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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鲫“鳃出血病”预防措施与实施效果的报告

2012-12-10 08:56| 发布者: 水宝宝| 查看: 85452| 评论: 4|来自: 《水产前沿》

摘要: 希望我们的主管部门领导和水产科学家们不要再对基层水产养殖业者空喊什么“科学用药、规范用药”了,还是实实在在地为他们做点实事吧!

  文/ 华中农业大学水产学院 陈昌福
  
  盐城裕达饲料有限公司 孟宪东 陈亮波 金玲
  
  江苏省射阳惠裕饲科技有限公司 郭庆
  
  我国苏北地区人工养殖银鲫(Carassius auratus gibelio)的“鳃出血病”具有发病急、死亡率高、治疗困难的特点,为了维持该地区银鲫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急需为养殖业者提供对该病有效的预防措施。
  
  已经有人提出,银鲫的“鳃出血病”是由金鱼造血坏死病毒(goldfish haematopoitic necrosis virus,GFHNV)所致。对于水产养殖动物的病毒性疾病,迄今为止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因此,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对这类疾病进行预防,是控制这种疾病在养殖银鲫中快速蔓延、减少养殖业经济损失的重要途径。
  
  预防水产养殖动物病毒性疾病的技术措施虽然比较多,但是,归纳起来就是三个方面,即生态预防、免疫预防和药物预防。为了避免因为“鳃出血病”暴发导致水产养殖效益下降,我们以江苏射阳和大丰的裕达水产养殖基地为试验基地,采取了一系列的预防疾病的技术措施,经过一个养殖周期的实施,结果证明了这些技术措施对于预防银鲫“鳃出血病”是有效的。现将采取的预防技术措施和实施结果报告如下。
  
  一、采取的预防措施
  
  1、改单养银鲫为混养
  
  将射阳和大丰的裕达水产养殖基地过去单养银鲫的6000余亩养殖水面,分别改为银鲫与二龄草鱼(CtenopHaryngodon idellus)混养、银鲫与凡纳滨对虾(Litopenaeus vannamei)混养等混养的方式。
  
  2、投喂免疫增强剂
  
  坚持在饲料中添加免疫增强剂,在银鲫“鳃出血病”流行之前定期投喂,以增强养殖银鲫自身的非特异性免疫机能,提高抵抗病毒性病原感染的能力。
  
  3、精选高效药物
  
  针对寄生虫和分离的致病菌株,利用药物敏感性试验的方法,对市场上购买的消毒剂、抗菌和杀虫剂等各种渔用药物,通过对致病菌和寄生虫的药物敏感试验,对其质量进行检测和筛选,保证了购买的药物在水体消毒、抗病和杀虫过程中获得良好效果。
  
  4、避免应激性刺激
  
  改变过去每隔10-15天就在池塘中泼洒杀虫和消毒药物的习惯做法,通过监测养殖动物体内、外病原体的数量后,再决定是否需要使用消毒剂或者杀虫药物。
  
  5、改喂膨化饲料
  
  对银鲫和草鱼投喂膨化饲料,以提高饲料利用率和减少对养殖水体的污染。
  
  二、获得的实施效果
  
  1、通过改变养殖模式,避免了疾病风险并提高了养殖效益
  
  因为过去实施的是单养银鲫,曾经发生了严重的“鳃出血病”而导致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今年改单养银鲫为银鲫与二龄草鱼、银鲫与凡纳滨对虾混养后,由于单位面积内单品种的养殖密度大幅度下降了,在全年的养殖过程中,无论是银鲫,还是草鱼或者凡纳滨对虾均没有发生重大疾病。不仅避免了因疾病造成的经济损失,而且也提高了养殖经济效益。
  
  我们推测之所以有这样的结果,可能是因为混养减少了单位面积内敏感宿主,导致病原传播的机会相对下降了的缘故。同时,由于不同品种的混养,达到了充分利用了水体空间和改善养殖对象生存环境的目的。
  
  2、免疫增强剂的使用,提高了鱼体自身的抗病力
  
  在集约化养殖过程中,水产动物自身的免疫功能往往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在饲料中添加免疫增强剂,可以增强养殖鱼类自身抵抗各种病原体感染的能力。由于养殖鱼类自身抗病能力增强而减少了疾病的发生与危害,不仅避免了因疾病死亡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也因为减少了治疗疾病的药物、人工费用等而大幅度降低了养殖生产成本。
  
