳绩。
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必须紧紧抓住世界科技革命方兴未艾的历史机遇,坚持科教兴农战略,把农业科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决心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
2012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奋力夺取农业好收成,合力促进农民较快增收,努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1 09:53
一、加大投入强度和工作力度,持续推动农业稳定发展
1.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首先要稳住粮食生产,确保不出现滑坡。要切实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千方百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扩大紧缺品种生产,着力提高单产和品质。继续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快提升800个产粮大县(市、区、场)生产能力。继续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超级稻新品种选育和示范项目。支持优势产区加强棉花、油料、糖料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布局、主攻单产、提高效益。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积极扩大规模,选择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的县乡大力开展整建制创建。大力支持在关键农时、重点区域开展防灾减灾技术指导和生产服务,加快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完善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支持政策。
2.狠抓“菜篮子”产品供给。抓好“菜篮子”,必须建好菜园子、管好菜摊子。要加快推进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种养,提升“菜篮子”产品整体供给保障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继续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水产示范场创建,启动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实施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支持优势区域加强菜地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发展生猪生产,扶持肉牛肉羊生产大县标准化养殖和原良种场建设,启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推进生猪和奶牛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制定和实施动物疫病防控二期规划,及时处置重大疫情。开展水产养殖生态环境修复试点,支持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加强渔政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菜篮子”产品生产和流通中的积极作用。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大力推广高效安全肥料、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规范使用食品和饲料添加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充分发挥都市农业应急保障功能,大中城市要坚持保有一定的蔬菜等生鲜食品自给能力。
3.加大农业投入和补贴力度。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持续加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中的主导作用,保证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逐步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按照增加总量、扩大范围、完善机制的要求,继续加大农业补贴强度,新增补贴向主产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提高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水平。落实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增加补贴。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和范围,进一步完善补贴机制和管理办法。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加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探索完善森林、草原、水土保持等生态补偿制度。研究建立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加快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大对牧业、牧区、牧民的支持力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覆盖到国家确定的牧区半牧区县(市、旗)。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积极引导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入“三农”。有效整合国家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加强财政“三农”投入和补贴资金使用监管,坚决制止、严厉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4.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增加农村信贷投入,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完善涉农贷款税收激励政策,健全金融机构县域金融服务考核评价办法,引导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农村信贷服务。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户信用评价机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定县(市)农村信用社法人地位。发展多元化农村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支持商业银行到中西部地区县域设立村镇银行。有序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完善符合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业务特点的差别化监管政策,适当提高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实行适度宽松的市场准入、弹性存贷比政策。继续发展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加大对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县域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大对科技型农村企业、科技特派员下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农业科技专利质押融资业务。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加大对农业科技的贷款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开展直接融资,积极发展涉农金融租赁业务。扩大农业保险险种和覆盖面,开展设施农业保费补贴试点,扩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扶持发展渔业互助保险,鼓励地方开展优势农产品生产保险。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逐步建立中央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大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
5.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政策。加快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落实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加快推进农村地籍调查,2012年基本完成覆盖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包括农户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财政适当补助工作经费。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制度。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有关条款,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牧区草原承包工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定林地家庭承包关系,2012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搞好国有林场、国有林区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强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1 09:54
二、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建设
6.明确农业科技创新方向。着眼长远发展,超前部署农业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力争在世界农业科技前沿领域占有重要位置。面向产业需求,着力突破农业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切实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问题。立足我国基本国情,遵循农业科技规律,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作为主要目标,把增产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作为基本要求,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
7.突出农业科技创新重点。稳定支持农业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科技研究。大力加强农业基础研究,在农业生物基因调控及分子育种、农林动植物抗逆机理、农田资源高效利用、农林生态修复、有害生物控制、生物安全和农产品安全等方面突破一批重大基础理论和方法。加快推进前沿技术研究,在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精准农业技术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自主创新成果,抢占现代农业科技制高点。着力突破农业技术瓶颈,在良种培育、节本降耗、节水灌溉、农机装备、新型肥药、疫病防控、加工贮运、循环农业、海洋农业、农村民生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实用技术成果。
8.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深化农业科研院所改革,健全现代院所制度,扩大院所自主权,努力营造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政策环境。完善农业科研立项机制,实行定向委托和自主选题相结合、稳定支持和适度竞争相结合。完善农业科研评价机制,坚持分类评价,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改变重论文轻发明、重数量轻质量、重成果轻应用的状况。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完善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链为主线、以综合试验站为基点的新型农业科技资源组合模式,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充分发挥技术创新、试验示范、辐射带动的积极作用。落实税收减免、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优惠等政策,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升级,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各类科技项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培育以企业为主导的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涉农新兴产业。加快农业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稳步发展农业技术交易市场。
9.改善农业科技创新条件。加大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向农业领域倾斜支持力度,提高公益性科研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水平。支持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基金,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信贷、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继续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加大涉农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实施力度。推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共建共享的要求,增加涉农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数量,支持部门开放实验室和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市地级涉农科研机构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纳入省级科研机构直接管理。加强国际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大力度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加强农业气象研究和试验工作,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和科技能力建设。
10.着力抓好种业科技创新。科技兴农,良种先行。增加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鉴定,创新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创制改良育种材料,加快培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种。重大育种科研项目要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优化调整种子企业布局,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推动种子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种业。建立种业发展基金,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大型骨干企业,支持企业与优势科研单位建立育种平台,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共享。加大动植物良种工程实施力度,加强西北、西南、海南等优势种子繁育基地建设,鼓励种子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在粮棉油生产大县建设新品种引进示范场。对符合条件的种子生产开展保险试点,加大种子储备财政补助力度。完善品种审定、保护、退出制度,强化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1 09:54
三、提升农业技术推广能力,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11.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充分发挥各级农技推广机构的作用,着力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推动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明确公益性定位,根据产业发展实际设立公共服务岗位。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严格上岗条件,落实岗位责任,推行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农民三方考评办法。对扎根乡村、服务农民、艰苦奉献的农技推广人员,要切实提高待遇水平,落实工资倾斜和绩效工资政策,实现在岗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平均水平相衔接。进一步完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加强对农技推广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切实改善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条件,按种养规模和服务绩效安排推广工作经费。2012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基本覆盖农业县(市、区、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大幅度增加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补助。加快把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经营性职能分离出去,按市场化方式运作,探索公益性服务多种实现形式。改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手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为农民提供高效便捷、简明直观、双向互动的服务。加强乡镇或小流域水利、基层林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农业标准化服务体系。扩大农业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提高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水平。
12.引导科研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农技服务。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成为公益性农技推广的重要力量,强化服务“三农”职责,完善激励机制,鼓励科研教学人员深入基层从事农技推广服务。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承担农技推广项目,把农技推广服务绩效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作考核,推行推广教授、推广型研究员制度。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农业试验示范基地,推行专家大院、校市联建、院县共建等服务模式,集成、熟化、推广农业技术成果。大力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鼓励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和技术合作组织。
13.培育和支持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订购、定向委托、招投标等方式,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应用先进技术、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作用,加大支持力度,加强辅导服务,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探索有效实现形式,增强集体组织对农户生产经营的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基层站所创办农业服务型企业,推行科工贸一体化服务的企业化试点,由政府向其购买公共服务。支持发展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全面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控制、市场流通的信息服务水平。整合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网络资源,搭建三网融合的信息服务快速通道。加快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重点加强面向基层的涉农信息服务站点和信息示范村建设。继续实施星火计划,推进科技富民强县行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等工作。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1 09:54
四、加强教育科技培训,全面造就新型农业农村人才队伍
14.振兴发展农业教育。推进部部共建、省部共建高等农业院校,实施卓越农林教育培养计划,办好一批涉农学科专业,加强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涉农学科(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加大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对高等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倾斜力度,提高涉农专业生源质量。加大高等学校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定向招生力度。鼓励和引导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深入推进大学生“村官”计划,因地制宜实施“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计划。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鼓励涉农行业兴办职业教育,努力使每一个农村后备劳动力都掌握一门技能。
