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将查获的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花鳗鲡送至福州闽江流域放流。当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接到市民的举报,在福州马尾一水产批发市场的水产活鲜摊点有人贩卖国家保护动物。随即,相关执法人员赶赴举报地点在该摊点的海鲜池内现场发现花鳗鲡,数量272公斤。经查,该业主无法提供有效的野生动物特许证件。工商部门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立案查处,并将查获的花鳗鲡移交渔业部门。福建省、福州市渔业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护送花鳗鲡到闽江放流。据悉,这是福建省渔业执法部门近年来查获数量最多的无证经营花鳗鲡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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