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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宝鲟殇!昆吾九鼎与天峡鲟业的恩怨情仇

2014-8-2 11:11| 发布者: syusuke| 查看: 230638| 评论: 0|来自: 中国水产频道

摘要: 就在昆吾九鼎告天峡鲟业案闹得沸沸扬扬之时,这一场上市联姻在梦破碎之后,双方各执一词,这其中又有着怎样的难言之隐和恩怨情仇?
一审法院袒护百亿暴发户稳赚不赔 昆吾九鼎五大违约造成天峡损失惨重恶人先告状


  宜都天峡与昆吾九鼎的合资协议书明确规定:昆吾九鼎投资1亿元,融资1亿元,共计融资2亿元,占合资公司股份49%;指派董事、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管团队;负责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等五项任务,所有约定和承诺没有一项履约到位。昆吾九鼎全权负责宜都天峡项目上市的马贤明,既是昆吾九鼎的合伙人,又是第三方投资人。由于马贤明的不明原因离开昆吾九鼎,导致马在宜都天峡组阁的董事、总裁及财务总监等高管团队全部出走。马贤明筹建合资体功不可没,但因马贤明的不明原因离开九鼎,造成了“五大承诺并保证”没有一条兑现。
  
  第一、昆吾九鼎“五大承诺并保证”条条缺失,造成天峡鲟业经营损失惨重。
  
  1、承诺并保证的资金缺失70%。昆吾九鼎《协议》承诺投资融资2亿元。实际能用的资金只有6000万元,仅占协议总额的30%。第一、这6000万元在合资开局之时全部投入了可以缓投的武汉天峡,用于加大注册资本、购买土地;第二、从上市主体宜都天峡调走资金400万元到武汉天峡;第三、昆吾九鼎拒绝1亿元的融资承诺,造成上市主体的宜都天峡损失银行续贷款1.33亿元。也就是说上市主体不但没有增加一分钱的投资融资额度,相反地减少了1.37亿元的可支配资金量。在此情况下,昆吾九鼎拒不配合,合资公司被逼无奈利用高利贷2亿多元,增加融资成本2317万元。争取上市的主体完全没有正常生产经营环境,损失惨重,举步维艰,法定代表被债主逼债,受尽侮辱,求生不易,求死不成。
  
  2、承诺并保证的团队缺失。昆吾九鼎指派董事、高管团队全部出走的“特定因素”,导致合资公司无法在合约规定的时间内上市,主要是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有明确的规定:“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管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属于公开发行股票的前提”。昆吾九鼎才是违背《规定》的责任方。昆吾九鼎既不按合约补给团队,也不同意宜都天峡举荐的团队。
  
  3、承诺并保证的制度缺失。天峡鲟业至今没有见到总裁的作战纲领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4、承诺并保证天峡公开上市。不给正能量,暗使反作用。
  
  5、承诺并保证做大做强合资公司天峡。既无措施,更无行动。
  
  第二、昆吾九鼎对影响上市的“特定因素”,没有任何积极措施解决“承诺与保证”。相反,施用恶毒手段吞并天峡鲟业。
  
  1、昆吾九鼎无理强占14.7%的股权拒不退出,恶意拒绝深圳中青宝等更多的新投资伙伴注资天峡。《协议》明确规定,昆吾九鼎投资1亿元占股49%(其中:昆吾九鼎投资7000万元占股34.3%,第三方投资3000万元占股14.7%);第三方抽走(包括损失赔偿费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4000万元后,总投资只有6000万元,昆吾九鼎却一直强占49%股份,包括强占第三方14.7%的股份不退。
  
  2、昆吾九鼎恶语中伤,以其资金雄厚,可以摆平一切的架势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打初审,即使省高院初审败诉无所谓,终审在昆吾九鼎北京的家门口最高人民法院,有钱有关心,胜诉在握。
  
  3、昆吾九鼎单方面擅自召开所谓目前现状及公司今后发展规划的说明会,严重干扰、破坏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另一方面蓄意把合资公司研究形成的“备份印章”当“私刻印章骗贷”,以刑事犯罪上告至当地公安机关,恶意向包括公司债权银行在内的社会公众散布《一审判决书》,用所谓“败诉与法人代表犯罪事实”散发传单,致使银行误以为天峡公司已到尽头,将天峡鲟业银行帐号和资产全部查封,纷纷揭竿而起对到期未还和未到期贷款提起法律诉讼。昆吾九鼎蓄意败坏天峡鲟业声誉,破坏融资环境等种种手段陷害天峡鲟业,恶意把法人代表蓝泽桥打入大牢,以图吞并天峡阴谋得逞。
  
