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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标签》新国标于今日起正式实施

2014-7-1 08:58| 发布者: syusuke| 查看: 11594| 评论: 0|来自: 中国水产频道

摘要: 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的新修订的《饲料标签》(GB10648-2013),自今天(7月1日)起正式实施。《饲料标签》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在规范饲料行业生产经营秩序、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 ...
  中国水产频道报道,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的新修订的《饲料标签》(GB10648-2013),自今天(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饲料标签》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在规范饲料行业生产经营秩序、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新版《饲料标签》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修订完善幅度大。旧版于1999年修订发布,已实施长达14年。新标准在旧版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主要技术内容差异多达15项,在适用范围、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标示的基本内容方面均有修订,在执行过程中需特别注意。

  二是涉及产品种类多。此次修订涉及绝大多数进口饲料产品,包括鱼饲料、鱼粉、宠物食品、肉骨粉、豆粕、棉粕和饲料添加剂等,均须修订现有标签,使标示内容符合新标准要求。

  三是对进口饲料标签要求更严格。新标准实施后,如果进口饲料产品标签不符合国标要求,依据相关规定,须将货物调运至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场所,加施符合规范的标签。 为及时贯彻实施新版《饲料标签》标准,促进饲料标签规范化,检验检疫部门应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加强新版《饲料标签》和相关内容的学习,切实掌握进出口饲料标签监管的各项技术环节,提高监管水平;还要通过电话、邮件和微信等多种方式,及时通知辖区内进出口饲料企业,认真学习和理解新《饲料标签》的各项规定,做好饲料产品新老标签的更换衔接工作。
  
  新标准实施后,如果进口饲料产品标签不符合国标要求,依据相关规定,须将货物调运至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场所,加施符合规范的标签。由此可能会延长货物放行周期,增加企业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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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以外,今天(7月1日)同《饲料标签》一起实施的新规定还有《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和《饲料中左炔诺孕酮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经2013年12月27日农业部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4年第2号公布。该《办法》共31条,自今日(7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00年8月17日公布、2004年7月1日修订的《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予以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饲料中左炔诺孕酮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等7项标准业经专家审定通过,农业部审查批准,已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自今日(7月1日)起实施。

  
  以上内容均摘自互联网,由中国水产频道整理报道。

       【关键字】:饲料 标签 水产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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