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前沿网,网聚全球水产华人!

水产前沿网 | 网聚全球水产华人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61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渔药的残留及危害

[复制链接]

1628

主题

10

听众

363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 TA的每日心情
    财源享通
    2020-1-13 10:45
  • 签到天数: 96 天

    [LV.6]常住居民II

    帖子
    2005
    精华
    1
    经验
    3639 点
    金币
    12893 元
    注册时间
    2014-11-1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5-13 08:58:0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关于动物源性食品中药物残留的问题提出由来已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是药物残留监管的主要国际组织,早在 1984 年,在 CAC倡导下,由 FAO WHO 牵头倡导成立食品中兽药残留立法委员会(CCRVDF),该组织于 1986 年正式成立,此后每年在美国华盛顿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制定和修改动物组织及其产品中的兽药最高残留限量(MRL)以及休药期等法规。国外的一些机构如美国的食品药品管理局(FDA)以及下属的兽药中心(CVM)、新加坡的农业食品和兽医机构(AVA)、欧盟药物评估办公室(AMEA)以及下属的兽药产品委员会(CVMP)和各成员国的兽医药警戒机构、澳大利亚的国家农业及兽医化学注册管理部门(NRA)等在对药物残留的监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由于我国水产养殖的迅猛发展,水产养殖动植物的病害也日趋严重。为了控制水产动物病害的蔓延,投用了较多的抗生素等化学药物,如喹诺酮类、磺胺类等,由于对其用量、用药次数以及休药期的认识不够或忽视,造成药物在水产品中残留,进而对公众的健康和水域环境造成了潜在危害,也给我国水产品出口带来了了一定的影响和损失。随着人们对水产品的质量要求赿来赿高,水产品中药物的残留不仅引起了民众的极大关注,也引起了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1997 年以来,农业部先后颁布了《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量的规定》、《关于开展兽药残留检测工作的通知》, 2002年农业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印发了《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计划》,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活动。我国水产品中药物残留的控制已朝着一个好的方向发展。

                                                                                     转自新编渔药手册
    http://milai168.taobao.com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