15.加快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要向农业领域倾斜,继续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进一步完善农业科研人才激励机制、自主流动机制。制定以科研质量、创新能力和成果应用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广泛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分层分类定期培训。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职称评定标准,注重工作业绩和推广实效,评聘职数向乡镇和生产一线倾斜。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试点,选拔一批大学生到乡镇担任特岗人员。积极发挥农民技术人员示范带动作用,按承担任务量给予相应补助。
16.大力培训农村实用人才。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为核心,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作用,加大各类农村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补助标准。加快培养村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到村任职大学生等农村发展带头人,农民植保员、防疫员、水利员、信息员、沼气工等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种养大户、农机大户、经纪人等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未升学的农村高初中毕业生免费提供农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务农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1 09:55
五、改善设施装备条件,不断夯实农业发展物质基础
17.坚持不懈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推进水源工程建设、大江大河大湖和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加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力度,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方新建一批灌区,努力扩大有效灌溉面积。继续增加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实现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基本覆盖农业大县。加大山丘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塘堰清淤力度,发展牧区水利。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新技术、新设备,扩大设备购置补贴范围和贷款贴息规模,完善节水灌溉设备税收优惠政策。创新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中央和省级统筹,落实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政策。发展水利科技推广、防汛抗旱、灌溉试验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组织。
18.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启动耕地保护补偿试点。制定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建设,实施东北四省区高效节水农业灌溉工程,全面提升耕地持续增产能力。占用耕地建设重大工程,要积极推行“移土培肥”经验和做法。继续搞好农地质量调查和监测工作,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扩大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规模,继续实施旱作农业工程。加强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垦区率先发展现代农业。
19.加快农业机械化。充分发挥农业机械集成技术、节本增效、推动规模经营的重要作用,不断拓展农机作业领域,提高农机服务水平。着力解决水稻机插和玉米、油菜、甘蔗、棉花机收等突出难题,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等机械装备,探索农业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积极推广精量播种、化肥深施、保护性耕作等技术。加强农机关键零部件和重点产品研发,支持农机工业技术改造,提高产品适用性、便捷性、安全性。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购置大中型农机具。落实支持农机化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推动农机服务市场化和产业化。切实加强农机售后服务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20.搞好生态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在江河源头、湖库周围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适当扩大退耕还林规模。落实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统筹解决就业困难的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问题。逐步提高防护林造林投资中央补助标准,加强“三北”、沿海、长江等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抓紧编制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规划,扩大石漠化综合治理实施范围,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构建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启动区域性重点生态工程。适当扩大林木良种和造林补贴规模,完善森林抚育补贴政策。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增加贷款贴息规模。探索国家级公益林赎买机制。支持发展木本粮油、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竹藤等林产业。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运用产业化方式开展防沙治沙。扩大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范围,支持草原围栏、饲草基地、牲畜棚圈建设和重度退化草原改良。加强牧区半牧区草原监理工作。继续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加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力度,加快坡耕地整治步伐,推进清洁小流域建设,强化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把农村环境整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完善以奖促治政策,逐步推行城乡同治。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加强农村沼气工程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污水、垃圾处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1 09:55
六、提高市场流通效率,切实保障农产品稳定均衡供给
21.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全国农产品流通设施布局,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流通网络。推进全国性、区域性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重点支持交易场所、电子结算、信息处理、检验检测等设施建设。把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市社区菜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研究制定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设施建设的用地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投资入股、产权置换、公建配套、回购回租等方式,建设一批非营利性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继续推进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支持拥有全国性经营网络的供销合作社和邮政物流、粮食流通、大型商贸企业等参与农产品批发市场、仓储物流体系的建设经营。加快发展鲜活农产品连锁配送物流中心,支持建立一体化冷链物流体系。继续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管护。扶持产地农产品收集、加工、包装、贮存等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初加工和贮藏设施予以补助。
22.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探索建立生产与消费有效衔接、灵活多样的农产品产销模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推进生产者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和企业食堂等直接对接,支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城市社区增加直供直销网点,形成稳定的农产品供求关系。扶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发展联通城乡市场的双向流通网络。开展“南菜北运”、“西果东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开展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举办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产品展销活动,培育具有全国性和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展会品牌。充分发挥农产品期货市场引导生产、规避风险的积极作用。免除蔬菜批发和零售环节增值税,开展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落实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清理和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市社区菜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和超市的收费。
23.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准确把握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变化,采取有针对性的调控措施,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市场稳定,保持价格合理水平。稳步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适时启动玉米、大豆、油菜籽、棉花、食糖等临时收储,健全粮棉油糖等农产品储备制度。抓紧完善鲜活农产品市场调控办法,健全生猪市场价格调控预案,探索建立主要蔬菜品种价格稳定机制。加强国内外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综合运用进出口、吞吐调剂等手段,稳定国内农产品市场。完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严厉打击走私违法行为。抓紧建立全国性、区域性农产品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农业统计调查和预测分析,提高对农业生产大县的统计调查能力,推行重大信息及时披露和权威发布制度,防止各类虚假信息影响产业发展、损害农民利益。
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加强和改善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三农”的良好氛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促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认真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推进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农村基层自治机制,健全农村法制,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切实加强农业农村工作,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1 09:55
历年“中央一号文件”:
“中央一号文件”:原指中共中央每年发的第一份文件。但是现在“中央一号文件”已经成为中共中央重视农村问题的专用名词。
2012年:《关於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
把农业科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以及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中的主导作用,保证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逐步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合理开发水能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等。
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
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和市场调控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农业农村;推进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农村水电路气房建设;积极推进林业改革;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等。
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较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支持优势产区集中发展油料等经济作物生产;。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进出口调控等。
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切实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着力强化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基本支撑;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
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健全农业支持补贴制度;鼓励农民和社会力量投资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村清洁能源;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积极发展农业机械化;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发展健康养殖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等。
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
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
继续加大“两减免、三补贴”等政策实施力度;切实加强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建立稳定增长的支农资金渠道;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加强农田水利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科技含量等。
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集中力量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产业,促进种粮农民增加收入;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增加外出务工收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搞活农产品流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等。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1 10:03
相关人士解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今天上午,记者从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0个中央一号文件将发布。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唐仁健介绍,今天发布文件后,明天将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中央一号文件进行解读并接受记者采访。
该文件包括农村经营体制的改革创新、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征地制度改革、为进城农民工解决户籍和公共服务问题等议题。其中征地制度改革中指出,要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尽快出台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严格征地程序,约束征地行为,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内容 农村土地补偿 不落实不得征地
2013年“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
为此,要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尽快出台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严格征地程序,约束征地行为,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对于全国不少地方正在试验中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同时规范的还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对集体非经营性建设用地,文件明确规定不得进入市场。
其实在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之前,一些地方城市开始试水“土地改革”,有的城市已经出台了土地改革方案,比如深圳,在2013年1月18日,深圳市政府以今年“一号文件”的方式出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并附6个配套文件,展示了深圳“土改”的大致宏图。
此次文件中最大亮点无疑是首次确定深圳市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工业用地可通过申请进入市场流通,这也是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的一大创新。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1 10:03
保障 修订土地管理法 立法落实补偿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征地补偿中引发的问题得到社会广泛关注。
2012年12月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现行法第47条中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以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30倍的内容。并且规定,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在作草案说明时说,初步考虑按照修正案规定的原则和制度,细化并严格征地程序,加强对政府征地行为的约束,保证被征地农民在征地批准前和实施过程中的参与权、话语权,坚持“先补偿安置,后实施征地”。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1 10:03
历年“中央一号文件”
“中央一号文件”:原指中共中央每年发的第一份文件。但是现在“中央一号文件”已经成为中共中央重视农村问题的专用名词。
2012年: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
2011年: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2010年: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
2009年: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2008年: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2007年: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6年: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
2004年: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解读
农民成失地市民 这种城镇化致不稳定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产业与技术研究室主任张照新告诉记者,资本下乡对农业发展有利,但土地资源紧缺,很多企业有大规模租种农民土地的冲动,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也有这样的冲动,两种动力结合起来就可能损害农民利益。
一号文件的深意在于,不鼓励规模企业大量占有农用地,不鼓励实施圈地运动,将农民赶进城市,变为市民,农民失去了土地,却没有相应的就业岗位,这样的城镇化势必造就贫民窟和社会的极大不稳定。
强调合作社的农村经营体制形式,农民能够持续性的获得土地经营收益,而不是一次性土地收益。这是政治考量。
作者: haohaode 时间: 2013-2-1 23:20
其实真正的城镇化并不应该损害农民、农村、农业的利益,毕竟农业是根本。真正的城乡一体化应该是农民住在城镇也就是居住地的集约化,工作在地里。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城市化的优点。这条路,任重而道远。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1 23:52
haohaode 发表于 2013-2-1 23:20 
其实真正的城镇化并不应该损害农民、农村、农业的利益,毕竟农业是根本。真正的城乡一体化应该是农民住在城 ...