  3、验证药效后再用药,提高了渔用药物的使用效率
  
  众所周知,我国目前渔药市场上销售的渔药存在质量参差不齐等各种问题,养殖业者即使选用同类药物也可能因为其质量不同而难以达到理想疗效。此外,如果在不知道病原体对药物敏感性的前提下就使用某种渔用药物,实质上是与盲目用药或滥用药物没有本质区别的!因为药物的剂量使用不准确,不仅不能抑制和杀灭其病原微生物,反而会导致其产生耐药性。为了检测渔用药物的质量和病原体对药物的感受性,我们通过建立起来的微生物实验室,对拟采购的渔药首先在实验室进行杀菌、杀虫试验,比较各种拟购药物的质量后再决定采购质量上乘的药物。由于保证了购买药物的质量,同时,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也明确了致病菌(虫)对药物的敏感程度,所以,在使用药物治疗疾病时就可以真正做到“对症用药”,而达到药到病除的效果。事实证明,这样做不仅提高了药物的治疗疾病效果,也因为避免了盲目用药而减少了经济损失和药物对养殖水体造成的污染。
  
  4、有的放矢用药,减少了药物对水产养殖动物的应激性刺激
  
  为了避免致病菌和寄生虫产生抗药性,杀虫药和抗生素是不能作为预防药物使用的。尤其是我国的渔用杀虫药大多是由农药转化而来的,过多地使用杀虫药物对养殖水域的污染可能产生更为严重的后果。目前,在水产养殖业界流行的“治病先杀虫”、“每隔10天左右要在养殖池塘中杀虫一次”的做法,其实都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我们利用实验室的有利条件,坚持常年定期检查养殖鱼类体内、外寄生的寄生虫数量,同时,定期采样分离鱼体内致病菌株并检测其对各种抗菌药物敏感性的变化状况。做到了根据养殖鱼体上寄生虫的数量,参照水温与季节的变化趋势慎重使用杀虫剂,根据各种病原菌对药物感受性的变化,科学选择和使用治疗这类疾病的药物,不仅大幅度减少使用抗菌药物和杀虫剂的次数,也避免了致病菌和寄生虫对这些药物产生耐药性的问题。正是由于大幅度减少了药物的使用量和使用次数,也就减少了药物对养殖鱼类的应激性刺激。
  
  5、投喂膨化饲料,有效降低了饵料系数和水质污染程度
  
  改用膨化饲料替代过去的颗粒饲料,不仅有效地降低了饲料的损失、降低了饵料系数、提高了饲料的利用率,同时,也减少了由于残饵对养殖水体造成的养殖“自家污染”。
  
  三、几点体会
  
  1、银鲫的“鳃出血病”是可以预防的
  
  通过采取上述预防疾病的措施,今年江苏射阳和大丰的裕达水产养殖基地,在银鲫养殖过程中,虽然其周边养殖池塘普遍发生了银鲫“鳃出血病”,但是,该养殖基地的6000余亩水面中养殖的银鲫,不仅没有出现“鳃出血病”,而且其他的疾病也很少发生。所以,我们认为只要采取预防疾病的技术措施正确、并能得到认真落实,养殖银鲫的“鳃出血病”是完全可以预防的。
  
  2、水产养殖中的部分理念应当更正
  
  比较长时期以来,在水产养殖业中流传的部分理念是不正确的,应当尽快更正。如“治病先杀虫”。许多养殖业者在采用渔用药物防治水产养殖动物疾病时,一律要预先使用几次杀虫类药物。这种做法违背了“对症用药”的防治疾病的基本原则。如果水产养殖动物的疾病是由病毒、细菌和真菌等微生物引起的传染性疾病,那么,使用杀虫药物对这些病原体就是完全没有作用的。滥用杀虫药物的后果是严重的,对于已经身患疾病的水产养殖动物而言,不对症地大量使用杀虫药物,由于增强了药物对患病鱼类的应激性刺激,无异于是雪上加霜。同时,不对症地使用药物也就贻误了治疗疾病最佳时机,且因为对患病的水产动物形成药物刺激而加重其病情。
  
