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thinkpad 于 2012-2-3 13:35 编辑
广东出台56条政策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新快报记者 黎秋玲 广东2012年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昨日,广东省政府在其官方网站上转发了《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公布了减税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56条具体政策措施。其中,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5亿元,支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 税收减免政策出台 ●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中小企业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小企业从事农、林、牧、渔项目所得,按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经有权限的税务机关审批,可延期缴纳税款,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缓缴期间免予加收滞纳金。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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