对啊,真正的城镇化不应该牺牲农民为代价,要以农为本、执政为农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3 14:23
中农办负责人解读一号文件三大关键点
在2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和副主任唐仁健就刚刚公布的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行了全面解读,并就中国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及农地流转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中国粮食增产有潜力 进口总量不会大变动
2012年中国粮食进口量创历史新高。包括大豆在内,进口粮食突破7000万吨,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陈锡文说,去年进口的谷物和谷物粉接近1400万吨,进口大豆5838万吨。大豆进口近几年都在5000万吨以上。去年进口较多、引起关注的主要是谷物和谷物粉,主要原因是国际市场价格较低。
陈锡文说,去年进口大米200多万吨,增加较多,但进口大米和国产大米相比不到2%。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适当进口一些国内短缺产品,利于稳定国内价格,对于进出口双方都有利,应当利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近年来粮食年年增产,主要原因是依靠科技,单产提高起了80%以上的作用。”陈锡文说,城镇化会占用一部分耕地,但通过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科技进步,在更少的面积上也可以生产出更多粮食。
唐仁健说,总体来讲三大谷物供求基本平衡,能够实现基本自给。在今后较长时期内,我国粮食进口处于“品种串换、余缺调剂”状态,在总量上不会有很大变动。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3 14:24
食品安全须全程监管 让各个主体负起责任
一号文件强调要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在目前以农户为生产经营主体的机制下,如何对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进行监管,是记者们关心的问题。陈锡文表示,现阶段中国农业大部分还是家庭分散经营,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这种现实很难改变。
陈锡文说,食品安全问题往往是投入品方面出了问题,最重要的是从源头抓起,并进行全程监管和控制,让各个主体负起责任来。同时,要对农民进行科学普及的教育。用药不合理问题,个别农户可能出于纯粹的利益目的,但更多农民还是缺乏科学常识。
“前些日子媒体报道很多的‘速生鸡’事件,其实是两件事:一是45天出栏的鸡能吃吗?二是饲养过程中用抗生素对人体的危害。”陈锡文说,针对第一个问题,要对农民和媒体进行科普,白羽肉鸡45天出栏是正常的,这是科技进步的结果;针对第二个问题,合理用药是正常的,关键是要科学用药,遵守用药量、休药期等规定。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3 14:24
大力保护农民承包地经营权和征地增值收益
一号文件确定,要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陈锡文说,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现有承包关系要保持不变并长期稳定。为了切实保障农民的权益,有必要对农民承包的土地进行全面的确权登记颁证,以提供更好的法律依据。
近年来,征地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引起媒体关注。此次一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严格征地程序。
陈锡文说,土地管理法1984年颁布,1998年和2004年分别进行了修改。每次修改后,对农民的补偿水平都明显提高。在2004年的国务院28号文件中要求,必须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要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比重。
他还指出,现在一些地方积极推行村庄拆并,主要目的是增加城市建设用地,这些做法到底符合不符合法律及未来方向还在探讨之中。一号文件特别强调,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经村民会议同意。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3 14:25
回良玉撰文总结十年“三农”政策得失
据《求是》消息,党的十八大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出发,对解决好新形势下的“三农”问题作出了战略部署。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努力巩固和发展来之不易的农业农村大好形势,奋力开拓“三农”工作新局面。
一、“三农”工作取得历史性巨大成就
2012年,在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再创历史新高,农民增收实现“九连快”、再创历史纪录,农村民生又有大的改善,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稳”的基础、“进”的亮点,也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三农”发展持续向好态势的承接和延续。
10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出台了一系列加强“三农”工作的重大举措,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在中华民族农业发展史上写下了绚丽篇章。
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实现大幅增产。在耕地和农业劳动力大量减少、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国际竞争压力空前加大的背景下,粮食生产成功打破丰歉波动的传统周期,2012年达到11791亿斤,比2003年增产3177亿斤,连续9年增产、连续6年超万亿斤,时间之长、幅度之大历史罕见;农业生产成功打破“粮经消长”的传统格局,在粮食大幅增产的同时,棉油糖、果菜茶等稳定增长,肉蛋奶、水产品等全面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农业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
农民收入增长创造历史纪录。预计2012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800元,比2003年增加5178元,年均增加575元,增幅之大前所未有;年均增长8.6%,增速之快历史少见。尤其可喜的是,农民收入增速连续3年超过城镇居民,中西部地区增速普遍超过东部地区,多年期盼的城乡和区域收入差距缩小的态势初步呈现。农民衣食住行用全面改善,贫困人口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3 14:26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10年来全国新建改建290万公里农村公路,解决3.96亿人饮水安全问题,新增沼气用户3180万户。首次开展农村危房改造,1020万户从中受益。农村用电条件大为改善。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生态状况整体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农村面貌发生历史性变化。
农村社会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农村学生开始接受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农民看病就医有了基本保障,农民养老方式正在经历重大转变,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几千年来广大农民学有所教、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济的梦想,正在变为现实。
工农城乡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公共资源更多向农村配置,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一体化进程加快,城乡统一的就业市场基本形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速度加快,城镇化率超过50%。长期存在的工农城乡相互分离、相互脱节的状况有了很大改变,工业对农业的拉动作用、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日益增强。
农村社会呈现安定祥和新局面。我们着力保护农民权益,注重顺应农民期待,增进农民福祉,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农村综合改革顺利推进,村民自治制度不断完善,农村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扎实推进,社会治安好转,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可以说,党的十六大以来这10年,是农业发展最快、持续向好的10年,是农民得到实惠最多、各项权利扩大落实的10年,是农村面貌变化最大、统筹城乡发展迈出实质步伐的10年。大家普遍认为,“三农”发展迎来了又一个“黄金期”。农业农村发展的巨大成就,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重要支撑,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推进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城镇化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也为维护世界粮食安全和促进全球减贫事业作出重大贡献。
回首10年历程,“三农”工作成绩来之不易。这10年,非典疫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公共卫生危机突如其来,汶川特大地震、玉树强烈地震、舟曲特大泥石流、干旱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接连发生,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业面临的竞争压力骤然加大,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农产品市场剧烈波动和农民工大量返乡带来的风险不期而至,农村资源要素约束日益加剧,“三农”工作面临的困难之多、压力之重、挑战之大是多年少有的。我们有力有效地应对化解,最大程度降低了不利影响和损失。同时我们紧紧抓住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和综合国力、经济实力提升的难得机遇,办了很多事关农业农村长远发展的大事、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好事,很多具有划时代和里程碑意义,为促进农村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注入了强大动力。
与时俱进推进理论创新,确立了科学的“三农”工作指导思想。我们深刻认识“三农”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基础地位和关键作用,确立了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准确把握我国所处历史方位,作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和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制定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导方针;科学遵循现代化建设一般规律,提出了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任务,明确了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全面审视世情国情农情变化,规划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蓝图,确立了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发展方向。这一系列紧密相连、相互贯通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是做好新时期“三农”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
顺势而为推进政策创新,构建了系统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我们全面取消“农业四税”,结束了2600多年农民按地亩缴税的历史;实行“农业四补贴”,开创了政府直接补贴农民的先河;彻底放开粮食购销,迈出了农业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步;出台粮食最低收购价、重要农产品临时收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措施,构建了农业风险化解机制;取消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中西部地区公益性建设项目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实行主产区财政奖补,建立了促进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激励机制;实施林业、草原等生态效益补偿,探索了生态建设保护机制。这一系列增产增效增收协同、生产生活生态兼顾的政策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农村发展持续向好,并对保障“三农”长远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3 14:26
坚持不懈推进制度创新,形成了明晰的统筹城乡发展制度框架。我们加强改革顶层设计,尊重农民和地方首创精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上,坚持稳定而不折腾,明确提出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坚持完善而不跑偏,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社会化服务;坚持创新而不停滞,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基本经营制度拓展到林地和草原。在农村公共事业上,坚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上山下乡、进村入户,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率先在农村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基本药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立,短短几年时间建起了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社会保障网。在对待农民工问题上,实现了从多方限制到善待服务、从制度性分隔到制度性接纳的转变,农民工工资报酬、就业服务、子女就学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越来越多的农民工举家进城落户。城乡居民平等权利进一步体现,实现了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一系列制度性建设,有效地推动了城乡一体化发展。
有力有序推进工作创新,建立了高效的农业农村发展推进机制。我们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的原则,大力创新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牢牢掌握了领导“三农”工作的主动权。立足全局谋划“三农”,坚持想大事、谋大事、办大事,主动在发展战略中把握“三农”工作方向,积极在总体布局中找准“三农”工作定位,着力在宏观调控中加强“三农”薄弱环节。统筹兼顾抓住关键,既全面部署、面上推进,又突出主题、重点突破,每年都集中力量办几件事关当前、影响长远的大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顺应天时地利发展农业生产,根据社情民意提供公共服务,突出区域特色推进农村建设,针对差异性科学施策,尊重规律性因势利导,把握阶段性循序渐进。加强协同提升合力,强化“米袋子”、“菜篮子”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涉农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形成上下联动、左右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强化执行狠抓落实,坚持宣传动员先行、典型示范带动、监督检查保障、绩效考核激励等多种方式,提高工作执行力、政策到位率、农民满意度。通过这些创新,“三农”发展的社会氛围不断浓厚、工作合力不断增强、政策效应不断释放。
10年来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不仅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而且创造了丰硕的理论成果,积累了在发展中人口大国解决“三农”问题的宝贵经验,开辟了中国农业农村发展历史新纪元,初步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为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出了重要贡献。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3 14:27
二、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关于“三农”发展的战略部署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强调要“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即“四化同步”),明确“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这是我们党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指导现代化建设的大思路、大战略,是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必须清醒看到,当前我国现代化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仍然是农业现代化滞后,经济社会体制中最突出的矛盾仍然是城乡二元体制障碍明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最严重的制约仍然是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中央突出强调促进“四化同步”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着眼点就是夯实农业基础、补上农业现代化这个短板,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农村发展这个重点难点。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健全“四化同步”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切实加快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别要准确把握几个重大问题。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这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虽然粮食连年增产,但农产品供求仍然处于“总量基本平衡、结构性紧缺”的状况。这个重大判断,既是对过去一个时期我国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客观总结,也是对未来我国农产品长期供求趋势的科学把握。尽管这些年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但由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带来的需求较快增加,农产品供求关系一直偏紧,部分农产品自给率不断下降,外贸依存度不断攀升。今后随着人口总量增加、城镇人口比重上升、居民消费升级和农产品的工业及能源用途拓展,全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对质量安全的要求将不断提升。与此同时,农业生产发展的制约因素增多、难度加大,呈现出与以前大不相同的阶段性特征,突出表现为“双高”、“双紧”。“双高”,一是进入高成本阶段。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将持续高位运行,人工费用、土地流转费用呈上升态势,农产品物流成本呈增长态势,农业生产经营成本步入上升通道。二是进入高风险阶段。随着极端天气事件增多,旱涝等自然灾害频发,动植物病害呈加重发展态势,农业的自然风险加大。随着农业与国民经济关联加强和对外开放扩大,影响我国农产品市场的国际国内因素增多,农业的市场风险加大。环境污染和投入品的不当使用,使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加大,加之全社会健康意识的提高和手机、互联网的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具有显著的放大效应,处置不当会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双紧”,一是进入资源环境约束趋紧阶段。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推进,耕地减少、农业用水紧缺问题会更加突出,水土流失、草原退化等问题的根本解决需要相当长过程,农业发展的资源环境约束将长期存在并日益增强。二是进入青壮年劳动力紧缺阶段。经过长时间、大规模的劳动力转移,尽管农业劳动力总量还处于过剩状态,但在一些地方结构性短缺问题已经凸显,青壮年劳动力紧缺状况已经凸现。综合看,我国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仍然存在着不可低估的风险和隐患,一旦出现大的波折,就会引发物价上涨、危及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局。对此,我们要保持高度警醒。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3 14:28
