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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忽悠屡禁不止?最高检重拳打击假劣农业犯罪

2019-5-20 16:48| 发布者: 御城雪| 查看: 42231| 评论: 0|来自: 大河网-河南日报农村版、养殖前沿

摘要: 中国水产频道报道,请吃饭、听讲座,最后还送你几样精美礼品,不过,今后再遇到这样下乡推销肥料的讲师团,可千万记住不要再贪图便宜购买了,不然你准会上当受骗。
  中国水产频道报道,

  请吃饭、听讲座,最后还送你几样精美礼品,不过,今后再遇到这样下乡推销肥料的讲师团,可千万记住不要再贪图便宜购买了,不然你准会上当受骗。
  


  5月5日,在公安民警的配合下,太康和淮阳两地农业执法人员,在两地交界处一饭店内将一正在向群众推销肥料的“忽悠团”查获。11名农业讲师被当场控制。
  
  5月5日上午,太康县农业农村局和淮阳县农业农村局分别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淮阳安岭和太康老冢交界处一饭店内,一“忽悠团”正以技术培训的名义,向农民推销化肥(稻虾肥料)。接到举报后,两地农业执法人员迅速出动,最终在公安民警的配合,将该“忽悠团”一举查获。11名所谓的农业技术讲师被民警当场控制。经农业执法人员现场说法,前来听讲座的数十名村民才如梦初醒,纷纷表示,今后再也不能相信这些走村串户的“忽悠团”了。据太康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吴志奇介绍,随着春耕生产的开始,一些化肥“忽悠团”打着扶贫、技术培训、专家讲课、新产品推广等名义,又开始下乡兜售卖肥料、卖小龙虾饲料、鱼药。送酒送礼品,致使很多农民上当受骗。“这些‘忽悠团’为逃避查处,一般选择在边远乡村,或两县交界处,多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吴志奇说,在推销产品时,“忽悠团”总是利用部分农民贪图小便宜的心里,先把村民请到一起吃饭,然后送洗衣粉、鸡蛋等礼品,最后通过讲座向村民推销肥料,村民交钱后“忽悠团”再派人把产品直接送到农民家里,这对执法人员查处“忽悠团”工作增加了一不少难度。
  
  不过,为了能及时查处这些“忽悠团”,今年2月份,太康县农业农村局与淮阳农业农村部门建立了联合查处长效机制,共同加强了对“忽悠团”的市场巡查力度。“今后,‘忽悠团’再利用这县查往那县跑,逃避检查的情况基本不会再有了。”吴志奇说。
  
  据悉,春耕以来,太康县农业农村局已在该县逊母口镇等多地查处多起“忽悠团”,查扣产品10吨,立案2起,罚款1万多元,有力净化了小龙虾市场,为全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打下了良好基础。
  
  最高检:重拳打击假劣农业犯罪
  


  类似于“忽悠团”的假冒伪劣农资犯罪屡见不鲜且屡屡得手,被骗家庭逐步递增,深深的打击了农资人的热情,也在经济上造成很多家庭实质的损失。为了防患于未然,让老百姓有法可依,近日,最高检下发《意见》,重拳打击假劣农业犯罪!
  
  《意见》指出,2019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特别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最为关键的一年,各级检察机关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充分认识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全力保障农业兴旺、农村稳定、农民安心。
  
  《意见》要求,各地检察机关要积极履行职责,依法严惩农资类犯罪活动。不仅确定了工作重点,如要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地区,以涉及假冒伪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等犯罪为重点领域,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经营罪等为重点罪名,还要求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立案监督、审判监督等职责开展工作。
  
  《意见》指出,各地检察机关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薄弱环节,要适时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堵塞社会管理漏洞,促进农村工作的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各地检察院在办理农资类案件时,要注重多方借力。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部门要密切配合,有意识地形成对农资安全和农民权益的全方位保护。要主动与有关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畅通信息交流、检测鉴定等合作渠道,运用好农资打假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对于行政部门邀请会商、公安机关商请提前介入的案件,及时指派业务骨干参与案件讨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上级检察机关要加大对下办案指导力度。
  
  《意见》强调,各地检察院要积极适应检察机关重塑性改革的一体化办案机制,加强业务学习,切实提高办案水平和能力。要加强新闻宣传和以案释法工作,震慑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依法保护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权益的认知度。
  
  希望通过国家的综合整治,能够更深入的净化农资小龙虾市场!(本文转自【大河网-河南日报农村版、养殖前沿】。如有版权问题,敬请联系wx@fishfirst.cn
  


  【关键字】:诈骗  最高检  整治  农业  水产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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