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频道报道, 城管电鱼引冲突,被发现后竟将鱼塘主人打伤住院 图为当事人 张富强 重庆市巴南区惠民街道龙凤村村民张富强5月22日晚发现有数人在其鱼塘电鱼,在前往鱼塘制止电鱼过程中,与对方发生肢体冲突,张富强和对方一名叫张彬的男子不同程度受伤,事后他得知张彬是一名城管。 据悉,这名池塘的承包者叫张富强,今年54岁。2016年12月张富强投入30-40万元左右承包了这块约8亩的鱼塘,开始搞起生态休闲养鱼来,年租金约为5千元左右。据张富强介绍称:“鱼塘内有上万斤鱼,平时就是靠钓鱼和卖鱼挣钱维持家用,今年正值该回本的时候!” 5月22日22时晚,张富强像以往一样吃过晚饭后开始巡视着鱼塘的保卫工作。25分许看到鱼塘内有几束手电筒光晃来晃去。凭借多年养鱼经验推断有人来他的鱼塘偷鱼。张富强一边回家换筒靴、一边给他的堂弟张富祥打电话并向派出所寻求帮助。 由于担心池塘内的鱼被大量电死,张富强发现池塘内大致有八九个人(在电鱼)便朝着鱼塘方向大喊了一声。对方随之开始四处乱窜逃离现场。这时,张富强表弟张富祥也赶到现场,两人一起拦住了身背电瓶跑在最后的一男子。 配图来源网络,仅用于模拟现场 张富强本想扣下这名男子身上背的电瓶作为他们私自电鱼的有力证据。但该男子用身背电瓶的工具电他,随即张富强兄弟俩和该男子打了起来。 不一会,派出所同事开车赶到现场。张富强随后将要停放在路边车辆车牌号全部拍了下来,这些车的车牌号分别为“渝BRDXX1”“渝BPPXX6”“渝AXXV93”和“渝DZ3XX9”。 正当派出所同事了解情况时,突然现场开进来四五辆车,车上迅速下来了一二十名不明身份的人,下了车就对张富强拳打脚踢。 23日凌晨,张富强前往惠民卫生院进行了清创和包扎。惠民卫生院出具的门诊病历显示,张富强“因外伤致头部多处软组织损伤,可见两处出血点,无明显骨折”。当日上午,张富强前往重医附二院做了CT检查,结果无大碍。年过六旬的村民上成珍就住在村路的另一边。事发当晚,她听到屋外有很嘈杂的声音,但由于时间太晚,加上头痛,上成珍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第二天,她才听张富强说有人来电鱼。 23日上午,记者看到,车牌号为“渝DZ3XX9”黑色的小轿车仍停放在现场。轿车后备厢中放着网兜等捕鱼工具。另外三辆车已被人开走。张富强说,他事后得知,与他发生肢体冲突的是名城管,名叫张彬。此外,张富强模糊地记得,后面来的几辆车中疑似有城管的执法车。 当地城管称与单位无关且不在上班时间,官方:他是临聘人员 5月23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向巴南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惠民中队(以下简称“惠民中队”)进行求证。惠民中队工作人员表示,张彬的确是该中队的执法人员,“临时聘用的,去年5月份进来的,刚好一年。”当记者询问张彬是否在单位时,该工作人员说,张彬前一晚被打伤了,正在住院,当日没来上班。“这个(指电鱼)肯定是他个人的行为,也是下班时间,我们哪里管得了他下班。”该工作人员介绍,当日不是张彬值班,他5点40分就下班了。即使当天是张彬值班,晚上8点半也下班了。因此事发时段不在张彬的工作时间范围内。 针对“现场疑似出现城管执法车”这一细节,该工作人员称,他询问了当天值班的队员,当晚该中队唯一的一辆执法皮卡车(渝B66C10)没有外出记录,一直停在街道办的大院里。“张彬是开自己的车子出去的,他有车。”该工作人员称,张彬的私车未贴有“市政管理”等任何标明单位的标识,因为这是不允许的。 图为正在住院治疗的张彬 网友评论 法说 据了解电鱼是违法的。我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位网友,你们如何看待城管捕鱼这事? 为何城管打人后,“动手的都是临时工”? 【关键字】: 城管电鱼 鱼塘主人 打伤住院 水产养殖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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