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渔业互助保险第一次结算工作结束,市级财政补贴参保渔民达46.76万余元。 据了解,为促进我市渔业互助保险工作的健康发展,增强渔业生产的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减轻渔民负担,我市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在本辖区注册登记的渔船上从事生产作业的渔民,参加渔业互助保险且人均保额达到10万元以上,可以享受10%财政保费补贴,各市区财政按不低于10%的比例补贴。政策性保险的落实,极大地推动了我市渔业互保工作发展。截至6月25日,我市2011年保费总收入5502.558万元,其中参保船险3870.539万元,人险1632.019万元,比2010年同期保费收入增长了38.47%。 根据财政保费补贴“按实补贴、半年一结”结算方式,市海洋与渔业局会同市财政局,针对每一笔保单进行核对统计,已做好首批渔业互保财政补贴审核、测算工作。目前,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6月25日的市级财政保费补贴46.76325万元已拨付到位,各县市区财政保费补贴正在审核、测算。 |
重点推荐 |
|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水产前沿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水产前沿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水产前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水产前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15天内来电或来函与水产前沿网联系。联系方式:020-85595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