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水产前沿 吴佳辉 10月30日,笔者收到养殖户的信息称三亚市崖州区对镇海、梅联村海水养殖场进排水管道进行强拆,涉及21家养殖场。而现阶段崖州区的大小养殖户多达120多户,年产值约3亿元,涉及养殖投资资金数亿元。崖州区其他区域的养殖户也收到相关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他们担心接下来会面临一刀切的情况。 现场图片 拆除进排水管道现场 报料人告诉笔者,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到崖州区撤镇变区前,当时的三亚市政府、崖城镇政府、镇海村委会鼓励发展农村经济,多个养殖场陆续搭建并存续至今。 2018年7月27日,由区委领导牵头召集相关职能部门与部分养殖户举办座谈会,要对部分海水养殖户的进、排水管采取的挖断的方式强行关闭。交谈未果,养殖户联名上访申诉。 从8月份开始,崖州区环保局会同区海水局三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梅联、镇海养殖场违反排放污水等问题整改工作进度的通知》,要求于10月27日前清理完成在养鱼虾贝类等,并关闭排污口。 《关于进一步加快梅联、镇海养殖场违反排放污水等问题整改工作进度的通知》内容 10月23日张贴的通告内容 通告内容当中指出,在镇海村、梅联社区辖区范围内的沿海养殖场(户),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违规设置排污口等设施,将养殖废水直排入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入海排污口位置的选择,应当根据海洋功能区划、海水动力条件和有关规定,经科学论证后,报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设置入海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关闭,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养殖户对于通告的内容表示无法接受,他们认为,大部分企业是在三亚市海洋渔业局领导下的合法企业,在这长期的养殖过程中,每年都有海洋监测部门对养殖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给出的结果是所有排放的水完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没有任何污染。养殖户同样注意对海洋环境的保护,从未因为养殖对周边的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所以入海排水口不是排污口。“在检测我们排放水质达标后,又最终以‘入海排污口’未经批准的理由对我们作出顶格处罚,并责令关闭。对于这种处理结果我们无法接受。” 养殖户联名提交的申诉内容 排水口水质检测报告(官方指定检测机构)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办法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养殖户表示,“我们的养殖场绝大多数是集资举债投资生产的,一旦被强行拆除必将有大量的人倾家荡产。去年投苗的红东星斑,目前的规格都在6两至1斤,未达到上市规格。而红东星斑又为流水养殖模式,强行拆除管道将造成我们巨大的损失。我们会主动、积极配合政府的工作,但政府要给我们合理的迁移方案,合理的征收补偿(先补偿后拆迁)和合理的退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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