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频道综合人整理报道,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通告》,该通告自2018年12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综合/ 海鲜指南(seafood-guide)沈基文 12月19日,上海市政府官网发布了经过修订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通告》,该通告自2018年12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据海鲜指南了解,该通告加强了对于食品销售、餐饮服务这两个环节以及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的管控。 通告提到,禁止生产经营毛蚶、泥蚶、魁蚶等蚶类,炝虾和死的黄鳝、甲鱼、乌龟、河蟹、蟛蜞、螯虾和贝壳类水产品。 同时,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禁止生产经营醉虾、醉蟹、醉蟛蜞、咸蟹。 通告还禁止在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环节制售一矾海蜇、二矾海蜇、经营自行添加亚硝酸盐的食品以及自行加工的醉虾、醉蟹、醉蟛蜞、咸蟹和醉泥螺。 此外,禁止食品摊贩经营生食水产品、生鱼片、凉拌菜、色拉等生食类食品和不经加热处理的改刀熟食,以及现榨饮料、现制乳制品和裱花蛋糕。 通告自2018年12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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