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产养殖中,抗生素及一些化学合成药物被广泛用于疾病的防治或添加于饲料中促进鱼类的生长。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部分药物或其代谢产物则残留在鱼类的体内。虽然这种药物残留量较低, 但是通过食物链的长期富集,给人类健康却带来潜在危害。今年因为药残问题罗非出口受到特别大的影响,不能说是出口受阻的唯一原因,但确实是其中很大的一个因素。所以药残问题一定要引起大家的重视。 3.1鱼类养殖的耐药性危害 研究表明,在鱼类饲料中长期添加促生长抗菌素或生产中滥用药物导致细菌产生耐药性,并随着抗菌药物的不断应用,细菌中耐药菌株的数量在不断地增加。这些细菌的耐药性可以通过耐药因子(R-质粒)在人群中细菌、动物群中的细菌和生态系统中细菌间互相传递,导致致病菌产生耐药性,引起人类和动物感染性疾病的治疗更困难。虽然有时可以采用一些替代药品, 但是在寻找替代药品的过程,耐药菌的感染会延误正常的治疗过程, 而且替代药品可能毒性更大、价格更贵。 3.2药物残留诱发动物体或人的变态反应 某些过敏体质的人或动物体,对部分药物的敏感性比一般个体高。即使接触的药物残留量很低,也可引起变态反应。水产养殖中经常使用的磺胺类、四环素及某些氨基糖甙类抗生素是极易引起变态反应的药物品种。变态反应的症状多种多样,轻者表现为红疹,严重者甚至发生危及生命的综合症。如磺胺类药物能引起人类的皮炎、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和药热等疾病。 3.3食用被药物污染和残留的水产品后出现毒性反应 这种毒性反映因药物的种类和剂量不同而不同。链霉素等氨基甙类抗生素易损伤听神经;四环素类抗生素易阻抑幼儿牙发育和骨骼的生长;氯霉素能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和颗粒性细胞缺乏症;敌百虫在一定条件下会形成具有强毒性的敌敌畏。 3.4某些药物或天然物的“三致”作用 这些药物或天然的残留极易对人类和动物产生致癌,致突变及致畸作用,即“三致”作用。孔雀石绿是水产育苗中经常使用的化学药品,有强烈致癌作用,许多国家和组织已经禁止使用,经常使用的呋喃类抗生素,如呋喃西林、痢特灵以及在饲料中添加的部分生长促进剂如乙烯雌酚类也具有较强的致癌作用;生产中经常使用霉变的饲料容易使黄曲霉素在动物体内富集,并最终到达人体内。虽然其本身不具有生物活性,但是经代谢转化为活性的亲核物质后,易与大分子共价结合,引起癌变作用。 3. 5水产品的其他副作用 在鱼用饲料中不法分子仍有使用违禁药物,如盐酸克伦特罗、性激素等。这一类激素药物在人体内蓄积后会使人的正常生理功能发生紊乱,严重的是致死中毒,以及影响儿童的正常生长发育。此外某些药物降解后易产生有害的分解产物,如水产消毒剂二氧异氰尿酸及三氯异氰尿酸的分解产物中含有氰化合物,在水生动物体内产生残留后危害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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