  第三、2013鄂民二初字第12号判决用对赌协议全面否定联营合资合同要素,公开袒护没有履约诚信的暴发户。
  
  1、面对违约方强行超占14.7%的股权等“五大违约”造成守约方的惨重损失视而不谈。
  
  2、肆意打压守约方,将违约方一无事实依据的案件结论,二与本案毫无关系,三不让被告知晓的所谓伪造企业备份印章“刑事犯罪”两处关键性的材料偷偷塞进判决书。
  
  3、对违约方到处散发“刑事立案”传单诬告陷害被告守约方,导致贷款给天峡的银行与相关法院查封了集团公司的全部账号和资产等等,置守约方于死地的违法破坏活动却视而不见,公开打压天峡,保护昆吾九鼎护。
  
  4、故意颠倒因果关系,一定要把所谓“债务对赌”凌驾于《合同法》之上,全盘否定共担风险的“战略联营”契约。
  
  5、 把不能上市的责任嫁祸于天峡守约方,让守约的天峡鲟业赔偿8989万元,而明里暗里确保违背合同协议、丧失道德与信誉、玩弄法律的暴发户昆吾九鼎“稳赚不赔”。从以上事实不难看出其中的隐形色彩。
  
  6、《补充协议》约定因上市事由触发股权回购的执行时间是2014年12月31日,而不是2013年9月9日(起诉日)。昆吾九鼎提前16个月起诉严重违反了本协议。一审法院明知昆吾九鼎要求回购股份的时间未到,明知国家证监会暂停PE上市长达18个月,天峡鲟业在2个月的空间中,不可能掌控95%的时间(34个月)是明摆着的问题。昆吾九鼎没有履行“采取具体行动积极协助丙方实现在国内A股市场公开上市”等义务,导致不能按期上市,一审法院支持昆吾九鼎回购股份的请求,显然是判决结果违背了已经查明的客观事实,是错误的。
  
  7、昆吾九鼎未能按《投资协议书》的约定为宜都天峡融资1亿元,造成宜都天峡资金困难【一审已经查明,见判决书第26页】。但一审法院为了偏袒昆吾九鼎,竟然认为:“因九鼎投资中心承诺的仅为协助义务,且该协助义务并无相应对宜都天峡公司贷款必须进行担保行为等的细化约定,故认定九鼎投资中心违反合同约定缺乏事实依据”【见判决书第33页】。
  
  8、昆吾九鼎作为甲方委派了董事、总裁和财务总监,并于工商局注册备案。宜都天峡的经营管理、控制及财务管理是昆吾九鼎在控制,宜都天峡出现经营困难和财务报表数据失真,是昆吾九鼎高管团队全部离职造成的。一审法院偏袒昆吾九鼎,认为“发生高管人员的离职事实并不必然推导出企业即会出现财务会计文件虚假数据记载情形”【见判决书第32页】。违背了常理,是错误的认定事实,是为了掩盖昆吾九鼎违约的事实,显失公正。
  
  9、一审法院在2014年3月24日,以九鼎投资中心持有的宜都天峡49%的股权提供担保,冻结了湖北天峡持有的宜都天峡51%的股份,一审法院应该清楚49%不等于51%,这种公开偏袒昆吾九鼎的违法行为,请二审法院予以纠正。
  
  10、一审法院公开以蓝泽桥莫须有的“刑事罪名”偏袒昆吾九鼎。本案是合同纠纷民事案,不是银行起诉的私刻印章骗贷刑事案。但一审法院判决书的第24页、第29页蓄意引用“宜都市公安局刑立字(2014)第86号《立案决定书》,决定对宜都天峡公司蓝泽桥涉嫌伪造企业印章案立案侦查。”肆意将违约方一无事实依据与案件结论、二与本案无关、三不让被告知晓的所谓“涉嫌伪造企业印章案”诬告陷害塞进判决书,明显打压新型农业弱势产业,助长百亿暴发户诬告的嚣张气焰,导致昆吾九鼎高管人员程玮等一行5人到湖北天峡公司无理取闹,向与天峡有关银行等相关单位散发传单,导致天峡所有帐号与资产全部查封。
  
