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频道综合报道, 2019年伏季休渔制度与2018年保持一致,继续执行“史上最长”“执法最严”的伏季休渔期。5月1日起,东海、黄渤海、南海将进入伏季休渔期! 综合/ 海鲜指南(seafood-guide) 张丽丽 又到一年禁渔期!眼下,全国沿海各地的渔船纷纷提前回港休渔。 再过几天,我国沿海海域将全面封海禁捕,餐桌上的海捕美味,真的是要且吃且珍惜~ 经过去年的“史上最长”休渔期之后,2019年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2019年伏季休渔制度与2018年保持一致,继续执行“史上最长”“执法最严”的伏季休渔期 3月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中国渔政亮剑2019”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2019年伏季休渔制度与2018年保持一致”。2018年伏季休渔制度具体如下: 农业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 农业部通告〔2018〕1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更好地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我部本着总体稳定、局部优化、减少例外、利于监管的原则,决定对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进行调整完善。现将调整后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通告如下。 一、休渔海域 渤海、黄海、东海及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含北部湾)海域。 二、休渔作业类型 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三、休渔时间 (一)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二)北纬35度至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东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在上述海域范围内,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三)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四)定置作业从5月1日12时起休渔,时间不少于三个月,休渔结束时间由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确定,报农业部备案。 (五)特殊经济品种可执行专项捕捞许可制度,具体品种、作业时间、作业类型、作业海域由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报农业部批准后执行。 (六)捕捞辅助船原则上执行所在海域的最长休渔时间规定,确需在最长休渔时间结束前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的,由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制定配套管理方案报农业部批准后执行。 (七)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制定更加严格的资源保护措施。 (八)“闽粤海域交界线”是指福建省和广东省间海域管理区域界线以及该线远岸端(117o31'37.40"E,23o09'42.60"N)与台湾岛南端鹅銮鼻灯塔(120o50'43"E,21o54'15"N)连线。 四、实施时间 上述调整后的伏季休渔规定,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施行。 农业部 2018年2月8日 休渔时间图示 5月1日启动全国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继续坚持“最严格的伏休制度”和“最严格的伏休管理” 《方案》同时要求:各地要贯彻落实《渔业法》相关规定,继续坚持“最严格的伏休制度”和“最严格的伏休管理”,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海洋伏季休渔政策,督促海洋捕捞渔船(包括捕捞辅助船,下同)按时回船籍港休渔,抓好伏季休渔期间渔港检查、海上巡查、案件办理等重点工作。5月1日启动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 也就是说,5月1日起,我国东海、黄渤海、南海将全面进入伏季休渔期!留给海洋休养生息的时间,否则,常年累月过度捕捞,渔船出海一趟,捕到的渔获都赚不回油钱…… 为了更好地保护海洋资源,沿海各省还补充出台了其他规定: 东海:4月1日起,浙江省抱卵梭子蟹禁捕禁售!4月16日起,东海带鱼禁捕!5月1日起,东海全面禁渔!禁渔一周后,浙江省内这8种海鲜禁止销售! 近日,浙江省发布了今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延续2018年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4月1日12时起,所有渔船禁止捕捞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同时,北纬27度至31度沿岸和近海,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禁止以抱卵梭子蟹或幼梭子蟹为主要捕捞对象的作业渔船生产。 根据规定,东海带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渔期从4月16日开始。 接下来,5月1日开始,浙江将全面进入休渔禁渔期,除钓具外的各类海洋捕捞作业都将被禁止。具体时间如下: 直到9月,也就是长达4个多月的时间里,大家吃不到我国沿海捕捞的新鲜野生鱼虾。 浙江省还规定:在伏季休渔一周后,全省水产交易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临时摊点等各类市场和饭店、大排档等餐饮场所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 同时,全年禁售带鱼、小黄鱼、大黄鱼、银鲳、鲐鱼、梭子蟹等6种海洋渔业重点保护品种未达到最小可捕过渡性规格的幼鱼。 黄渤海:山东省规定 “地笼”渔具全年禁用 4月19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告海洋伏季休渔有关规定: 1.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钓具作业以外的其他海洋捕捞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2.定置作业(含鳀鱼落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 3.山东禁渔区线内侧海域特殊经济品种海蜇的专项捕捞生产,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全部纳入限额捕捞管理,具体方案由省农业农村厅另行通知。 4.在承包的增养殖区域内,利用自有渔船采捕自繁自养贝类资源的,由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报省、市级渔业主管部门备案。严禁在自然海域内采捕天然贝类资源。 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规定的禁用渔具和定置串联倒须笼(俗称“地笼”,全年禁用)。 6.严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在休渔期间为应休渔渔船提供油、冰、水等渔需物资,严禁收购、运输、代加工违规渔船渔获。 7.因实施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委托的海洋渔业资源监测调查或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调查以及军事用途需租用渔船在山东管辖海域从事渔业及相关活动的,须向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租用养殖渔船能解决的,不得使用捕捞渔船,其他项目原则不予批准。申请材料中应包括项目任务书、租赁合同等,要明确监测调查的时间、位置、范围、频次及使用的船舶等。 通知还要求,沿海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船籍港休渔、转港申请批准、渔政执法协作、海查陆处、船厂巡查、统一处罚标准、违规渔船黑名单、行刑衔接、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等十项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制度。 禁渔期,各地吃货还可以吃啥海鲜? 进口海鲜、远洋捕捞海鲜充足,可补充市场需求 如今,即使进入休渔期,市民的餐桌上厄瓜多尔白虾、法国银鳕鱼、挪威三文鱼、加拿大龙虾、俄罗斯帝王蟹等进口海鲜越来越多。 随着我国进一步开放对全球商品的进口准入,许多美味的进口海鲜都能在中国消费者的餐桌上出现,让吃货们在长达4个多月的禁渔期内依然可以大快朵颐。 近几年,我国不少沿海城市大力发展远洋渔业,除在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从事公海捕捞外,部分企业还与缅甸、加纳、塞内加尔、刚果(布)等多个国家建立了渔业合作项目,回运了大批本地未有的水产品,极大丰富了吃货们的餐桌。 青岛休渔期也有新鲜海捕鱼!深海网箱天然饵料养殖,7月将上市 4月17日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副局长傅道军介绍,“今年,我们实施了‘深海抗风浪网箱南北接力+灯光诱饵’养鱼示范,从南方引进大规格鱼种,通过灯光诱饵的方法,让鱼吃自然海域的野生小鱼小虾生长,全程不投喂配合饵料和冰鲜杂鱼,以此提高鱼的品质。今年7月份,这批优质鱼就会陆续上市,可以部分满足市民和游客的需求。 ” 养殖海鲜也将提供诸多选择 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的多宝鱼、海南深海网箱养殖的金鲳鱼、珠海的白蕉海鲈、福建连江的鲍鱼等等,诸多养殖海鲜也将为全国吃货提供更多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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