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频道报道, 2016年4月3日晚案发现场 男子雇人“清场”被判3年2个月 因为鱼塘承包纠纷处理不当,养殖户丁先生被捅身亡,鱼塘主人云某叔侄俩、想要接手鱼塘的李某甫,以及被李某甫花钱雇来“清场”的吴某等人均牵涉该案。其中,行凶的林某帅案发时才刚16岁。目前,这起案件有了判决结果。林某帅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云某叔侄等5人均因寻衅滋事罪获刑。 一个鱼塘承包给两人引纠纷 云某与另外2人合伙,在文昌市冯坡镇敬老院后面福塘村有160亩的鱼塘。2005年7月,云某等人将鱼塘承包给丁先生,租期10年,2015年10月到期。2013年12月初,丁先生与云某商量了续租的事,租金从每年每亩500元涨到850元。双方约定,丁先生应在当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136万元租金。然而,到了约定时间,丁先生只付了20万元。2014年1月,丁先生又陆续转账一些租金。至2014年1月23日,云某收到丁先生预付租金66万元。 2014年1月,云某以丁先生未按约定一次性付清租金为由,提出解除与丁先生续签的合同,但双方并未正式解除合同。2014年4月底,云某又将鱼塘承包给李某甫,价格比丁先生的高了不少,每亩每年为1300元,云某还在2014年6月初收下李某甫预付的40万元租金。 一个鱼塘,怎能承包给两个人?于是,2014年6月底,丁先生再次交付50万元租金给云某时被云某退回。云某称要提高租金才续租,丁先生不同意,双方不欢而散。 雇人“清场”致养殖户被捅身亡 转眼到了2015年10月,丁先生之前签订的承包合同到期了,矛盾因此被激发。 2015年10月24日5点左右,丁先生向文昌冯坡派出所报警,称云某的侄子等人到鱼塘闹事,自己遭到殴打,还被威胁退出鱼塘。派出所出警后找到云某,要求其妥善处理鱼塘事宜。这次报警后消停了一段时间。 经人介绍,李某甫认识了吴某,他表示如吴某能帮其顺利进入鱼塘养殖,他愿付4万元。吴某和云某的侄子表示同意。在要求丁先生退出鱼塘遭拒后,2016年4月3日晚上,云某侄子、吴某及林某帅等人驾车带着鱼苗来到鱼塘放养,与丁先生及其妻子发生争执。冲突中,林某帅持刀伤人,后丁先生不治身亡。 涉案6人一审获刑 案发后,丁先生的妻儿与除李某甫在外的其余5人达成和解协议。近日,文昌法院一审判决,林某帅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李某甫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云某叔侄、吴某等4人也分别因寻衅滋事罪获刑。据悉,李某甫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2016.4.3”冯坡故意伤害致死案回顾 2016年4月3日21时许,文昌市冯坡镇发生一起因鱼塘纠纷引发的伤害致死案件。案发后,文昌公安局立即进行立案调查,同时抽调警力组成专门抓捕组,全力以赴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经文昌警方现场调查,2005年,鱼塘老板云某(文昌冯坡人)把160亩鱼塘承包给丁某平(即死者,浙江籍)养鱼,租期10年至2015年年底。2013年,丁某平又跟云某以每亩850元的租金续租10年,租金共136万元,合同约定2013年12月31日前交完,但是截止至2015年年底丁某平只付了66万元。后,云某的侄子(云某)想以每亩1200元的价钱承包云敏的鱼塘,云某遂提出解除与丁某平2013年的合同,将之前丁某平支付的66万元租金退还给丁某平。丁某平同意解除合同,但是要求退还66万元租金的同时还要支付66万元2年的利息,双方没有达成共识。后来,云某口头同意将鱼塘转租给侄子(云某),并让自己侄子(云某)去跟丁建平沟通。云某侄子曾经多次找丁某平沟通,要求丁某平让出鱼塘让他放养,丁某平不同意,双方产生纠纷,多次协商调解未果。 2016年4月3日20时40分许,云某、吴某(文昌冯坡人)等5人开一辆小轿车带着8袋鱼苗到鱼塘放养,要求丁某平夫妇代其把鱼苗保管好,丁某平夫妇及其外甥因此与云某等人发生争吵。随后丁某平的妻子朱某智打电话报警。冯坡派出所出警人员赶到现场对双方进行协调、劝阻,要求双方第二天到镇政府调解,云某当场表示不同意。云某等5人准备离开的时候,丁某平与其妻朱某智情绪激动,上前阻拦对方,随后双方发生扭打。在扭打过程中,吴某持鱼塘用钢钎(钢管制成,一头尖锐)刺中丁某平的胸部,丁某平随即倒地不起。派出所出警人员立即拨打120对丁某平进行抢救,犯罪嫌疑人吴某和云某等人趁机弃车逃离现场。冯坡卫生院的医生来到现场后发现丁某平已无生命体征。经法医鉴定,丁某平系被锐器刺伤心脏,失血过多死亡。 死者家属出示的材料 在海南从事水产养殖的浙江人 死者家属 500多户为受害人发起请愿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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