  11、《补充协议》约定因重大虚假之类事由触发股权回购的执行时间,仅限于该情况出现后的“一个月内”,而不是昆吾九鼎所指称的虚假事实出现的“两年以后”。
  
  第四、《补充协议》不是避开《投资协议》的独立协议。昆吾九鼎的“五大承诺并保证”没有一项完成到位,造成合资体的种种惨重损失远远大于8989万元。天峡鲟业决定参照昆吾九鼎的计算方法,昆吾九鼎必须给宜都天峡赔偿1.6575亿元。
  
  1、天峡鲟业追回昆吾九鼎撤资4000万元,利息800万元=[4000×(1+8%2.38)],合计4800万元。
  
  2、按照昆吾九鼎投资本金7000万元(占股34.4%)索赔利息1680万元=[7000×(1+8%2.38)]计算方式计算:天峡鲟业投入资本金应该是1.3408亿元(占股65.7%),利息为3217万元。
  
  3、昆吾九鼎不履行承诺造成宜都天峡不能按期上市,应赔偿既定业绩:6241万元=[(1500万+3000万+5000万)×65.7%]。
  
  4、昆吾九鼎不履约造成天峡鲟业增加高利贷2亿多元,产生利息成本:2317万元。昆吾九鼎的不履约,造成天峡鲟业损失工商银行等续贷额度1.33亿元。
  
  第五、宜都天峡的产业模式和品牌市场可以如期上市。昆吾九鼎在《投资协议》第3页中高度评价:“宜都天峡是一家国内领先的鲟鱼特种养殖公司,拟通过增资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以增强资本实力,改善治理结构,并为争取尽快在国内A股市场公开发行并上市做准备”。
  
  1、宜都天峡与昆吾合资的三年,在没有昆吾九鼎兑现合资承诺情况下,宜都天峡仍取得了长足发展:第一、蓄养世界上最珍稀的种鲟由前18年总量不到1000吨猛增到1500吨;第二、作为物种保护与开发产业化的民营企业向国家上缴税收1900多万元;第三、带动包括清江流域在内的万户农民养鲟致富,形成包括种鲟在内的年产值20多亿元,占全国总量的1/3,使大多养鲟农民形成资产百万元左右,千万元以上者比比皆是。
  
  2、宜都天峡2013年实现了企业由养殖到加工、销售的转型,产品进入麦德龙、沃尔玛、迪拜七星级帆船酒店等国际品牌的卖场,其销售额达5000多万元,是2011年的5倍,是2012年的3倍,如果有昆吾九鼎守信、履约,宜都天峡早就可以上市。
  
  昆吾九鼎花投资人的钱拉关系、走后门残酷打压联盟伙伴,内斗激烈、管理混乱、恶意强占实体资源心不痛、手不软。蓝泽桥为了鲟鱼产业和贫困群体致富不怕坐牢、更不怕死!
  
  九鼎轻松将备份印章搞定为“伪造印章刑事案”——非法通缉、迫害合资伙伴法人蓝泽桥
  
  投资方周原九鼎的注册地在苏州,昆吾九鼎总部在北京,天峡公司在宜都。为了“合资公司”工作方便,包括公司主管内务副总谢俊玉、办公室主任胡超等新老团队就“周原九鼎备份印章”解决办法进行过讨论。后来,我听蓝泽新说,是他转手将周原九鼎的备份印章交给办公室主任胡超(谢俊玉、胡超先后于2012、2013年病逝)。这个印章的源头由分管经理和办公室主任负责,我不清楚细节。但我知道此印章的制作与使用均为合资公司内部行为,没有出现任何危害事例。
  
  至今,蓝泽桥仍为“取保候审”的管制对象,没有人身自由。
  
  十分遗憾的是,一审法院等有关司法机关与九鼎联手打压守约方。第一,将违约方一无案件结论、二与本案无关、三不让被告知晓的所谓“伪造企业印章刑事案”两处塞进判决书;第二,对违约方利用莫须有的“刑事案”到处散发传单诬告陷害守约方,查封了天峡全部帐号与资产,置法人代表于死地的违法破坏活动却视而不见,公开打一方,护一方,令人发指。
  
