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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注明】
一、药物的选择
选药原则:安全(无致畸、致癌、致突变)、有效(高效、速效、长效)、经济、方便、不重复。
1、依据有效性给被选药物定位:如首选药物、备用药物与应急替代药物,以及主药、辅助药与增效剂。
2、药物宏观作用:不 使受药对象产生毒副作用与应激反应。
3、药物微观作用:不毒化水体,不污染水生生物,不导致水产品残留有害物质。
4、药物廉价与使用方便。
5、依据药物用量,权衡用药得失。
6、选用水产专用渔药、生物源鱼药和渔用生物制品,所用渔药必须来自具有《渔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渔药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
二、药物的使用
用药原则:有序用药、最佳疗效、最大安全。
1、除暴发性疑难病症外,必须经确诊后用药。
2、依据病原体的种类与特性,采用针对性疗法。并发病例不得随意采用所谓“多药治疗、复方治疗或联合用药”。
3、依据寄生的方式,暂时性、阶段性寄生没有用药的必要;经常性、终生寄生必须用药。
4、依据病情的要求与危害情况,不流行病例不用药。
5、疾病的类型,病毒、细菌、真菌性鱼病以防为主,由藻类、寄生虫引起的鱼病防治结合。
6、考虑养殖方式,封闭水体(池塘、温室)养殖,采用常规施药技术;开放性水体(网箱、围网、拦网)养殖,需采用特定的给药方法。
7、药物的性质,局部作用,吸收作用(经皮、经肠、经鳃吸收),直接与间接作用,选择作用。
8、依据鱼的体质,包括取食能力与耐受性。
9、病程状况。卵期用药效果不确定;早期(带菌、幼虫期、潜伏期、前驱期),预防性用药;中期(传染、侵袭期、充分发展期、暴发流行、童虫、壮虫期)治疗性用药;后期(病死、老虫期)可停止用药。
10、尽量采用配合疗效法如:升温、改良水质、改变营养水平等。
11、鱼类因天气、水质或新环境产生的应激反应,可谓“自然”现象,留给鱼类“自愈”空间。
三、施药的具体方法
在防治水生物疾病中,施药技术是否恰当,直接影响疗效,由于养殖设施不同,养殖对象所处的环境条件与生长阶段不同,施药技术要求不一样,即使使用同种、等量药物,作用的结果有产生无效、有效、药害等不同可能。
1、遍洒法:即全池遍洒药物。
原理:按照防治鱼病的给药浓度,向养殖水体全面施放一定量的渔用药物,依据药物的降解速率,确定给药的间隔时间,在疗程内使整个鱼池池水药物浓度维持在治疗水平。让鱼在此药液中既能安全生活,又可达到杀灭鱼体表、鳃以及水中病原微生物和中间宿主的目的。
方法:测量水体,计算药物,稀释药物,全池遍洒。
效应:此法药物作用较彻底,适用于预防和治疗,药效不受给药对象食欲的影响。
问题:此法采有一定的局限性,较贵重与半衰期长的药物不可使用;药物选择须注意配伍禁忌,先后施用药物的药性相抵触;不规则鱼池用药量不准;大中型水体与流水养殖用药量大;安全性差,副作用大,使用不慎易发生药害;选择性不强,所有养殖对象和水生生物强迫受药,长期使用,对环境和水生生物影响较大,轻则影响鱼的生长与免疫机能,重则导致高残留、累积性中毒,使水体丧失渔业功能;对鱼体内病原作用不大。
技术要点:
①称(量)取药物在木(塑)料等非金属桶中进行一级溶解,具有特殊溶解性质的药物须加助溶剂后进行一级溶解,待完全化开后稀释(二级溶解)至相应倍数全池泼洒;
②泼药前应作好应急措施(增氧、注排水、解毒、急救等)准备;
③坚持先喂食后泼药的程序,不得喂食、洒药同时进行;
④雨天、雷雨低气压与池鱼浮头或浮头刚消失时不能洒药;高温季节池水热成层(11-14点)后禁止用药;
⑤从上风处往下风处泼药,鱼池四周和角落部都要泼洒到,深水区多泼,浅水区少泼;
⑥酸性药物上午9-10点施用,碱性药物下午3-4点洒药,对光敏感药物宜在傍晚进行,昼伏夜出动物应在傍晚或夜间用药,早春、晚秋季节可在中午前后洒药;
⑦水深而面积小的鱼池,泼洒药液应加倍稀释,在施放药物时要缓慢洒药,以使药液能及时扩散,如果洒药的速度太快,会造成上层池水药液过浓,以致上层鱼类急性中毒;
⑧剩下的药物残渣不要随意倾倒,以免人、畜、禽中毒,更不可将药液连残渣泼洒到鱼池中去,否则池鱼会误食中毒;
⑨鱼池泼洒药物后,应隔1-2天才能动网捕捞与增放苗种;
⑩在鱼池泼洒药物后的24小时内,要严密注视池鱼活动情况,如无异常情况,应作好4-6天内药效记录,36小时内留意药物导致池水变化。
2、喂服法
原理:药物以饲料为载体,伴随鱼的摄食过程进入鱼体,药物可在肠道中直接产生药效,也可以通过吸收作用,使药物达到一定的血浓度,在半衰期内连续给药至疗程结束,让鱼既取食又吃药。
方法:估算摄食鱼存塘量或饲料投喂量,计算药量,药物一级或二级混饲,制作药饵,晾干定时投喂。
