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3月28日报道,近日美国维吉尼亚州一家超级市场因出售生鲜活海鲜,涉嫌违反该州保护野生动物法,超市经理遭逮捕,全案将于本周开庭。
据了解,这家位于维吉尼亚州瀑布教堂市(Falls Church)的长城超市(Great Wall Supermarket)以华裔与亚洲移民为主要客群,店中出售各类亚洲食品,包括在玻璃缸内等待出售的活海鲜(鲈鱼、鳖、牛蛙、对虾和鳝鱼)。而该州保育界人士和官方过去几周前往超市购买大量鲈鱼和鳖,详细记录交易过程与摆设各类海产的状况,认为其违反了《保护当地原生动物法律》向警方举报。
然而这个事件引起东西方饮食文化的争论,部分亚裔人士认为贩卖活海鲜是亚洲重要饮食文化之一。但警方认为野生动物必须居住在健康适当的环境,长城超市的鱼缸被认为过于拥挤。
由于美国法律对动物养殖、宰杀和贩售方式有不同规定,亚洲民众过去在传统市场当街杀鸡宰鱼曾引起争议。
这些事情应该如何理解?我们习以为常的东西,美国人的看法就截然不同。
国内有很多地方养肉狗,也就是以食用为目的的养狗,曾遭到国外动物保护组织的强烈反对而转入地下。
如果哪天国内水产品也不能鲜活销售了(估计这将是很遥远的事情),这对行业会产生何种影响?(意淫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