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频道报道,据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消息,11月10日,省渔业互保协会、省鳗业协会及三明市鳗业协会在三明市农业局联合组织召开2012年鳗业保险研讨会,相关部门共3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会上,省渔业互保协会承保部与三明市鳗业养殖场经营人就省渔业互保协会与三明市鳗业协会经多次沟通修改完善后的我省2012年鳗鱼养殖保险试点方案有关条款进行了逐条的解说并进行讨论,在有争议的几个问题(如自然灾害涵盖的范围、造成鳗鱼流失或死亡的原因如何确定、每次事故的相对免赔额、养殖设施可否参保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最终达成初步共识,使我省鳗鱼养殖保险试点工作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省渔业互保协会负责人在研讨会上强调,落实鳗业互保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关于水产养殖保险批示的精神和省厅刘修德厅长在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召开的福建省水产养殖保险试点座谈会上提出的“福建水产养殖保险应先易后难,从技术成熟、管理规范的养殖品种入手,选择一个产业、一个企业、一个村、五个品种作为水产养殖保险试点”的意见,切实做好我省水产养殖保险试点工作,通过争取财政的大力支持和制定确实可行的试点方案,努力在试点地区调动养殖户的投保热情,并通过参加养殖互保切实增强养殖户的灾后重建能力,摸索出适合我省实际的水产养殖保险模式,以便今后在试点工作成功的基础上在更多地区加以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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