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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新增2家养殖加工河鲀企业过审

2017-12-17 13:37| 发布者: 御城雪| 查看: 184091| 评论: 0|来自: 中国水产频道

摘要: 威海蓝色海域海洋食品有限公司与靖江市豚之杰食品有限公司符合《养殖河鲀加工企业审核办法(试行稿)》要求,两公司生产的养殖河鲀加工产品可进入市场流通。
  中国水产频道独家报道,

  威海蓝色海域海洋食品有限公司与靖江市豚之杰食品有限公司符合《养殖河鲀加工企业审核办法(试行稿)》要求,两公司生产的养殖河鲀加工产品可进入市场流通。

  文/ 海鲜指南(seafood-guide) 王诗颖

  就在前不久,又有两家河鲀加工企业的产品获得上市许可!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于2017年12月11日发布通知:威海蓝色海域海洋食品有限公司与靖江市豚之杰食品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符合试行稿的各项要求。

  我国一直有食用河鲀的历史,众人皆知河鲀鲜美,但是有毒,基于安全考虑,卫生部曾在1990年发布《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时隔26年,河鲀产业才终于能够“有条件开放”。去年九月,农业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只有提交申请并通过审核的养殖河鲀加工企业的河鲀加工产品才能在市面上流通。

  暗纹东方鲀

  今年2月,第一批产品可上市的养殖河鲀加工企业名单出炉,五家分别为:大连天正实业有限公司曹妃甸加工厂(唐山曹妃甸区天正水产有限公司)、江苏中洋生态鱼类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市泓泰渔业有限公司、大连富谷食品有限公司与唐山海都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时隔十个月,又两家河鲀加工企业通过审核的消息预示着河鲀产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河鲀加工产品的数量和类型也会比之前更丰富。

  靖江市豚之杰食品有限公司商务拓展部总监朱平先生在接受海鲜指南采访时表示:“我们目前已经有以下几种暗纹东方鲀产品:河鲀半成品,准备进入超市售卖,餐饮也只需简单烹调便能做成成品;河鲀即食产品,只需加热便可食用;河鲀礼盒(也是即食产品),定位较高端但要比饭店里的河鲀实惠很多,未来会重点在大型商超和电商渠道流通,我们正在积极对接中。河鲀水饺等更多平价产品也在研发中心,其实不仅在河鲀产业是这样,加工产品是整个行业的趋势。”

  产品图片由豚之杰提供

  据海鲜指南了解,豚之杰经过专家组两次现场核实,前后花了八个月时间才成功通过。通过审核的企业都拥有经农业部备案的养殖河鲀鱼源基地,具有河鲀加工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河鲀加工产品包装附带可追溯二维码并标明原料基地备案号及加工企业编号。

  威海蓝色海域海洋食品有限公司是这则公告里另一家通过审核的河鲀加工企业,该公司的董事长董崇海表示:“严格按照政策指导,遵守规章制度,就能通过审核。我们希望尽力做好这一条鱼,让更多老百姓享用到河鲀的美味,吃得开心、吃得放心。”

  现已通过审核的养殖河鲀加工企业为以下七家:

  加工企业名称

  加工企业编号

  加工品种

  大连天正实业有限公司曹妃甸加工厂(唐山曹妃甸区天正水产有限公司)

  YHJQHQ2016001

  红鳍东方鲀

  江苏中洋生态鱼类股份有限公司

  YHJQAW2016002

  暗纹东方鲀

  荣成市泓泰渔业有限公司

  YHJQHQ2017001

  红鳍东方鲀

  大连富谷食品有限公司

  YHJQHQ2017002

  红鳍东方鲀

  唐山海都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YHJQHQ2017003

  红鳍东方鲀

  威海蓝色海域海洋食品有限公司 YHJQHQ2017004 红鳍东方鲀

  靖江市豚之杰食品有限公司 YHJQAW2017005 暗纹东方鲀

  相关阅读:请留意养殖河鲀加工产品编号,切勿经营、购买、食用野生河鲀

  日前,江苏启东、广东雷州相继发生居民食用野生河鲀中毒事件。根据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调查,江苏启东事件系消费者到店要求食用野生河鲀,餐饮企业从小贩处购得烹饪,烹饪者可判断出是野生河鲀,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涉事企业予以行政处罚。广东雷州事件中的河鲀是中毒者从附近海域捕获的野生品种。

  《农业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农办渔[2016]53号)中明确要求“禁止经营养殖河鲀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鲀整鱼”,“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鲀”,“养殖河鲀应当经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后方可销售。”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负责养殖河鲀加工企业审核工作,通过审核的养殖河鲀加工名单已公布在官网上(www.cappma.org)。这些企业自身拥有经农业部备案的河鲀鱼源基地;具有河鲀加工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河鲀加工产品包装附带可追溯二维码并标明原料基地备案号及加工企业编号。自文件颁布一年多来,审核通过的养殖河鲀加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

  请相关批发市场、超市、电商、餐饮企业及广大消费者加强对河鲀及其毒性的认识,不经营、不购买和食用野生河鲀,在采购、食用养殖河鲀加工产品时仔细查验商品包装上的生产企业名称及加工企业编号。(相关阅读来源: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关键字】:鲀鱼 市场流通 水产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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