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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何死鱼事故纠纷频发?厂家与养殖户关系紧张引人深思

2016-9-18 09:10| 发布者: 一片云| 查看: 22662| 评论: 1|来自: 当代水产

摘要: 这段时间,关于用药不当到时鱼虾大量死亡的消息不时都会发生。前两天,《当代水产》杂志记者又接到来自江西吉安青原区新圩镇马塘曾家人一养殖户曾志镒曾老板的新闻热线电话,他怀疑因为投入品问题,导致鱼大量死亡。
  中国水产频道报道,这段时间,关于用药不当到时鱼虾大量死亡的消息不时都会发生。前两天,《当代水产》杂志记者又接到来自江西吉安青原区新圩镇马塘曾家人一养殖户曾志镒曾老板的新闻热线电话,他怀疑因为投入品问题,导致鱼大量死亡。
  
  养殖户反映:
  
  电话中了解到,曾志镒从2009年开始养鱼,承包鱼塘的水域面积有100亩。在8月20日上午,他在两口鱼塘泼洒了北京渔经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渔经”)出产的纤车净,导致鱼苗出现大量死亡。
  
  
  
  
  
  “在使用之前,我曾咨询过渔经的林工,说这个产品是可以杀纤毛虫的,在使用的时候,我也是按照包装说明的用量,在两口鱼塘上泼洒了这个产品,结果到第二天凌晨鱼就开始乱窜,陆续死亡,第3天除了死的,还有鱼在抽搐,翻游,挣扎,其中一口面积12亩,水深2米,用药12包,已经全部死亡,没有投放鱼药的鱼塘平安无事。现在初略统计,因为这次事故草鱼苗损失13000斤左右,还有一些花鲢,至少损失10万。”曾志镒说道。
  
  
  
  
  
  对于这次用药,之所以找厂家交涉,曾志镒给出的理由有三:“在包装上,纤车净注明的是水质改良剂,但实际上是七水硫酸锌,本来是一款杀虫药,没特别说明鱼药的危险性才导致全塘草鱼死亡的后果。而且在鱼塘出事之后,我联系渔经技术服务人员,对方只说如果时产品的问题,就拿鱼去送检,如果是他们的问题他们再自己承担,而从头到尾,渔经公司都没有一个人到场。”
  
  
  
  对于这次渔药事故,曾志镒对于厂家的不作为很是气愤:“我有100多亩塘,只有这两口用了纤车净的出事。死鱼事件发生后,我也联系了当地的相关部门,对鱼塘水质和鱼体标本进行了采样,并进行了常规快速检测。吉安市渔业局水产高级工程师谌学珑来到现场,查看之后他也说是一种药害性损害的可能性很大。
  
  无论怎样,厂家总要派一两个人来协助处理这件事吧,但至始至终他们都没出现。只说让我去送检,但因为泼洒的哪一个批次的药品是2月份的,已经没有了,其他批次的人家说送检后有问题也证明不了什么。找吉安的渔业部门,对方说因为渔经是北京的公司,他们不能越权处理,只能提供协助,我总不能因为这样就跑到北京去吧,而且还不一定有结果。”
  
  对于这次事件的处理结果,曾志镒表示:“我也不是说希望拿到多少赔偿,只希望厂家不要把兽药包装成水质改良剂推向市场,更希望水产同行要杀虫,杀菌必须选用兽药准字号。既可以避免鱼塘风险,自已又可以维权。(渔经中大部分杀虫,杀菌产品,打的都是水质改良剂直销给用户,用户出了问题,维权很难。”
  
  
  
  吉安市渔业局水产高级工程师谌学珑也表示,水质改良剂不属于药,它执行标准是按企业标准。这种产品虽然从杀虫效果和标注的成分来看,它应该属于药品,但实际上,厂家有意避开了药品属性,将它包装成了普通的非药品类的水质保护剂,这样就不需要遵守国家标准,也不受药品监管。要出具这样的检测报告,在实际操作中可行性很低。有国家资质的部门权威出具的资质报告,在实际操作中可行性很低。
  
  厂家回应:
  
  针对曾志镒述说的情况,记者联系到渔经总经理蒋火金。蒋火金对此并不避讳,坦承说道:“这个事情的处理其实很简单,我也早就跟他说了,如果怀疑是我们产品的问题,可以去相关部门检测,拿检测报告来说话。”
  
  
  
  对于这样的事情,蒋火金也表示很无奈:“其实我们的渔药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已经错位了。
  
  对这个事情我也咨询过律师的意见,从产品的角度,对于兽药的定义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的称之为兽药,而对于水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之类的产品,国家到现在没有相关的法律。10年前在兽药大会上,当时就提出这个问题,但因为操作难度问题一直没有落实。
  
  现在我们有种错误的概念,就是用于水产的都是兽药,都是属于渔业部门管理,但实际上渔药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并不要在渔业部门备案,渔业部门也没有这个管理权限。渔药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如果是兽药,必须符合《兽药管理条例》。
  
  如果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是厂家,他是养殖户,他在我这里买药,我对我的产品负责,他对它的鱼负责。为什么不去现场?我是厂家,我只对我的产品负责就可以了,为什么要去(现场),而我们产品是否有问题,应该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来判断。”
  
  
  
  而对于曾志镒只是说怀疑产品有问题却不送检的作法,蒋火金也很反感:“既然对方有道理,为什么不去送检,无非就是借媒体来压嘛。”
  
  “当时他找的媒体曝光,里面的说法太过于偏颇,只说用了哪家的产品导致死鱼。对于这样的事情,作为媒体,你要报道,一方面要采访养殖户,另一方面也要采访厂家,同时了解才对吧。当时对于送检单位,我都告诉他了,可以找长江水产研究所,华中农业大学,淡水渔业研究中心,上海海洋大学,他问我哪一家,我说你自己定,只是把这些文件发给你,都可以去找。”对于曾志镒的做法蒋火金很不认同,并明确表示:“我们的态度很明确,你怀疑产品有问题,可以拿我们的产品和那些死鱼去送检,找第三方验证,如果是我们的责任,我们赔偿。要有国家资质的部门权威出具的检测报告,那我们绝对认可。”
  
  
  
  至于没有调派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理,蒋火金回应:“我们是作为厂家,是对产品负责,对于如何使用,我们只是尽到我们应该告知的责任。你的鱼塘是否缺氧,是否有其他问题,我们厂家不知道。就如同人药,如果因为用药问题(非质量问题)导致医疗事故,是找厂家还是找医生?”
  
  而针对曾志镒所说的用药前曾咨询过渔经公司的工作人员,蒋火金表示,让对方发(咨询沟通的)截图,就可以简单明了。
  
  对于这次曾志镒这次死鱼事故的原因,蒋火金表示,很有可能有二个原因:一是因为泼洒不均匀产生的;“如果水深超过2米的时候,就需要分2次泼洒了,一次性泼洒很容易导致用药不均匀,不均匀鱼就会出问题,一旦出现死鱼,就会影响水质,进而恶性循环。二是透明度高,水质清瘦,在这种情况下,养殖户应根据透明度值,酌情调整使用剂量。”
  
  此次死鱼事故,截止目前并没有取得突破性的进展,究竟谁是谁非,也难有定论。但在其中透露出来关于养殖户、厂家、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问题,也引人深思。希望这样的事故能够少一些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尽快健全,否则,无论谁是谁非,对行业都是一种伤害。
  
  【关键字】:死鱼事故  厂家  养殖户   水产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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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海绵麦 2016-9-19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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