新时期发展农业生产,关键是要全面强化各项政策,营造有利环境条件,使务农种粮和重农抓粮有效益、不吃亏、得实惠。一要不断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大力加强高标准农田和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创新,继续推进农业机械化,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突破资源环境和青壮年劳动力紧缺的约束。二要不断理顺农产品价格。根据农业生产成本上升情况,通过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运用重要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和储备调节机制等措施,保持农产品市场价格稳步提高、并快于成本上升幅度,让农民种粮务农获得合理利润。同时对城乡低收入群众给予补助,确保生活不受大的影响。三要不断增加农业补贴。我国是小规模农业,要让农产品有国际竞争力、农民有务农积极性,增加补贴、强化保护是客观趋势和必由之路。要随着国家财力增长不断扩大农业补贴规模、完善补贴机制,使之成为发展农业的有效政策工具。概括起来,我们就是要用高投入、高价格、高补贴等政策工具,应对高成本、化解高风险、突破瓶颈制约,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同时,也要善于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通过适时适度进出口保持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但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应能力必须牢靠地建立在我们自己身上。
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农村人口构成、就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农户兼业化、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日趋明显,农业机械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更加便利,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条件日益成熟,已经到了通过创新农业经营体制以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历史时期。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努力方向,是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重要遵循。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必须“守住一条底线、抓住两个关键”。“守住一条底线”,就是要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限制或强制农民流转承包土地。“抓住两个关键”,一是要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既要注重引导一般农户提高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又要注重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二是要着力发展多元服务主体。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社会化程度。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3 14:28
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要进一步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一要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各类设施间衔接配套,健全管理、运营和维护机制,逐步提高标准和水平。着力提高农村教师和医生队伍素质,推动城市优质教育、卫生、文化资源向农村覆盖,提高社会事业均衡发展水平。继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逐步实现城乡制度并轨、水平标准统一。二要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下决心解决城乡要素交换机制不健全不合理和农村资金、土地等流失严重的问题。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多措并举解决农民和农村企业贷款难问题。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不突破。三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一个大方向、大趋势,但它涉及城市就业机会、公共产品供给能力等多个方面,有些还牵涉现有市民的利益,绝不是改变一下户籍那么简单,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社会矛盾。我们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分类指导、有序推进。要调整地区生产力布局,加大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增强其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和容纳能力,实现就地就近市民化;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也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对暂未落户的也要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四要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农民进城进得踏踏实实、留乡留得安安稳稳。核心是要在尊重农民进城留乡自主权的前提下,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这三项权利是法律赋予农民的神圣权利,是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根本体现,也是农民进退有据的重要保障,任何人都无权剥夺。
在“收入倍增”中着力促进农民增收。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2020年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在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倍增”中,重点和难点是农民增收。尽管这些年农民增收实现了“九连快”,但仍低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和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尽管近3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但收入差距仍处于历史高位。而且城乡居民收入的统计口径还不相同,如按可支配收入同口径统计,城乡差别还要大。即使2020年实现了城乡居民“收入倍增”,收入差距过大问题仍难以完全解决。今后一段时间,农民收入至少应与城镇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并力争超过,只有这样才能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得到缓解。为此,要从战略上研究采取综合措施,营造有利的环境条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向农民倾斜,促进农产品价格、农民工工资稳步提高,不断增加农业投入和对农民的补贴。充分挖掘农业增收潜力,着力扩大非农就业增收空间,壮大县域经济,继续促进农民外出务工经商,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努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对集体资源和经营性资产收益的分配权。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3 14:28
三、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着力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继续做好“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中央指导农村工作的文件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为主题,突出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这一着力点,对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安排。这既体现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又抓住了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既顺应了农业农村发展阶段性变化新趋势,又有利于促进生产关系更加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新要求。
2013年农业农村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就是要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再获丰收,确保农民收入增长势头不减弱,继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增进农民福祉;要进一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体制障碍,大力推进从农业生产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到农村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等领域的机制创新,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为此,一要继续抓好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切实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强化农业科技支撑。继续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适时启动玉米、大豆、油菜籽、棉花、食糖等农产品临时收储,发挥市场流通对农业生产的带动作用。二要继续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按照规划加快农村水、路、电、气、房等建设步伐,抓好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修复,加强农村垃圾、污水、受污染土壤等治理。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做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深入实施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三要继续深化农村改革。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者,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特别是示范社的政策扶持。稳步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征地制度等其他各项改革。继续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四要继续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适应农村社会结构加速转型的新形势,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机制,强化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保障农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解决好“三农”问题,是一项关系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伟大事业,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我们要坚持不懈加强和改进对“三农”工作的领导,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不能动摇,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力度不能减弱,农村的改革发展步伐不能放慢,举全党全国之力持之以恒强化农业、惠及农村、富裕农民,推动“三农”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这是回良玉同志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发表时作了修改。)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6 12:08
青农大李中华解读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
2月1日,青岛农业大学合作社学院院长李中华和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孔祥智、中国农业大学农学院教授胡跃高一起,应新华社记者邀请,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2013年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有关合作社的内容进行了精辟解读,指出“农民合作社”将成农村经营创新重点。新华网全文发表了解读内容,人民网、央视网、中国新闻网、新浪、网易、搜狐、光明网、中国广播网等媒体进行了转载。(徐统仁)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6 12:08
附新华网全文发表的解读内容:
一号文件解读:“农民合作社”将成创新重点
1月31日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专家指出,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民合作社”的定位,表明农民合作社将成为引领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的重要主体,加强示范社建设、加大项目支持、推动金融创新、推进人才培养则成为今年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最大亮点。
——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到“农民合作社”的悄然变化
中央一号文件央提出,大力支持发展“农民合作社”。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民合作组织的蓬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由种植养殖业向加工、劳务、运输、信息、资金、技术和销售等众多领域延伸。
“随着多种类型合作社的出现,单纯的‘专业合作’已经不能涵盖农民合作的内容了,此次中央一号文件使用‘农民合作社’这个概念更科学、更全面。”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孔祥智介绍说,除了单纯从事种养业外,农机服务合作社、乡村旅游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等从事二三产业的合作社快速发展,资金互助合作社、土地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富民合作社等提供金融、土地、租赁等创新服务的新型合作社也方兴未艾。
“这样的表述,既考虑到了我国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实际,更明确了今后既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也要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社等多元化、多类型、多形式的‘农民合作社’,以‘农民合作社’为基本载体,构建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政策定位。”青岛农业大学合作社学院院长李中华对记者说。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6 12:09
——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示范社成政策扶持重点
记者此前从农业部获悉,今年将实行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对示范社建设鲜活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兴办农产品加工业给予补助。对此,中央一号文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自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以来,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既是对示范社建设的持续推动和部署,又使示范社建设工作常态化、标准化、制度化。”李中华说:“示范社的范围,除了原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外,预计也将包括农民股份合作社在内,这将是示范社建设工作走向更加成熟和完善的标志。示范社建设,就是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点面结合,通过榜样的力量来推动合作社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截止到2012年底,全国共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68万家,但大部分规模小,约有三分之一发挥作用不大。为此,农业部门在国家、省市区、市、县四级评定了示范社5万家,其中,国家级600家,省级示范社7200家。“各级政府以示范社为重点进行适当支持,抓住了合作社的重点,也有利于引导非示范社不断规范化。”孔祥智指出。
李中华进一步推测,今后的示范社建设将包括省部级和地市级等多个层次,实行分级指导,分级评定,分级扶持。政策扶持的重点,就是推进示范社延长产业链,在农产品流通和深加工等环节取得更大的突破。同时,政策扶持的基本目标,也是要推动“农民合作社”实现经营的集约化、生产的专业化、组织的规范化与服务的社会化。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6 12:09
——多项目投向农民合作社,项目资产管护机制有待成形
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项目扶持力度,包括“安排部分财政投资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引导国家补助项目形成的资产移交合作社管护,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项目资产管护机制”,“逐步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
“无论是财政投资项目、国家补助项目,还是涉农项目,交给‘农民合作社’承担,都体现了合作社在农业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及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的特征。”中国农业大学农学院教授胡跃高指出,相关部门在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项目资产管护机制的同时,也要认真处理好农户、农民合作社与村级经济三者之间的关系,保持三者和谐发展,从而在全局意义上实现城乡和谐发展目标。
