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白洋淀水产养殖的通告 为确保白洋淀行洪、航运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安新县所辖白洋淀水域不得进行水产养殖,已经养殖的,务于2018年10月31日以前自行清除养殖设施。逾期不清除的,依法强行清除。 二、白洋淀所有水域均为国家所有,淀内国有水域未经批准一律不许发包,有关村擅自发包水面的,一律视为无效,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防汛指挥机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依法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四、对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子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9月9日 海安养殖户转型升级或进行改行 或养殖新品种 近日,在开发区洪旺村春沪水产养殖场内,笔者看到该养殖场负责人正在填埋深水井,虾塘里面也停止了养殖。据了解,每天村里都有专人来查看整改进度。“像春沪水产一样养殖南美白对虾的养殖场,在洪旺村有十多个,目前已经全部关停到位。”开发区洪旺村党支部书记李向阳介绍。 近年来,我市有不少农户走上了养殖南美白对虾致富的道路,但很多人并不知道养殖南美白对虾的同时会带来占用基本农田、土壤盐碱化、浅表地下水大量资源浪费等一系列生态环境破坏问题。 今年以来,我市全面开展南美白对虾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向粗放式养殖模式“开刀”,收到了较好成效。仅仅在开发区洪旺村就有十多个南美白对虾养殖场被关停。 通过整治,这些企业新上水循环系统,改造养殖棚内塘和外塘,确保养殖废水不直排。为了解决这些养殖企业的后顾之忧,洪旺村积极帮助他们转型升级,利用原有的设施或进行改行,或养殖新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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