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前沿网,网聚全球水产华人!

水产前沿网 | 网聚全球水产华人

 找回密码
 注册

海参利润巨大走私频发! 中山港海关销毁202公斤走私货物

2019-4-17 15:44| 发布者: 御城雪| 查看: 43169| 评论: 0|来自: 冻品攻略

摘要: 中国水产频道报道,近日,中山港海关截留202.29公斤走私物品,其中包括海参、花胶、燕窝、水果、以及冻肉等,目前走私货品已在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依法焚烧销毁。
  中国水产频道报道,
  
  中山港海关旅检三科罗诗龙副科长介绍,今年以来,中山港海关在旅检渠道共截获禁止携带进境动植物产品598批,重量531公斤,主要为海产品。由于当事旅客均未主动申报,且无法提供相关检疫审批证书,工作人员依法对上述物品作截留销毁处理。目前已有330公斤左右走私品已销毁。
  
  现在在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依法对截留的海参、花胶、燕窝、水果、以及冻肉等动植物产品共202.29公斤走私物品进行集中焚烧销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的规定,部分人员会在境外采购水果或者海参、花胶等海产品拟携带入境自用或馈赠亲友,但是根据规定,这些动植物及其制品都属于禁止携带入境的范畴。
  
  近年来,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内海参价格出现上涨,国内外价格差扩大。但是,海关对海参等食品进口有着严格的监管规定。客运渠道禁止携带、邮寄入境,货运渠道需交验相关许可证件并接受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入境。巨大的利润和市场要求催生了走私利益链,不少非法分子为此铤而走险。
  
  海关提醒,旅客在出入境前可通过海关12360热线、海关总署网页等了解携带物品的相关要求,以免影响出行。(本文转自【冻品攻略】。如有版权问题,敬请联系wx@fishfirst.cn
  


  【关键字】:海参  走私  海关  水产养殖
转载声明

1、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水产前沿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水产前沿网原创(独家)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水产前沿网”。

2、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3、如需转载本网非原创(独家)文章,同样建议注明该文章的出处和作者信息。

扫描二维码手机阅读

鸡蛋

雷人

酷毙

漂亮

鲜花

最新评论

重点推荐

讨论热点

    微博互动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水产前沿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水产前沿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水产前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水产前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15天内来电或来函与水产前沿网联系。联系方式:020-85595682。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