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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出台《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

2012-9-25 08:41| 发布者: 逆游的鱼| 查看: 14100| 评论: 0|来自: 南方日报

摘要: 提案指出了影响广东水产品安全的种种隐患。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郑伟仪也坦言,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起步晚、基础差、任务重、难度大,目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如,监管力量薄弱。目前,全省仅6个地级市和8个县、 ...
  中国水产频道报道,据南方日报消息,昨日,广东省政协主席黄龙云率队到佛山开展“关于加强我省鲜活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系列重点提案督办调研活动。记者获悉,为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广东拟出台《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推动渔业重点市、县(区)、乡镇设立水产品安全监管机构。
  
  在今年的省“两会”上,省民革以及黄樟翰、梁志鹏等9位委员提出了“关于加强我省鲜活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系列提案。省政协常委会决定该提案由黄龙云督办。
  
  探索将监管力量延伸到基层
  
  提案指出了影响广东水产品安全的种种隐患。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郑伟仪也坦言,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起步晚、基础差、任务重、难度大,目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如,监管力量薄弱。目前,全省仅6个地级市和8个县、区主管部门有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股),总在编人员仅15人,全省乡镇一级的监管机构则基本上是空白。与此同时,监管对象庞大复杂。我省水产养殖以个体为主,全省核发养殖使用证就有9万多户。大部分养殖户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水产品从塘头到餐桌环节较多,增加了监管难度。
  
  监管制度方面,目前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依据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其内容对水产品的流通规定不多,对运输环节的监管规定几乎空白。同时,水产养殖投入品的管理体制不顺,渔药、渔用饲料等养殖投入品是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其生产、经营管理职能不在渔业管理部门,难以从源头上制止乱用违禁药物行为。
  
  对策:针对这一问题,郑伟仪表示,将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推动渔业重点市、县(区)、乡镇设立水产品安全监管机构,配备监管人员。非渔业主产区适当增加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确保水产品质量有人管、有人抓。探索在全省75个乡镇水产技术推广站加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推进设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制度,将监管力量延伸到基层。
  
  郑伟仪说,下一步将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政策法规体系,推动出台《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推进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严查严处使用违禁药品企业和个人。
  
  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纳入预算
  
  此外,监管经费严重不足。我省水产养殖产量居全国首位,省里虽然有专项资金,但仅为水产养殖产量排在第7位的江苏省的60%。市、县(区)及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总共不到500万元,难以保证工作需求。
  
  对策:对此,郑伟仪表示,将推动各级财政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适当增加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扶持检验检测体系、信息化管理体系、监管体系建设以及开展基础研究、日常抽检和监督执法等。
  
  无标识水产品禁入批发市场
  
  市场准入制度也不成熟。由于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严重滞后,未能对进入市场的水产品实施全面抽检。虽然法律要求批发市场对入市的水产品实施自检,但是需投入大量资金,经营者难以承受。目前在准入检测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市场、超市也仅仅停留在甲醛的检测上,对于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很少。
  
  对策:“我们将强化水产品产地监管和市场准入。”郑伟仪表示,将加大对水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做到“两不准”,即没有标识的水产品不准进入、没有质量安全合格证明的水产品不准进入。加强水产品经营的台账和标识管理,逐步实现进入市场的水产品“来历说得明、质量信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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