  天峡鲟业保留向中央纪委、公安部指控九鼎诬告、破坏生产经营罪和追究惨重损失的权利。
  
  农家鲟博园胜似比尔·盖茨水族馆   投资三分地·轻松当老板·致富不出门
  
  天峡鲟业公司发明的“地上新城镇、地下鲟鱼城、户产十吨鲟、纯利八万元”天峡模式(也称农家鲟博园),省地99%、省水99%、省力99%等各项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奇特。广大失地农民、下岗员工、上岸渔民、棚户居民等贫困家庭只要有三分宅基地,就可以轻松当老板,老有所乐,老而无忧。
  
  天峡模式“地下渔业”把不能变为可能,用最负责任的家庭经营体制与城镇化、工业化、博览旅游文化完美结合,不论是致富广大贫困群体,还是维稳,将对人类文明、幸福、健康将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
  
  农家鲟博园包括“地下生态养鲟博览、地上生产服务高效、楼上生活文明美好、顶层光伏电站配套”产城一体化立体厂房。农家鲟博园不仅拥有世界首富比尔·盖茨让世人震撼的水族馆;更有轻松当老板、养生养老、致富不出门、永久受益的产业支撑。
  
  农家鲟博园还有妥善解决“立体厂房建设和生产费用两大投资难题”的条件和办法。以一个完全没有从业资本金和抵押资产的贫困家庭为例,只要有三分宅基地土地证与龙头企业签订“三提供一回购”合同,并以合同等契约作抵押担保,由天峡战略投资伙伴垫资承建鲟博园,鲟博园建成办证之日通过银行抵押贷款;养鲟生产费用则由龙头企业回购鲟鱼产品合同担保融资。也就是说,一个贫困家庭应用天峡模式,能一次性解决生产生活永久性投资30-60万元。然后,用每年不少于8万元的养鲟利润还贷,4-7年付清本息。
  
  鲟鱼,作为二亿五千万年的生命奇迹,对修复人类健康基因,提高生命生活质量,有其它生物无与伦比的开发价值。天峡模式40多项专利不但彻底解决了鲟鱼物种的永久性保护难题,更有足够技术储备与品牌支撑抵御产能过剩带来的市场风险。
  
  天峡模式受到了国际鲟鱼保护组织和国际生态安全组织高度重视,希望将天峡模式推向全球;近几年来,央视《致富经》、《科技苑》、《生财有道》等栏目就天峡模式作多次专题报导。
  
  2014年元月6日,天峡模式经国家行政学院、人民网组织专家评审,入选《全国新型城镇化十大案例》。
  
  近年来,湖北省政府及省国土厅、宜都市政府已经和正在出台政策推广农家鲟博园。国有土地建鲟博园,小微企业可分割办理房地产证;城镇化建设农家鲟博园,谁的地盘谁作主,农民宅基地只要有土地流转、置换政策的地方均可办理房地产证。
  
  天峡100亿鲟鱼产业城竭诚与省内外合作,共创辉煌!
  
  推广天峡模式以每百户建一个新村计,如果在一个省建一万座新村,仅用50万亩土地可建100万座农家鲟博园,至少可解决200万贫困家庭安居,300万人就业,退渔还田1000万亩。不但能促进天蓝地绿水净,还能大面积缓解粮食安全,缓解打工族夫妻分居、儿童失教、老人无关爱等社会问题;不但能年养鲟1000万吨,年收入4000亿元,再造10个渔业大省的养殖产值,还能通过加工与品牌增值打造“鲟”字头万亿产业。
  
    五山水宜都·世界鲟都——看天峡鲟业发展系列影视片
  
  1、《地上新城镇  地下鲟鱼城》宣传片10分钟
  
  2、《蓝泽桥和他的“水中金条”》中央7台致富经,30分钟,2004.7.23
  
  3、《呕心沥血鲟鱼梦》湖北电视台,30分钟,2008.11.5
  
  4、《鲟鱼应该养在哪里?》中央7台科技苑,30分钟,2013.7.11
  
  5、《鲟鱼鱼子酱的加工》中央7台农广天地,15分钟,2013.12.19
  
  6、《鲟鱼“搬”家记》中央2台生财有道,30分钟,2014.7.30
  
  湖北天峡鲟业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717-4889008
  
  联系人:任  华
  
  邮箱:txyy99@vip.163.com
  
  网 站:www.tianxia-china.com

      【以上内容由天峡鲟业提供,文中观点不代表中国水产频道立场,由此追究的法律责任,中国水产频道概不负责。】

       【以上内容由中国水产频道独家发布,转载请说明出处。】

      【关键字】:九鼎   天峡   鲟鱼    水产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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