孔祥智表示,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等项目,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全可以承担,并且可以节省政策执行成本,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国家补助项目是国家政策性的补助项目,是合作社执行国家政策的具体表现,在这个过程中形成的资产应该归合作社管理,这样可以保证项目不受损坏,延长项目的生命周期。在项目资产的具体处理上,应该平均量化到每一个成员的账户上。
“上述表述,表明中央对‘农民合作社’的扶持力度达到空前的高度,扶持‘农民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就是扶持农业和农村。今后的‘农民合作社’,将通过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实践形式,担负起作为现代农业经营的基本主体、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型主体和农村社会化服务重要载体的重大职责。”李中华说。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6 12:10
——金融、人才、税收、用地等多方位支持合作社发展壮大 中央一号文件从多方面都加大了对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其中金融部分规定“在信用评定基础上对示范社开展联合授信,有条件的地方予以贷款贴息,规范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并首次提出“创新适合合作社生产经营特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开展联合授信,既要考虑简化手续、精简流程,减轻农民合作社的负担,又要创新机制,最大程度保证授信工作的有效、有序实施。”李中华认为,适合农民合作社发展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包括两大类型:第一类是农业保险,包括农作物保险、牲畜保险、畜禽保险、森林保险、水产养殖保险、苗圃保险等等;第二类是农村产品保险,包括农民合作社财产保险、农村财产保险、农村机动车辆和农业机械保险等等。目前这些领域基本都是空白,合作保险业务有着巨大的发展前景。
中央一号文件还首次对合作社的人才建设作出了规定,即要求“建立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和培训基地,广泛开展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培训,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 “多年来,国家非常重视农业人才的培养,但此次单独提出要培养合作社发展的专业人才,尚属首次。”胡跃高表示,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和辅导员是加强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核心人物,而真正能让合作社向更高层次、更高质量发展仍需要大量的高素质人才,每年各大院校尤其是农业院校毕业的大学生及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大学生村官将是未来的中坚力量。 中央一号文件对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税务登记主体地位、设施农用地政策都作出了规定,并倡导“引导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 李中华表示,横向或纵向联合是合作社发展的必然需求和趋势。实践证明,以产品为中心的横向合作联合和以产业链为中心的纵向合作联合都会得到更大的发展。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6 12:11
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尊重和保护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一大关键点是“由谁经营、怎么经营”,这恰恰关系到土地利用效率、土地产出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国强说,通过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培育和造就一批新型职业农民,正是激活农业生产潜力的关键之举。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就要求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着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专家表示,从农业自身来看,“谁来种地”、“谁来养猪”日益成为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大力培养现代农业所需要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显得尤为紧迫。正因此,中央提出在坚持家庭经营基础地位的前提下,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可以预见,未来将从政策、资金、项目等多方面对新型经营主体进行适当扶持,鼓励包括土地在内的农业资源适度向新型经营主体集中,以壮大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生产经营形式。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6 12:11
首先,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土地流转的本质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一方面可顺应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下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趋势,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标准化、集约化水平。去年全国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已经达到20%。在此背景下,农业生产领域加快向产前、产后延伸,规模经营比例明显上升,种养大户、专业农户明显增多,我国畜牧水产养殖业规模化水平已达到50%以上。
其次,要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各类经营组织深度融合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是关键,中介组织是纽带,农户是基础。发展农业产业化是培育和带动新型经营主体的有效形式。通过不断强化良种繁育、原料基地等上游产业链建设,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拓展包装储藏、物流配送和市场营销等下游环节,来辐射带动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进入市场。
此外,还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和造就一批新型职业农民,为解决今后“谁来种地”难题做出贡献。专业合作社本质上是农民的联合和合作,也是农民群众的伟大创造和自愿选择。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我国平均每个月新增合作社数量近万家,目前全国农户总数的17.2%已经加入一个或多个合作社。合作社整体要闯市场,为其在与诸多市场主体的竞争中赢得优势,社员依法行使对合作社事务的决策权和参与权。在合作中,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流通、市场化营销的理念将会深入农户心中。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27 09:39
中央一号文件首提发展家庭农场
新华网北京2月14日电(记者 董峻)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日前解释说,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近年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
这位负责人表示,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由于刚刚起步,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农业部将按照中央要求,着手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和实现途径,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工作,指导地方稳步培育家庭农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
专家:职业农民要有一定文化水平 需要资格审查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巡视员关锐捷表示,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发展“家庭农场”,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要解决职业农民的问题。他表示,中国现在的农业由于人多地少的矛盾,实际上它的经营方面分散兼业化的农民占主体,因为农民所经营这块土地不足以保证最基本的经济收入。
“专业农场、家庭农场,更多的是考虑它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形成固定的、稳定的一个职业,这是农民最关心的事,而这个在国外是都有一些法律法规来保证的。我们需要结合中国的国情,再制定一些管理办法。”关锐捷说。
关锐捷指出,这可能是今后培育新型农业主体的一个重要的方向。这种职业农民,相对过去,不是是个农民就可以干活的,也要有资格的审查。比如像日本,职业农民首先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其次要有经营管理能力,最后还要懂科学技术。如果达到这些要求,在日本是要给补贴的。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27 09:40
中央一号文件鼓励资本下乡发展种养业
据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日前表示 ,工商企业进入农业有利于利用社会力量增加农业的资金、科技和装备投入 ,引进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加速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建设。
据农业部初步统计 ,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已达2.7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合同)总面积的21.5%。其中,流入工商企业的耕地面积为2800万亩,比2009年增加115% ,占流转总面积的10.3%。
负责人说,今后将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引导城市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农村 ,采取公司加农户、公司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订单农业等方式,重点发展种养业产前和产后服务、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和“四荒”资源开发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产业,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化经营;鼓励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和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加工销售收益。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 ,不支持、不鼓励工商企业大面积租种农户承包耕地,与农民争夺耕地经营权 。鉴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为保护农民权益,提高土地产出率,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限制工商企业直接经营农地的法律规定。下一步,农业部将通过试点和总结实践经验,从租地资格准入 、经营风险控制、土地用途监管等环节,探索加强对企业租赁经营农户承包地规范管理的制度办法。
链接
发展“家庭农场”解决职业农民问题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巡视员关锐捷表示,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发展“家庭农场”,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要解决职业农民的问题,使农民成为一个固定的、稳定的职业。关锐捷指出,这可能是今后培育新型农业主体的一个重要的方向。这种职业农民,相对过去,不是是个农民就可以干活的,也要有资格的审查。比如日本,职业农民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还要懂科学技术,如果达到要求,还可享受补贴。据《羊城晚报》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27 09:41
解读一号文件: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
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和手段――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
本报记者 周 琳
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这是充分考察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现状和趋势提出的科学论断。
中国农科院农经所农村发展室研究员夏英认为,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全国已初步形成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以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为主导、多元化市场主体广泛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首先,公益性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我国已逐步建立从中央到乡镇多级政府公益性服务组织。目前,全国种植业、畜牧兽医、渔业、农机、经营管理等系统共有县乡两级公益监管服务机构数十万个,人员超过100万人。
其次,经营性服务体系初具规模。随着农业产业化的深入发展,在生产加工、市场流通等领域涌现了大批农产品加工、购销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的农业企业,农户产前生产资料供应和产后销售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此外,我国还初步建立起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专业分工逐步完善、区域布局比较合理、运行机制趋于规范的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农资供销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创新,流通渠道实现了多样化,基本形成了由供销社农资公司、农资生产企业、种子公司、个体工商户等多种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农资经营的格局。
同时,合作性服务组织快速发展。据最新数据,目前全国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50万家,实有入社农户超过4100万户,约占总数的两成。农民合作社已成为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在农业技术推广、生产资料供应、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营销等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应该看到,目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方面,公益性社会化服务机构建设相对于经营性机构来说发展较慢。如基层农技推广领域,‘上面千条线,下面几根针’的状况在部分地区依然存在,基层农技员的工资待遇依然不高。”中国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认为,应强化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提升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具体可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建立补助经费与服务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流通中的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部分经营性社会化服务机构也不规范,尤其是部分农产品流通服务组织,存在欺骗农民、抬高流通成本等问题,需要通过法律准绳及行业内部自律条例来规范,也可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的奖励补助、招标等方式,引导经营性服务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在此过程中通过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规范。
这些问题对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解决“谁为种地服务”问题提供了空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国强认为,要不断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和手段,培养多元化服务主体,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新需求。一方面,应鼓励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发展专家大院、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等新型服务模式。另一方面,发展农业信息化服务,重点开发信息采集、精准作业、农村远程数字化和可视化,气象预测预报、灾害预警等技术。
链接:
陈锡文等人解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中农办负责人解读一号文件三大关键点
中央1号文件:以城乡一体化解决三农问题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27 09:41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一号文件政策措施分工
据中国新闻网2月16日电,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日前正式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加以落实。
《通知》对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加大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实施力度等80项政策措施或相关问题进行了分工安排,分别规定由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直属机构负责落实。
此外,《通知》指出,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督促检查各项分解任务的落实情况。各牵头部门要在10月底前将牵头负责工作的落实情况送农业部。农业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在11月底前将各项分解任务落实情况汇总报国务院。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27 09:42
《通知》全文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
增强农村发展活力若干意见