  在水产养殖动物机体上有少量寄生虫的寄生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而有少数寄生虫的寄生也并不意味着养殖动物就已经患上了寄生虫病。在大多数情况下,水产养殖动物身体上携带少量寄生虫并不会影响机体的健康与正常生长。如果要利用杀虫药物将养殖动物身上的寄生虫全部消灭,既是不可能的,也是没有必要的。而经常在没有必要使用杀虫药物时使用这类药物,不仅不能达到防治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的目的,还存在药物污染养殖水体、破坏水体生态结构、导致寄生虫产生严重的抗药性的危险,一旦寄生虫病真的发生,反而无药可用。频繁而大量地使用杀虫药物还会影响水产养殖动物的品质、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又如“猛药能治病”。许多水产养殖业者在决定渔药的剂量时,往往不考虑药物说明书上规定的剂量用药,而是习惯于采用超剂量用药方式使用各种渔药。其实,大剂量地使用药物甚至超过有效剂量的数倍用药,事实上是不仅不能有效地控制疾病,而且药物无论对养殖水体还是对饲养动物的危害都是很大的。
  
  还有“泼洒没有错”。不少地方的水产养殖业者无论治疗水产动物的什么疾病,使用的是什么药物,一律采取了泼洒给药的用药途径。其实,除旨在杀灭养殖用水和水产动物体表致病菌的水产用消毒剂,以及用于杀灭水体和水产动物体表的部分寄生虫的水产用杀虫剂适宜采用全池泼洒的用药方式给药外,其它渔药采用全池泼洒的方式给药往往就难以达到良好的疗效,特别是抗生素类药物是不能采用全池泼洒的给药方式或按用药剂量减半后作为预防用药的。
  
  今年江苏射阳和大丰的裕达水产养殖基地,由于坚持依据鱼体上寄生虫的寄生数量和病原菌对药物的感受性选择药物和使用药物,真正做到了科学、规范用药,彻底更正了上述一些错误的理念,做到了科学选择药物、正确使用药物,也就达到了提高药物疗效、减少药物用量的目的。
  
  3、水产养殖业需要科学技术的真投入
  
  我国水产品中先后出现了氯霉素、环丙沙星、孔雀石氯和硝基呋喃等药物残留问题,使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受到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并且直接导致国内、外水产品消费者对我国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产生了怀疑。
  
  水产品中的药物残留毫无疑问是与养殖业者不规范地使用药物有关的。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在我国水产养殖的现实情况下,养殖业者究竟能否真正做到规范地使用渔药?水产行业管理部门能否为养殖业者提供可供操作的所谓规范用药的标准,究竟为水产养殖业者创造了什么规范用药的条件?科技部门和水产科学工作者为养殖业者的规范用药究竟提供了哪些可供操作的实用技术?
  
  非常遗憾的是,结论是否定的!也就是说如果我国的水产行业主管部门还是将其认识停留在“治疗疾病是养殖业者自己的事情”的水平上,将自己的行政管理行为仅满足于空喊“规范用药”口号的层面上,那么,在水产养殖环境逐渐恶化的大趋势面前,普通的水产养殖业者的处境事实上是非常可悲的!因为他们不得不面对由于养殖水环境恶化导致水产养殖动物疾病多发的现实,还要承受水产品质量安全之重!客观地讲,养殖业者在当前这种无助的情况下,要做到“规范用药”、“科学用药”是根本不可能的!长此以往出现较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更为严重的水产品安全问题也将是必然的。
  
  其实,为了帮助水产养殖业者做到“科学、规范用药”,国家已经从几年前就开始投资在全国范围内的数百个县、市建设了水生动物实验室,建设这些实验室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检测水生动物致病生物动态及监测其对控制药物感受性的变化等。但是,现在这些实验室因为“没有人”、“没有运转经费”等原因,数年时间过去了,大多数县、市对于自己努力争取到的这些实验室的仪器和设备还没有开封!
  
  水产养殖业者也知道要科学、规范地使用药物,而且他们迫切需要科学、规范用药的条件!可惜他们不是神仙,因为他们没有也无法获得诸如病原生物对渔用药物的感受性之类的数据,又如何能做到所谓的“科学、规范用药”呢?为此,希望我们的主管部门领导和水产科学家们不要再对基层水产养殖业者空喊什么“科学用药、规范用药”了,还是实实在在地为他们做点实事吧!
  
  【关键词】:鳃出血病 银鲫  规范用药 水产品   水生动物实验室 水产 水产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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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猴子.J-sainT 2012-12-14 21:00
问题是这些观念根深蒂固哦
引用 qwerrewq753 2012-12-12 08:23
偶遇陈老师...说的在理
引用 刘阿逗 2012-12-11 21:56
看到了吗。大多数县、市对于自己努力争取到的这些实验室的仪器和设备还没有开封。。。。。。情何以堪啊
引用 liang6MVP 2012-12-10 23:03
确实啊,还是得好好的做好一系列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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