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水产前沿 李静 中国水产频道原创独家报道,近年来,偷鱼事件频频发生,而鳜鱼被偷的现象尤其严重,导致不少养鳜鱼的人晚上不得不守在鱼塘,甚至过年的时候还一个人在鱼塘守夜。那么养户如果在守夜时发现了偷鱼人该怎么办?什么样的行为才算合法?如果偷鱼人不小心命丧鱼塘又是谁的责任?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个案例。 2016年8月24日凌晨两点左右,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的67岁村民吴裕清和往常一样去巡塘,来到鱼塘边后,吴裕清发现有3个人正打着手电筒在他的鱼塘边偷鱼。对方发现塘主吴裕清后,立即逃跑,吴裕清在追赶时听见了一个人跳水的声音,另外两个人就不见了。 随后,吴裕清就在岸上追逐那个跳进水里的人,后来那个跳进水里的偷鱼人在鱼塘塘基排水口处上了岸,吴裕清也在岸上等待对方。吴裕清在盘问中得知,对方名叫黎晓亮,就在此时,突然有人从背后推了吴裕清一把,吴裕清跌落鱼塘时不小心撞到了黎晓亮,两人一起滚落鱼塘。 吴裕清回忆说,自己掉进鱼塘后,体力不支,加上年事已高,吴裕清奋力挣扎,并最终得已上岸。上岸后的吴裕清倒在鱼塘斜坡上昏迷了一会,醒来后吴裕清立即寻找一起落水的黎晓亮,但大声呼喊,却没有人回应,随后吴裕清立即回家,让家人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茂名市警方到达现场后,吴裕清与警方一起在鱼塘里打捞,也没有找到人,警方便通知吴裕清先回家,他们再确认黎晓亮是否已自行离开。 案发当天下午5点左右,警方终于在吴裕清的鱼塘打捞到了黎晓亮的尸体,经鉴定,黎晓亮符合生前入水死亡。后经警方核实,事发时从背后推了吴裕清,导致吴裕清和黎晓亮一起落水的正是跟黎晓亮一起来偷鱼的同伙黎东益。 2017年12月25日,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黎东益涉嫌犯抢劫罪,被告人吴裕清涉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向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黎晓亮的父母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吴裕清和黎东益两名被告人连带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庭审当日,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吴裕清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赔偿黎晓亮家属丧葬费41433元;判处黎东益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有期徒刑四年。然而,被告人吴裕清、黎东益和黎晓亮家属均对一审判决结果表示不满,三方当事人遂向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8年4月17日,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上诉案。吴裕清认为,抓捕和追赶偷鱼人是他的权利,对于偷鱼人黎晓亮第一次的落水和上岸,他没有采取任何威胁和强制措施。吴裕清还表示,他本人并不会游泳,当时在水中确实感觉有东西纠缠他,为了自己能上岸,不得不拼命摆脱水里的缠绕物。庭审当天,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终审判决:撤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上诉人黎东益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上诉人鱼塘主吴裕清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上诉人黎晓亮家人请求的民事赔偿责任可另行起诉。 视频:该案详情(来源:茂名人民法院) 这个案例给了你什么警示?为什么黎东益偷了两条鱼会被判抢劫罪?你对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满意吗?鱼塘塘主发现偷鱼人后该如何正当防卫?欢迎在文末留言。 【关键字】:偷鱼 水产 水产养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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