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需要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认真加以落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一)关于“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着力加强800个产粮大县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由农业部、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水利部、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统计局、粮食局、气象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关于“推进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的问题,由财政部、科技部会同水利部、农业部、粮食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三)关于“加大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实施力度,扩大园艺作物标准园和畜禽水产品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创建规模”的问题,由农业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四)关于“以奖代补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试点”的问题,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五)关于“加强渔船升级改造、渔政执法船艇建造和避风港建设,支持发展远洋渔业”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六)关于“落实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问题,由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农业部、水利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七)关于“加快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中小河流治理,扩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覆盖范围,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加大雨水集蓄利用、堰塘整治等工程建设力度,提高防汛抗旱减灾能力”的问题,由水利部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落实。
(八)关于“加大财政对小型水库建设和除险加固支持力度”的问题,由财政部会同水利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九)关于“及时足额计提并管好用好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加快落实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的政策”的问题,由财政部会同水利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十)关于“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继续实施种业发展等重点科技专项,加快粮棉油糖等农机装备、高效安全肥料农药兽药研发”的问题,由科技部、农业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27 09:42
(十一)关于“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适时增加新的农产品期货品种,培育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农产品价格形成和交易中心”的问题,由证监会会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农业部、林业局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十二)关于“加快推进以城市标准化菜市场、生鲜超市、城乡集贸市场为主体的农产品零售市场建设”的问题,由商务部会同农业部、发展改革委、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十三)关于“加强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发展农产品冷冻贮藏、分级包装、电子结算”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农业部、粮食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十四)关于“大力培育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连锁分销和农民网店”的问题,由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十五)关于“启动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示范区创建”的问题,由商务部会同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十六)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富农工程,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的问题,由工商总局会同农业部、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十七)关于“按照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继续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央农办、财政部、农业部、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在播种前提出方案并公布。
(十八)关于“适时启动玉米、大豆、油菜籽、棉花、食糖等农产品临时收储”和“优化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储备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完善粮棉油糖进口转储制度”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农业部、粮食局、海关总署、供销合作总社、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中储棉总公司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十九)关于“健全重要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机制,认真执行生猪市场价格调控预案,改善鲜活农产品调控办法”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农业部、粮食局、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二十)关于“完善农产品进出口税收调控政策,加强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健全大宗品种进口报告制度,强化敏感品种进口监测”的问题,由财政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会同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农业部、粮食局、统计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十一)关于“加强和完善农产品信息统计发布制度,建立市场调控效果评估制度”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统计局会同商务部、税务总局、农业部、粮食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二十二)关于“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补助检验检测费用”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粮食局、食品安全办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十三)关于“健全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加大监管机构建设投入,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的问题,由食品安全办会同财政部、中央编办、农业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二十四)关于“按照增加总量、优化存量、用好增量、加强监管的要求,不断强化农业补贴政策,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办法,加快让农业获得合理利润、让主产区财力逐步达到全国或全省平均水平”的问题,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林业局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二十五)关于“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推进农机以旧换新试点”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扩大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范围”的问题,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水利部、林业局、粮食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十六)关于“启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高效缓释肥料使用补助试点”的问题,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十七)关于“完善畜牧业生产扶持政策,支持发展肉牛肉羊,落实远洋渔业补贴及税收减免政策”的问题,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部、税务总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十八)关于“增加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研究制定粮食作物制种大县奖励政策”的问题,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粮食局、统计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十九)关于“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先满足农户信贷需求,加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稳定县(市)农村信用社法人地位,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改善农村支付服务条件,畅通支付结算渠道”的问题,由银监会会同人民银行等部门负责落实。
(三十)关于“加强涉农信贷与保险协作配合,创新符合农村特点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信用担保体系”的问题,由银监会会同人民银行、保监会、农业部、林业局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27 09:42
(三十一)关于“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完善林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问题,由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会同林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三十二)关于“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生产大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适当提高部分险种的保费补贴比例”、“开展农作物制种、渔业、农机、农房保险和重点国有林区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和“推进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问题,由财政部、保监会会同农业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林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三十三)关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各类农业相关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的问题,由证监会会同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林业局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三十四)关于“抓紧研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的问题,由农业部会同中央农办、法制办、国土资源部、林业局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三十五)关于“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监管制度”的问题,由农业部、林业局会同工商总局、法制办、国土资源部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三十六)关于“深化国有农垦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的问题,由农业部、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卫生部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三十七)关于“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问题,由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三十八)关于“制定专门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务农创业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的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民政部、农业部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三十九)关于“实行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的问题,由农业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水利部、林业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四十)关于“安排部分财政投资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引导国家补助项目形成的资产移交合作社管护,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项目资产管护机制”的问题,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部、水利部、林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27 09:45
(四十一)关于“增加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支持合作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增强发展能力”的问题,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水利部、林业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四十二)关于“逐步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的问题,由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会同科技部、林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四十三)关于“对示范社建设鲜活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兴办农产品加工业给予补助”的问题,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林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四十四)关于“在信用评定基础上对示范社开展联合授信,有条件的地方予以贷款贴息,规范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问题,由银监会、农业部会同人民银行、财政部、林业局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四十五)关于“完善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把合作社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并作为单独纳税主体列入税务登记,做好合作社发票领用等工作”的问题,由财政部、税务总局、统计局会同农业部、林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四十六)关于“引导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积极探索合作社联社登记管理办法”的问题,由农业部、工商总局会同林业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四十七)关于“抓紧研究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问题,由农业部会同法制办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四十八)关于“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促进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和“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原料基地、节能减排、培育品牌”的问题,由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林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四十九)关于“逐步扩大农产品加工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问题,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农业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五十)关于“适当扩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试点范围”的问题,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负责落实。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27 09:45
(五十一)关于“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通过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业综合服务示范基地等方式,面向农村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的问题,由教育部、科技部会同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农业部、中央农办等部门负责落实。
(五十二)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气象信息服务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与能力建设,提高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水平”的问题,由气象局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农业部、水利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五十三)关于“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问题,由科技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教育部、中央宣传部、林业局、共青团中央、银监会、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五十四)关于“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性服务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问题,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农业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五十五)关于“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创建”的问题,由农业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五十六)关于“加快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启动金农工程二期,推动国家农村信息化试点省建设”的问题,由农业部、科技部会同中央组织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气象局、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负责落实。
