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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求交友 2015-10-22 1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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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1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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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有不良行为的,就可能会被列入“黑名单”。日前,杭州西湖区公布了首批食品安全黑名单——两家养殖场。
这两家养殖场分别是西湖区詹金生养殖场、支洪粮养殖场。两家经营单位都因为在饲养罗氏沼虾的过程中使用了国家禁用药物,其2013年10月11日生产的沼虾,被检出含有国家禁用药物五氯酚钠。
据了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生产变质、掺假掺杂伪劣食品,或者经营、销售明知是掺假掺杂伪劣食品以及经营、销售同一系列变质、过期食品两次以上(含两次)等十三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被列入“黑名单”。
凡进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企业,除行政处罚外,列入“黑名单”期间,还将接受相关监管部门每季度至少一次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情况、直至整改达标的重点监管;同时,每个季度向所在辖区相关监管部门报告一次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情况,其生产经营者、主要负责人及产品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先、选优活动,取消当年申报各级财政扶持项目资格,并两年内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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