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频道报道, 被罚了20000元,才放行,冤不冤? 河南许昌市的孙先生 在禹州市做饲料原料生意 已经18年了 平时在农村收购一些油菜籽饼 做鱼饲料、鸭饲料等饲料用 这次和往常一样 他把一车货 发给河北唐山的一客户 中途竟被监测站扣留 理由让孙先生 大惑不解 9月16号下午五点多,孙先生将一车装好的油菜籽饼委托给司机,运往河北唐山市。 9月17号,车辆行驶到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王桥公路超限检测站时,被工作人员拦下并暂扣,原因是:油菜籽饼属于第4类危险货物,罚款20000元才能予以放行! 据孙先生反映,他从事这行已经十八年了,运输油菜籽饼发往全国各地一直没有什么问题,此次车辆被扣,他感到很费解。 9月17号,孙先生带着疑问咨询了禹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油菜籽饼不属于危险品。 9月18号,孙先生又电话联系了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和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得到的回复仍然是:油菜籽饼不属于危险品。 同一种货物,国内多个城市都判定不属于危险品。石家庄省会城市也认为油菜籽饼不是危险品,而到了馆陶县,油菜籽饼却成了危险品! 孙先生感觉执法不太合理,于是向媒体平台求助。 接到爆料后,记者立即联系了河北邯郸市馆陶县王桥公路超限检测站工作人员,得到回复:这个情况不太了解,可以帮忙记录反馈给领导,会尽快给记者回电。 随后,记者也联系到了邯郸市交通局工作人员,对方称:联合国编号1386的一个种子油饼,包括:花生饼、菜籽饼、油菜籽饼、大豆饼等含油的种子。含油量在百分之1.5含水量低于百分之11的种子油饼属于危险品。 如果处罚的话应该看说明书等相关标识。如果没有相关标识注明,未经过检测、测量,直接处罚也不太合适。(本文转自【河南都市爆料】。如有版权问题,敬请联系wx@fishfirst.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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