(五十七)关于“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予以补助”的问题,由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林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五十八)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高林权证发证率和到户率”和“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探索国有林区改革”的问题,由林业局、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五十九)关于“加快推进牧区草原承包工作,启动牧区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的问题,由农业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六十)关于“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尽快出台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问题,由法制办、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林业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农办等部门负责落实。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27 09:46
(六十一)关于“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强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由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农业部、中央农办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六十二)关于“健全农村集体财务预决算、收入管理、开支审批、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等制度,严格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处置和资源开发利用的民主程序,支持建设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的问题,由农业部会同民政部、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六十三)关于“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和“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具体办法”的问题,由农业部会同发展改革委、中央农办、法制办、国土资源部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六十四)关于“推进西部地区、连片特困地区乡镇、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建设和东中部地区县乡公路改造、连通工程建设,加大农村公路桥梁、安保工程建设和渡口改造力度,继续推进农村乡镇客运站网建设”的问题,由交通运输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六十五)关于“加快宽带网络等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农业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六十六)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加快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和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农业部、林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六十七)关于“健全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积极推进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试点”的问题,由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会同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林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六十八)关于“科学规划村庄建设,严格规划管理,合理控制建设强度,注重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保持乡村功能和特色”和“制定专门规划,启动专项工程,加大力度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和民族、地域元素的传统村落和民居”的问题,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文化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六十九)关于“完善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改造长效机制”、“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改善办学条件,配强师资力量,方便农村学生就近上学”和“设立专项资金,对在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问题,由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七十)关于“继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积极推进异地结算”的问题,由卫生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27 09:46
(七十一)关于“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保障水平调整机制,研究探索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整合的政策措施”的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民政部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七十二)关于“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规范管理,有条件的地方研究制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相对统一的标准”和“完善农村优抚制度,加快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由民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七十三)关于“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全面实施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的问题,由扶贫办、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部、林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七十四)关于“加大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力度,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统筹安排新的退耕还林任务”、“探索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试点工作”和“加强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和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中央财政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增加湿地保护投入,完善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等林业补贴政策,积极发展林下经济”的问题,由林业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七十五)关于“搞好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土壤环境治理,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加快农村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问题,由环境保护部、农业部、水利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七十六)关于“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和示范村镇”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林业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七十七)关于“不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公开目录和时间,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实现村务公开由事后公开向事前、事中延伸”和“深入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推行乡镇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的问题,由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会同农业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落实。
(七十八)关于“深化农村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在农村警务室连续工作一定年限人员的有关激励政策”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创建平安畅通县市”的问题,由公安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七十九)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问题,由中央宣传部会同文化部等部门负责落实。
(八十)关于“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实施绩效评价,开展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执行情况‘回头看’,确保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的问题,由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中央农办等部门负责落实。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27 09:46
二、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好相关任务。牵头部门对分工任务负总责,其他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大力配合、积极支持。落实相关政策需要增加参与单位的,请牵头部门商有关单位确定。对未列入本通知的任务,请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二)分工任务中,属于制度建设的,要抓紧研究,提出方案;属于项目实施的,要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进度安排;属于原则性要求的,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推进有关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三)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督促检查各项分解任务的落实情况。各牵头部门要在2013年10月底前将牵头负责工作的落实情况送农业部。农业部要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在2013年11月底前将各项分解任务落实情况汇总报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2月7日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27 09:47
一号文件解读:培育龙头企业 坚持农户主体地位
据新华社北京2月7日电,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户更多分享加工销售收益。
坚持农户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经营主体地位,才能确保务农种粮有效益、不吃亏、得实惠。中粮集团总裁于旭波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产品(6.36,0.10,1.60%)及食品加工企业的责任和前景在于坚持以“全产业链”为依托,为农业、农村、农民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据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最新报告,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持续向外转移,一些地方开始出现农忙季节缺人手、务农劳动力老龄化和农业兼业化副业化的现象,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要求更加紧迫。农业部表示,今年将进一步细化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此前农业部曾出台相关文件称,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力争用3-5年时间,培育100家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重点行业领军企业。
企业资本“下乡”,正业只能是“务农”。作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大型粮食企业,中粮集团坚持在以农户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基础上,组建农业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链接起千家万户小农户和千变万化大市场。目前中粮屯河(7.02,0.38,5.72%)每年在新疆收购农产品600多万吨,支付收购款近30亿元,惠及农户50多万。蒙牛乳业[微博]带动农户18.09万户,发放奶款130多亿元。中粮在江西、江苏、黑龙江、辽宁、吉林等稻谷主产区实现订单种植377.3 万亩,养猪20万头,禽类800万只,带动2200余万户农民共同发展,户均采购金额6000多元。
于旭波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稳定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充分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使务农种粮有效益、不吃亏、得实惠。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关键要带动农民规模化经营,促进农业专业化生产,有效破解农产品周期性难题,带动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特别是“公司+农户+基地+科技”、“公司+农场”、“公司+农户”等模式,变一家一户分散生产为土地集约经营,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帮助农民降低成本,提升农产品品质,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强化而非弱化了农村家庭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主体地位。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27 09:48
一号文件:落实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
据中国新闻网2月1日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文件要求,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改革和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综合协调联动,落实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责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快形成符合国情、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体系。强化农业生产过程环境监测,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健全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加大监管机构建设投入,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27 09:48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贯彻落实一号文件
《中国工商报》2月7日报道,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央一号文件),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市场服务、市场诚信体系,进一步促进农村各类经营主体特别是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子企业、科技型企业等健康发展,围绕保发展、保供给、保民生,在大力培育农村市场主体上下功夫,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花气力,在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上做文章,切实促进农民较快增收。大力支持各类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拓宽农村融资渠道,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支持农业科技机构发展。
通知强调要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综合运用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等措施,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建立连通城乡市场的高效流通网络。大力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健康发展;统筹农产品产销发展;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支持、引导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注册、运用;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市场主体诚信建设,引导和激励经营者诚信经营;鼓励和引导农产品经营者向电子商务方向发展,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27 09:49
商务部发布实施意见 加快落实“1号文件”
商务部发布一号文件实施意见
中国水产频道综合报道,商务部2月25日消息,为落实中央“1号文件”,商务部25日发布了相关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全面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重点,健全城乡网络强服务;以强化流通基础设施为支撑,完善市场功能增效益;以创新流通方式为载体,密切产销衔接提效率;以构建应急体系为核心,强化运行调控稳市场;以进出口调剂为手段,统筹内外贸市场促平衡;以完善追溯体系为抓手,加强质量管理保安全;以推动标准应用为突破,优化流通环境促发展。
意见全文如下:
