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频道报道, “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向长江放流成鱼3998余公斤、鱼苗170余万尾,有助修复长江生态。”14日,宜昌伍家岗区检察院检察长彭颂东表示。当日,长江中上游最大非法捕捞案在宜昌宣判,8名被告人分别获刑,7名被告人的家属来到江边放流成鱼及鱼苗。 今年6月4日凌晨,长航公安局宜昌分局联合渔政、公安环保支队,在长江枝江段水域抓获进行非法电捕鱼的6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鱼获物15个品种近1600斤,这也是近年来长江中上游查获的最大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经专业机构评估,李某某等涉案犯罪嫌疑人的电捕鱼行为造成了该水体2000余万立方米内3900余公斤成鱼、170余万尾幼鱼遭受影响,对该水域范围内的长江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损害。 经查,李某某等8人在今年以来,多次于禁渔期内在长江干线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2000余公斤,非法获利2万余元。该团伙分工明确,形成了一条完整的捕、运、销非法利益链。 14日上午,该案在宜昌市伍家岗区法院开庭,法院当庭宣判,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8名被告人6个月至2年有期徒刑,并需放流鱼类修复长江生态。14日下午,其中7名被告人的家属主动来到长江枝江段电捕鱼水域,现场放流成鱼3998公斤、幼鱼苗 1747835尾,以修复被损害的长江生态环境。 伍家岗区检察院介绍,自2017年12月成立长江流域首个“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检察官办公室”以来,密切对接公安、渔政、水利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批捕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5件16人,起诉8件19人;批捕涉嫌非法采矿罪2件7人,起诉5件16人,正在审查起诉1件10人。 2018年以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向被告人追偿长江修复费用110万余元,履行到位15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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