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境内代理机构资质证明 (二)委托书 委托书由境外企业出具、负责人签署并经生产地第三方公证机构公证。委托书内容应包括委托和受托单位名称及地址、委托事项、委托办理登记产品的商品名称等信息。 (三)生产地批准生产、使用的证明 (四)产品理化性质 包括感官性状(色、味、存在状态等)和物理化学参数(如沸点、熔点、比重、折光率、在常见溶媒中的溶解度、对光或热的稳定性等)。 (五)产品来源、组成成分 (六)制造方法 (七)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 (八)生产地使用的标签、中文标签式样和商标 (九)使用目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十)包装材料、包装规格、保质期和贮存条件 (十一)生产地以外其他国家、地区的登记材料和产品推广应用情况 详细代办事宜可联系我,手机18657151392或QQ:285163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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