商务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建发[2013]51号
【发布日期】2013-02-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以下简称中央1号文件),深入推进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27 09:49
一、深入贯彻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中央1号文件围绕“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的工作目标,将“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作为建立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机制的重要工作内容,进一步强调了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对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重要作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47号)等文件,充分发挥农产品流通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围绕服务“三农”和民生工作,加快构建农产品产销平稳运行长效机制,推动形成以农批零对接为主体,以农超对接为方向,以直供直销为补充,以网上交易为探索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努力促进农民增收和居民便利消费。
二、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重点,健全城乡网络强服务
一是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巩固、提升”为重点,大力推进大型流通企业进入农村,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建设农家店、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信息化,鼓励开展联合采购,提高覆盖率和商品配送率,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根据城镇化的总体要求,建设集聚商品零售、物流配送、文化娱乐、餐饮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乡镇商业中心。大力发展一网多用,依托农家店收购农产品,实现工业品下乡与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二是开展城镇市场体系建设综合试点。围绕城镇化进程中同步推进市场体系建设的要求,在部分省市选择部分县(县级市、区),集中中央和地方财力,支持建设县域现代商品销售体系、物流配送体系、综合性售后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商业人才培养等五大体系,形成一批商贸特色明显的县和中心镇,推进城乡市场一体化。
三、以强化流通基础设施为支撑,完善市场功能增效益
一是统筹农产品流通网络布局。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规划,促进各类市场协调发展,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流转顺畅、竞争有序的农产品流通网络。二是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重点加强集散地批发市场建设,支持市场实行电子结算,编制发布信息指数,不断完善市场功能,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农产品价格形成和交易中心,提升市场交易信息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具备区域性集散功能的批发市场向全国性集散地市场转型。构建促进集散地市场发展的长效机制。三是完善农产品零售市场布局。加快推进以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和生鲜超市等为主体,以流动售菜车、周末蔬菜直销市场等时段直销网点为补充的城乡农产品零售终端网络建设。四是积极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农产品主产区的产地集配体系,增强产地错峰上市能力。依托农产品产销链条,加强集散地、销地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提升冷链设施现代化水平。加强全程冷环境管理人员培训。加快发展覆盖生产、运输、销售全过程的冷链物流。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27 09:50
四、以创新流通方式为载体,密切产销衔接提效率
一是畅通农批对接主渠道。推广南菜北运和西果东送模式,依托跨区域产销链条,积极推动批发市场和批发企业通过代理、投资合作等方式,上游与主产区对接,下游向零售终端延伸,大力发展农批零对接。二是深入开展农超对接。重点推动大中型城市的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扩大农超对接规模,推进品质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农超对接水平。三是加快推动直供直销。引导城郊蔬菜生产基地、合作社在城市设立多种形式的直销点。四是探索发展网上交易。按照《商务部关于加快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创新的指导意见》(商建发〔2012〕432号),鼓励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产品网上批发和网上零售。
五、以构建应急体系为核心,强化运行调控稳市场
一是提高农产品卖难应对能力。提高农产品卖难的预测预警、信息收集和处置能力,建立农产品销售SOS平台。完善分级响应、分品种应对机制,建立骨干救助队伍,形成信息引导、社会救助、政府收储等综合性体系,及时化解农产品“卖难”问题,维护消费者和农民利益。二是保障重要农产品市场供应。不断完善农产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商品数据库和应急投放网络建设,推广重要农产品分类管理措施。健全储备制度,结合产需特点、调控需要、地域差别等因素,优化储备商品品种和区域布局,适时适当扩大储备规模。准确把握市场运行规律和调控时机,增强反周期调控能力。综合运用信息引导、供应链采购、区域调剂、收储投放等多种手段,稳定市场供应。
六、以进出口调剂为手段,统筹内外贸市场促平衡
一是做好大宗农产品进出口管理。根据国内产销和供求形势,做好进出口商品数量管理工作,避免集中进出口对国内产业和市场供应造成影响;有序引导大豆、食用植物油、精幼砂糖、肉类、乳制品等紧缺品种进口,做好品种调剂,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二是加强大宗农产品进出口预警监测和信息服务。进一步完善“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系统”,规范进口企业备案和报告制度,重点加强对重要农产品和敏感商品的进出口监测;及时发布大宗农产品进口信息,引导企业合理、有序进口,维护进口秩序;强化进出口公共信息服务,及时发布有关政策调整、价格走势、市场动态和产品预警等信息,提高信息服务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三是扎实推进进口来源多元化。完善创新机制,积极探索通过双边政府协作、推动直接贸易等方式,促进进口来源多元化、机制化;推进农业“走出去”,加强与中亚和非洲等国交流与合作,拓宽粮、棉等直接进口渠道。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27 09:51
七、以完善追溯体系为抓手,加强质量管理保安全
一是积极扩大试点范围。统筹规划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逐步推动所有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形成全国性追溯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城市、企业自行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积极推进“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强化运行管理。推动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加快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和考核评估办法,落实运行维护责任和经费,加强宣传培训与监督检查,确保追溯体系长期有效运行。三是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人才和技术支持。积极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促进购销台账电子化,推动农产品流通标准化,为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四是加强商务执法队伍建设。尽快使商务执法队伍覆盖所有地级市和具备条件的县,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与执法。
八、以推动标准应用为突破,优化流通环境促发展
选择集散功能强、生产和消费规模相对集中的地区启动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示范区创建。以提高农产品流通标准化水平为重点,支持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设立农产品流通标准化示范区,选择特色优质和标准化基础好的农产品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标识规范化和流通品牌化。通过流通标准应用,促进电子结算、网上交易、拍卖等现代交易方式发展,提升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发挥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示范区在产销衔接、信息服务、科技研发、公益性保障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带动示范效应,促进农产品现代流通集聚发展。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各地实际,抓紧制订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的工作方案。全面组织部署,统筹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建立和完善重点工作联系制度和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推进示范创新。要依据自身特色和优势,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以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示范区为载体,通过集成流通政策,整合优势资源,聚集先进要素,加强交易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统筹推进农产品流通创新工作。
(三)加快政策落实。要会同财政、税务、国土、规划等部门加快落实中央1号文件及国发〔2012〕39号、国办发〔2011〕59号、国办发〔2012〕47号、国办发〔2013〕5号、国办发明电〔2013〕4号等文件在农产品流通财政、税费、用地、用水、用电、规划、交通、公益性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做好配套政策衔接,形成政策合力,研究出台政府鼓励的农产品流通设施目录,为落实中央1号文件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四)做好总结宣传。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跟踪和总结宣传工作,及时通过全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管理信息平台(http://ncplt.mofcom.gov.cn)向商务部报送贯彻落实情况。要利用新闻媒体、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和经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
为落实中央“1号文件”,商务部25日发布了相关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全面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重点,健全城乡网络强服务;以强化流通基础设施为支撑,完善市场功能增效益;以创新流通方式为载体,密切产销衔接提效率;以构建应急体系为核心,强化运行调控稳市场;以进出口调剂为手段,统筹内外贸市场促平衡;以完善追溯体系为抓手,加强质量管理保安全;以推动标准应用为突破,优化流通环境促发展。
分析指出,今年一号文件将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为主线,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发展多元服务主体,加强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体制保障,将有四大细分行业受益。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27 09:51
细分板块一:生物育种板块有望持续表现
生物产业作为国家重点发展领域,其规划增速远远高于GDP增速,作为细分领域的生物育种行业值得中长期关注。投资者可选择在育种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或业绩保持高速增长的绩优公司,像神农大丰、隆平高科、万向德农、壹桥苗业等公司可持续关注。
细分板块二:农机板块或被持续炒作
我国目前的农业劳动生产率与发达国家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时的劳动生产率还有一定的差距,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代表性的个股如:吉峰农机、一拖股份。
细分板块三:农业化肥板块存在波段操作机会
土地流转加速进一步提高农业种植的集约化程度共同推动现代生物化学技术的发展,加强高效、安全、经济和环境友好的化肥与农药品种的创制,使农化产品从粗放型与高毒型品种向精细化与高效靶向品种转变。代表性的个股如:扬农化工、新安股份,可逢低关注。
细分板块四:基础设施建设和客运物流将成炒作热点
交通部提出,要求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客运和农村物流,从而将促进了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产业的发展,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有:南京高科、凯迪电力、新宁物流、飞力达等。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27 09:51
【10只概念股解析】
大康牧业:规模扩大以及猪价上涨推动业绩大幅增长。公司是一家专注生猪生产和销售的畜牧企业,主营种猪、仔猪、育肥猪以及饲料的生产与销售。自2010年6月底猪价反弹以来,猪价整体呈现震荡上行态势;虽至2011年7月中旬国家出台一系列生猪调控政策对猪价短暂有所打压,猪价小幅回落,但是以月度数据来看,仍不改猪价连续上涨趋势,截至9月,猪价连续上涨17个月,由2010年6月低点9.62元/千克上涨至2011年9月19.75元/千克,今年前三季度生猪价格同比上涨51.8%,仔猪价格同比上涨74.1%;猪价上涨,以及募投项目的产能逐步释放,公司前三季度业绩同比增长55%。
万向德农:玉米种子毛利率增长显著:公司 80.77%的营收贡献来自于杂交玉米种子业务。11年公司玉米种子营收为4.54亿元,较去年同期下滑2.35%,但是毛利率却从35.60%上升到42.99%。公司主营下滑而毛利率的大幅上涨,主要是因为公司减少了原有主推品种郑单958的推广面积,加大了毛利率较高的其他玉米品种的推广。预计公司 2012-2014年的营收分别为6.29亿元、7.83亿元和10.0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0.88亿元、1.24亿元和1.71亿元,对应的eps 分别为0.52元、0.73元和1.00元。我们给予“增持”评级,建议投资者密切关注公司营销模式的改革和新品推广进度。( 光大证券 于青青)
新五丰:猪价高位上行,业绩大幅增长。公司主要从事安全优质生猪养殖和贸易以及肉猪屠宰与加工。预计四季度猪价应有所回落,但仍维持高位。目前猪价已连续上涨17个月,我们分析自2000年以来至当前生猪价格的波动周期,得出的结论是当前猪价上涨周期已基本接近尾声,生猪价格应有所回落,但受限于生猪供给目前仍处于紧平衡,其猪价回落幅度也有限,总体仍将处于高位运行态势。随着四季度猪价回落,公司单季毛利率以及营收增幅应有所下滑。但基于前三季度业绩爆发式增长,全年业绩可期。
大湖股份:乌伦古湖渔业资源丰富,单产提高潜力大:乌伦古湖位于准噶尔盆地北部,福海县城西北,被誉为“准噶尔明珠”,水域纯净无污染,底栖生物众多,属营养型湖泊,是天然的渔业基地,盛产贝加尔雅罗鱼、河鲈、斜齿鳊、东方欧鳊等冷水鱼,平均年产量约3000吨左右,单产为2.44公斤/亩,我们认为可通过鱼类品种结构的调整,以及不同苗种规格的投放,可以稳步提高其产量。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3-2-27 09:52
荃银高科 (300087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德农正成2011年将进行最后一年的制种,并将2013年6月前停止销售。此前合肥新强和德农正成的销售区域并不重叠,我们认为德农正成2011年制种并销售间接帮公司扩广了市场,为公司后续的推广奠定基矗该品种广适性较好,适宜在整个长江流域种植,目前该品种主要市场安徽和湖北尚存在巨大的增长空间,在其他地区如广西、湖南、江西等适宜种植省份,尚未进行规模化销售布局,因此市场潜力巨大。
好当家:营收增长源于食品加工和捕捞业务,海参和海蜇收入下降致使利润下跌。得益于海外经济复苏,2009年公司食品加工业务实现收入2.08亿元,同比增长33.53%,远洋捕捞业实现收入9417万元,同比增长40.64%,但两项业务毛利率分别仅有1.83%和9.62%,增收不增利;海参和海蜇销售收入分别下降11.27%和16.82%,且海参业务毛利率下滑18.53个百分点,致使公司利润出现大幅下滑。管理层变化可能带来经营变化。在同行业水产养殖龙头企业良好业绩的刺激下,公司积极寻求经营变化,包括公司管理层的变化,高管层面的人员变动也彰显做大做强的决心。预计10-12年EPS分别为0.24元、0.31元,维持“中性”评级。
海大集团 :未来定位水产养殖服务综合提供商。公司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卖饲料→卖服务”的转型,饲料、苗种、制剂等产品只是提供服务的载体,未来三大产品协调发展,苗种、制剂利润占比逐步提升至40%,用苗种、制剂的超额利润弥补饲料业务因让利养殖户、经销商而减少的利润,通过提升整条产业链的价值实现“客户黏性”,进而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预计10-12 年全面摊薄EPS0.73/1.06/1.32 元,三年复合增长率35%,目前股价对应10-12 年PE 42/29/23 倍,估值较合理。但考虑公司三季度水产饲料旺季饲料销售情况超预期,且作为养殖服务综合提供商公司未来业绩持续增长可期,维持“增持”评级。
正邦科技:生猪出栏量翻倍,看好下半年猪价表现。报告期内,公司生猪出栏量同比增长96.5%,生猪养殖收入增长2.66 倍,达到2.8 亿元,受上半年猪价低迷及养殖成本上升的影响,毛利率下降4.82 个百分点,降至16.57%,生猪养殖业务贡献净利润1941 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比重已经超过50%。我们看好公司的理由主要是看好公司的生猪养殖业务。随着IPO 变更项目共计28 万头断奶仔猪生产基地的投产,以及今年3 月增发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生猪养殖规模将会不断扩大,未来三年每年出栏量都有翻番的可能。今年6 月以来,生猪价格强劲反弹,扭转了近5 个月生猪养殖亏损期,我们依旧看好下半年生猪价格的表现,公司的生猪养殖业务对此明显受益,我们认为公司是在A 股公司中受益猪价上涨最好的投资标的。维持盈利预测和评级。维持盈利预测,预计2010-2012 年EPS 分别为0.51、0.69 和0.84 元,维持公司“买入”评级。
东方海洋:海洋目前的海参是最为看好的水产子行业:供给瓶颈+需求旺盛,消费升级+内在价值,品牌化+议价能力。公司产品线的填充能力:引入胶原蛋白和三文鱼。公司的产品线完全符合健康、消费的理念,符合大方向。产品量确定性增长好的产品线应该对应量增,公司海参确定性增长。预计2010—2013 年产量分别为700 吨、900 吨、1200吨和1500 吨,复合增长率29%;胶原蛋白目前200 吨产能,又从日本引入一条新产线;三文鱼1 期1000 吨,期待后续2、3 期。
獐子岛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3%,而净利润同比增长300%。正面因素:虾夷扇贝销量增长40%左右,同时价格上升20%,其毛利率达到70.61%,较去年同期提高29.3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全国虾夷扇贝总供应量90%左右的浮筏养殖连续三年大规模死亡,致使虾夷扇贝价格出现上涨,而公司的海洋底播养殖扇贝今年未受损失,相反冷冻有利提高公司产品的毛利水平。我们认为,目前国内虾夷扇贝市场成长潜力还很巨大,随着公司渠道建设的成熟,公司对市场的掌控威力逐渐显现,预计10-12年公司扇贝业务CAGR保持30%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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