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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死哪去了 2013-10-27 1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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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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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禁止经营河豚是给中国河豚鱼这个新兴的民族产业的致命打击。不仅是经济上的摧毁和精神上的蹂躏,更重要的是让日韩等国笑我们无知。
1、河豚鱼的故乡在中国,最早食用河豚鱼的也是我们中国人。有文字记载的就有三四千年,日、韩食用河豚的风俗也是从中国学去的。在科技日益发达,文明无处不在的世界里,我们却鼠目寸光,自断前程。把大自然和老祖宗赐给我们的美食暴谴天物,实在不能容忍。河豚鱼是世界五大名菜之首,是人类最后一道有待开发的新食源食品,它的美味和营养保健成分是任何食品可望不可及的。中国古代就有“一朝食得河豚肉,终生不念天下鱼”的民谚。鲁迅先生吃过河豚后赞美河豚说“岁暮何堪在惆怅,且持卮酒食河豚”。
中国从94年开始养殖河豚,同时也是中国养殖河豚鱼安全利用课题组依托辽宁成立之时。即便是迟来的爱,我们也感谢很多。无论是有意识的控毒养殖还是无意识的家化常规养殖,“养殖河豚”早已达到无毒级别,所谓控毒养殖只是想用科学的砖头快速敲开解禁河豚的大门罢了。因为日本开放河豚100多年的经验告诉世界,野生的23种(河豚鱼有126种,常见的有50多种)河豚去脏、去眼后可以安全食用。中国养殖河豚家化几代后,由于脱离了生成河豚毒素的外延因素,故养殖河豚鱼(除鱼卵以防万一外)其它部位等于无毒。不仅河豚鱼的肉、皮、骨可以安全食用,连肠道、肝脏亦可为人类服务。
2、我们懂得,食品安全大于天的道理。曾经的药监局首因腐败渎职被判处死刑,以表明政府的态度。现在食药局粗暴的禁止河豚,搞株连九族,这仅仅是矫枉难免的过正吗?
挣开眼看看,食药局“通知”各地禁食河豚鱼的结果吧。表面上是把河豚鱼禁止了,鱼缸里空空如也,但高家庄、马家河子的地道里全是河豚,也不乏执法者依然来食河豚的场面,这种猫盖屎的执法行为不仅没有“正本清源”,反倒有欺上瞒下,明目张胆地“藏垢纳污”。非法者“天马行空”,依法者却被真正的监管起来。可怜呦,那些为国家开发新资源的功臣们,不但流汗、流泪,你们还让他们“流血”。就全国而论,公开做河豚的何止万家灯光,有手续的寥寥无几,请问,“非法经营”者那么多,你们谁管了?为什么不管?敢不敢把隐私掏出来在阳光下晒晒?哦!隐私是受保护的,草民无语了,恐怕连洞察世事的佛主也只能阿弥陀佛了……
话说回来,全国河豚鱼经营者也是无辜的受屈者,也是河豚产业发展的贡献者,敢为天下先的勇敢者。因为政策决策滞后,还不让老百姓觉悟吗。让中国人和日本人一样平等的享受人间美味,何罪之有?只要是无毒的、安全的、谁吃都可以,谁吃都应该,不应该的是别有用心的一律“禁食”。还美名曰:为了公众的食品安全,好像就食药局知道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难道日本人食用了近百年就不知道公众食品安全吗?中国试食河豚十几年,那家有不安全的?拿出证据来!制定法规监管是对的,不对的是不分良莠一棒子全部打死。
我清楚怎样做才是个好儿子,顺从乃人子之道。顺就是孝,孝就是顺,不孝之子是让人类唾弃的,我真的好想成为中华民族河豚鱼继承“祖业”的孝子贤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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