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病才用药而且多为化学药物的现象,值得提倡的是:
第一,防重于治,即未病早预防,对于集约化 养殖的 水产动物尤为重要。在合理养殖的前提下,环境消毒剂的适当使用可减少疾病尤其是传染病的发生。消毒剂的种类较多,目前使用较广泛的是双季铵盐有机碘类,对大多数病毒及细菌均有较理想的杀灭作用。除使用消毒剂之外,使用疫苗也非常必要。在集约化养殖的水产动物群体,使用疫苗还不够普遍,鱼用疫苗种类也较少。载入 2002年版欧洲药典的渔用疫苗只有弧菌及杀鲑气单胞菌等三种灭活疫苗,我国目前已批准的只有草鱼出血病组织及细胞培养灭活疫苗,以及嗜水气单胞菌灭活疫苗。前者用于草鱼出血病,后者用于致病性气单胞菌所致的败血症等。但就总体而言,渔用疫苗发展的需求还有很大空间,虽然疫苗研制的周期较长,每种疫苗都有其特异的预防对象,不可能像化学药物那样广谱,但疫苗一般不产生环保问题,也不会造成食品安全的隐患,是应该大力发展的方向。
第二,渔药也应包括诊断制剂。诊断制剂对快速诊断 鱼病尤其是传染性疾病具有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未得到足够的重视。近年来某些水生动物疾病的诊断试剂盒如 对虾白斑病诊断试剂盒等已在一定范围内应用,这些试剂一旦获得国家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将列入正式的渔药之列。
第三,开发和使用无毒高效的中草药或相应的配方制剂,值得倡导。当年治疗白暨豚的外伤,使用“云南白药”的成功经验,值得高度重视。真正有效的中草药药物应申请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更应接受科学的验证,以便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
渔药的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食品安全、规范化生产、标准化审批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
专为渔用设计的药物将会发展,生态环保型的药物受到青睐,疫苗、诊断制剂、消毒剂及中草药的使用会愈加广泛,有毒害、有残留的化学药物将受到限制或禁上,既保证鱼类健康,又保证人类健康的渔药是现时的目标和未来的选择。
转自新编渔药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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