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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面启动“一衔接两覆盖”专项工作

2012-10-26 10:55| 发布者: Say-say| 查看: 21337| 评论: 0|来自: 中国水产频道

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巩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成果,2012年10月12日,广东省农业厅联合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以粤农253号发出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了《广东省201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巩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成果,2012年10月12日,广东省农业厅联合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以粤农[2012]253号发出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了《广东省201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同时附1、农业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71号),2、广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申报表,3、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统一标示参考样式。
  
  该《通知》是广东省贯彻中央1号文精神的重要体现,是中央最高层政策设计,是落实“一衔接两覆盖”的具体措施。“一个衔接”就是让基层在岗的农技推广人员工资收入水平与基层事业单位的平均水平相衔接。“两个覆盖”,一是今年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要覆盖到所有的农业县(市、区、场),投入财政资金,解决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没有工作经费的问题;二是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的项目要覆盖全部乡镇,由发改委出资金解决其办公条件,如房屋、仪器设备、交通工具等。其中就涵盖广东渔业。该《通知》标志广东组织实施“一衔接两覆盖”工作全面启动。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成立政府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保证各项工作落实;要严格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办公厅《通知》精神,参照省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制定县级工作方案。
  
  在制定方案过程中,《通知》要求明确农业、畜牧、渔业、农机的工作职责,加强项目管理,理顺管理制度,发挥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整体功能,推动政策、资金、人员、技术、服务、制度六到位;要以种植业确保粮食安全为主,兼顾畜牧业、渔业和农机化生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结合实际,按照《实施方案》中“档次划分标准”的有关要求,实事求是计算、确定数量分值,种植大县要重点向粮食生产倾斜,畜牧大县和水产养殖大县可适当向畜牧、水产养殖业倾斜确定补助经费,并编制两个申报材料。
  
  根据项目县农业(种植、畜牧、渔业、农机)产业规模大小,安排相应的农技推广工作补助资金。原则上分为三个档次,每个县分别予以中央财政80万元、100万元、120万元的补助资金标准。
  
  补助资金分配标准采用因素法。设置4个指标因素,重点三大产业及农机,以种植业为主,结合畜牧、渔业、农机化指标。种植业指标以粮食播种面积及产量,畜牧业指标以肉类产量,渔业指标以水产品产量,农机化指标以农业机械总动力来衡量,分别占权重55%、15%、15%和15%。要求根据各县计算的最终得分确定补助标准。
  
  2012年每个项目县的中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科技示范和农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补助。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局要高度重视,及时向县(市、区)分管领导汇报,并加强与涉及此项工作的相关农口及财政部门沟通和协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县为单位抓紧完成补助项目工作方案和申报表的制定工作,一式5份(套),经县人民政府盖章确认后,于2012年10月30日前经市农业局统一上报省农业厅科教处(4份)和省财政厅农业处(1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广东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钟小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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