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前沿网,网聚全球水产华人!

水产前沿网 | 网聚全球水产华人

 找回密码
 注册

广东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发展农业龙头企业

2012-11-19 08:15| 发布者: Say-say| 查看: 20862| 评论: 0|来自: 南方都市报

摘要: 日前,广东省政府出台文件,继续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到2015年,我省农业龙头企业总数将达3000家以上,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400家以上,国家重点 ...
  中国水产频道报道,据南方都市报消息,日前,广东省政府出台文件,继续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到2015年,我省农业龙头企业总数将达3000家以上,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400家以上,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数量要有新突破。
  
  支持龙头企业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合作
  
  据悉,我省将新培育2至3家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和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30亿元的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大型龙头企业集团,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培养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家。
  
  省政府文件指出,将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龙头企业以资本运营优势品牌为纽带,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合作。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争取上市融资
  
  进一步加快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支持“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建设,为龙头企业提供优质、专用原料。鼓励合理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
  
  针对目前市场上经常出现的农产品“卖难”与“买贵”现象,省政府鼓励龙头企业创新农产品产销模式,发展连锁店、直营店、配送中心,积极实施“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农餐对接”。
  
  加大财政税收信贷支持力度
  
  为促进农业龙头企业继续做大做强,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在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在财政方面,我省将龙头企业纳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积极争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支持龙头企业发展。
  
  在税收方面,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养殖、水产以及林木业取得的销售收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的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可以按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法定条件、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龙头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农产品加工项目且进口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自用设备,免征进口关税。
  
  在信贷方面,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整合信贷资源,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省、市级龙头企业列为重点支持和服务对象。将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成功经验延伸到龙头企业信贷领域,开展企业联保贷款。各类金融机构要积极为龙头企业提供快捷优质服务,发展基于订单农业的信贷、保险产品和服务,引导担保企业为农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转载声明

1、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水产前沿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水产前沿网原创(独家)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水产前沿网”。

2、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3、如需转载本网非原创(独家)文章,同样建议注明该文章的出处和作者信息。

扫描二维码手机阅读

鸡蛋

雷人

酷毙

漂亮

鲜花

最新评论

重点推荐

讨论热点

    微博互动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水产前沿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水产前沿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水产前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水产前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15天内来电或来函与水产前沿网联系。联系方式:020-85595682。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