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前沿网,网聚全球水产华人!

水产前沿网 | 网聚全球水产华人

 找回密码
 注册

辟谣!不惧怕非洲猪瘟,放心吃肉吧!

2018-8-24 10:37| 发布者: 御城雪| 查看: 41841| 评论: 0

摘要: 中国水产频道综合整理报道,8月23日,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8月22日,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浙江乐清该起疫情为非洲猪瘟疫情。截至目前,发病430头,死 ...
  中国水产频道综合整理报道,  

  8月23日,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



  8月22日,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浙江乐清该起疫情为非洲猪瘟疫情。截至目前,发病430头,死亡340头。这是目前第四起确诊的非洲猪瘟疫情。

  让我们来回顾一下近几起非洲猪瘟疫情:

  8月3日辽宁沈阳确诊,扑杀、无害化处理生猪913头。

  8月16日河南郑州确诊,扑杀、无害化处理生猪173头。

  8月19日江苏连云港确诊,扑杀、无害化生猪14577头。

  8月22日浙江乐清确诊,暂无处理数据。


  消费者,请放心大胆吃猪肉

  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猪传染病研究室主任兼猪烈性病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仇华吉研究员在接受采访时说道:“几乎不存在非洲猪瘟感染人的可能性,迄今也没有感染人的报道。”

  首先,生猪在屠宰前均经过官方严格的检验检疫,只有达到出栏日龄的健康生猪才可以到正规屠宰场屠宰。发生非洲猪瘟后,疫点、疫区内所有生猪均被扑杀并进行深埋等无害化处理,也就是说人们不会在市场上购买到被非洲猪瘟病毒感染的生猪的猪肉。

  其次,非洲猪瘟不是人兽共患病,也就是说非洲猪瘟病毒只能在猪与猪之间、猪与野猪之间或者猪(野猪)与钝缘软蜱之间传播,并不会传染给人。

  再者,非洲猪瘟病毒虽然在环境中比较稳定,但在猪肉烹煮处理过程中较易失活,70-75℃加热30分钟以上,病毒就会被杀灭,也就是说我们日常烹饪过程中只要把猪肉熟透(包括最中间部位温度至少达到70℃以上),即使有病毒也会很快失去感染力并丧失活性。烟熏和添加香辣剂的香肠以及风干火腿,在32-49℃熏制12小时以上,或风干25-30天均可使病毒灭活而失去感染性。

  所以,大家根本不用害怕某个地方发生非洲猪瘟后就不能吃猪肉了,更不要去相信因为猪瘟疫吃死人了的谣言。猪肉还是可以放心大胆吃!


  非洲猪瘟对行业危害有限

  急性非洲猪瘟死亡率高达100%,对感染的猪场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虽然经济危害比较大,能够摧毁发病点的养猪场户,但在中国生产模式和政府强力管控下,没有到摧毁行业生产的程度,远低于蓝耳病和流行性腹泻,甚至赶不上伪狂犬病的损失。非洲猪瘟的传播方式为高度接触传播,传播速度慢,对行业危害有限。

  养殖户如何防范病毒入侵?

  1、非洲猪瘟的传播途径:

  “非洲猪瘟的传播方式很多,包括发病猪和感染猪的排泄物、分泌物、猪肉及其制品以及污染的运输车辆、饲料、人员、衣物、鞋子等,特别是感染猪的调运会加速疫情的时空传播,是疫情跨区域传播的主要因素。”仇华吉说。

  动物(包括死猪及肉制品)

  车辆

  物品物资

  饲料及添加剂

  人员及随身物品

  2、消毒防疫措施:

  目前还没有有效的非洲猪瘟疫苗和治疗方法,只能通过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及严格的生物安全措施来消灭和防控该病。

  入场前隔离:入场前48小时自行隔离,不接触病原。

  员工汽车:场区外专用停车场停放,有消毒池及喷淋,不得驶入场区内。

  人员进场:所有随身物品交由门卫经行消毒或熏蒸,洗澡后更换场内衣服鞋子进场,浴室单向通行,不得逆行。

  场内隔离:所有外出人员进场后需在生活区隔离36小时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人员进入生产区:除了眼镜,一切物品不得带入生产区,需洗澡更换生产区工作服及工作鞋。

  人员在生产区内的活动:只在所工作区域内走动,每栋猪舍需踩脚盆,洗手消毒不跨区域。

  非洲猪瘟的防控建议

  一、不要从疫区调运生猪,注意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尽可能封闭饲养生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尽量避免与野猪、钝缘软蜱接触。

  二、不要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或餐余垃圾饲喂生猪。一旦出现不明原因死亡异常增多且有猪瘟类似症状的,应及时上报当地兽医部门。

  三、加强对非洲猪瘟的防范措施,在装载前、卸载后对运输车辆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症状和病变,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兽医部门报告。


  转载声明

  本文由农牧前沿综合整理 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wx fishfirst.cn

转载声明

1、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水产前沿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水产前沿网原创(独家)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水产前沿网”。

2、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3、如需转载本网非原创(独家)文章,同样建议注明该文章的出处和作者信息。

扫描二维码手机阅读

鸡蛋

雷人

酷毙

漂亮

鲜花

最新评论

重点推荐

讨论热点

    微博互动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水产前沿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水产前沿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水产前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水产前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15天内来电或来函与水产前沿网联系。联系方式:020-85595682。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