效应:此法是唯一能发挥吸收作用的给药方法,适用于预防和早期治疗,对病毒、细菌、寄生虫、营养失衡等都有一定的防治效果,尤其对脏器疾病防治,体内寄生虫驱杀作用明显。与其它方法相比,用药量少、成本低、使用方法简便,不直接污染水质,对鱼体不产生应激反应,且用药量与载鱼量大小有关,与水质状况及水体类型无关。
问题:此法是一种被动给药,依赖养殖对象的主动取食而完成。对用药对象而言,必须有取食能力,食性、食量的不同,摄入体内的药量也不一致,疗效差别大。对养殖户而言,必须有较为丰富的生产经验,把握给药的最佳时机;药饵要求配制得法,药料比例合理,尤其注意有异味或苦味的药物,否则鱼类拒食,没有形成摄食条件反射,暂不宜采用此法。
技术要点:
①必须选择鱼类适口性好的饲料制作药饵,制成药饵后的浮沉性与鱼的摄食习性吻合,如草鱼、团头鲂配制浮性药饵(增加糠麸配比),青鱼、鲤鱼、鲫鱼配制沉性药饵(增加饼粕类配比);
②粉状饲料、颗粒饲料必须以粘合剂为载体,保证药料结合。草料淋药后必须晾干后投喂,以免遇水后即散失,但又不宜过粘,尤其象草鱼一边吃食一边排泄,药饵在肠道内停留的时间不长,过粘会影响药物作用效果。
③药料配制须采用二级预混,一级预混的用料量为其总料量的10%,待充分拌匀后进行二级预混;
④热敏、光敏药物不宜制作造粒药饵,造粒药饵的粒径,必须小于鱼的口裂;
⑤药量计算,按养殖水体中对药饵有取食能力的养殖对象总体重(mg/kg)计算,或按饲料重量(药料比%或‰)计算;
⑥给药前停食1-2天,药饵量比平时减少20%—30%,以使药饵每天按时吃完;即使病愈后也只能慢慢增加投饵量,尤其患肠炎病时,过多投饵容易引起复发;
⑦一般5—7天为一疗程,首次剂量以双倍量突击,以后单倍量维持,直至一疗程结束,间隔2—5天方可施下一疗程或治疗方案;
⑧不得反复使用同一种药物,防止产生耐药性;不得长期、超剂量给药,防止形成药物依赖性,撤药综合症乃至药源性疾病。
3、挂袋挂篓法
原理:将药物装在有微孔的器具中,使其在水中缓慢溶解,在池水中人为营造一定的药物区域,使养殖对象在能够忍受的药物浓度范围内,利用其摄食过程主动地进入药物区域,接受药物作用,达到杀灭或驱除体表和鳃部及药物有效作用区域病原体的目的。
方法:选择悬挂场所,称取药物装袋,悬挂水中,定期加药。
效应:通常在未发病、初发病和病情较轻时使用,尤其在水面积较大的鱼池和塘堰中使用较多。
问题:应控制药物的释放速度,否则频繁补充药物,既影响养殖对象进入食场摄食,又可导致药物浓度超标,引发中毒事故。
技术要点:
①食物周围的药物浓度不宜过低或过高。浓度过低,鱼虽然来吃食,但不能杀灭病原体;浓度过高,鱼不来吃食,也达不到防治鱼病的目的。所以挂药后注意观察,及时调整药袋数量与增减药量;
②食物周围药物浓度的保持时间,一般不短于2—3小时,否则对迟来的鱼就不能起到消毒作用。此外,鱼每次在食物停留短暂,一次不能全部杀灭病原体,需经多次反复。在下雨天和刮大风时不宜使用,以免药物有效浓度保持时间短,宜选择天气好、风浪小时使用;
③为了让鱼类在挂药后仍能来摄食,可在挂药前先停止投饵1-2天。在用药的几天内,选择投喂鱼类适口饵料,或在投喂饲料中添加诱食剂,所投饵料量要比平时减少,以保证鱼在次日仍能到食场吃食;
④应选择对鱼有趋向反应的药物挂袋,不选择回避反应的药物。并控制药量不超过遍洒药量,鱼池开启增氧机和注排水时应提起药袋。
4、浸浴法
原理:即在小容器内配制高浓度药液进行高密度、短时间药浴,达到驱杀体表、鳃部病原体和收敛伤口的目的。
方法:选择容器,根据容器容水量计算药量,充分溶解药物,把鱼放在药液中接收药物作用,达到效应时间后将鱼放入养殖水体。
效应:用药量少,节约药费,药效不受水环境影响,不污染池水,不影响池水浮游生物的生长,相对安全。此法适合于低温处理体表受伤水生动物,常用于鱼、虾、蟹、鳖亲体与鱼卵、鱼种入池、转换池,转箱时作消毒用;观赏鱼养殖、温室养殖、名贵鱼养殖、贵重药物与容易引起水环境污染的药物常用此法。
问题:操作粗糙时易损伤鱼体,容易引起继发性感染,操作麻烦;操作过程中易出现中毒、缺氧等事故;过高的药物浓度和频繁的机械操作,对用药对象造成强烈的应激反应,影响随后的摄食,降低抗病力;不适用于大水面,对体内和池水中的病源无杀灭作用。
技术要点:
①浸浴前在养殖区域选择药浴场所,精心计划药浴方法与操作规程,备齐药浴器具;
②浸浴消毒的药液浓度必须配制准确,现配现用,不要重复使用;
③浸浴的密度,以鱼在药液中可以游动为宜;
④浸浴的时间要根据用药对象的忍受程度灵活掌握;
⑤药浴水体与池水的温差不大于2℃;
⑥浸浴消毒要避光操作,否则药物易降解、失效或毒性增强而毒害用药对象;
⑦浸浴器具要用塑料或木制品,不能用金属容器,以免改变药性;
⑧浸浴后的药液不要倒入池塘或其它养殖水体,以免病源复苏重新感染养殖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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