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渔船船东船长和渔民的一封公开信 全市渔船船东、船长和渔民朋友们: 黄渤海区伏季休渔即将结束,马上要进入秋冬渔业生产旺季,同时也进入海上安全事故和涉外渔业事件的多发时期。为了防止出现人员伤亡事故,为了不再发生涉外违规事件,我们在此提醒你们: 一、渔船的船东、船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渔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贯穿于渔业生产的全过程,时时刻刻讲安全、抓安全。那种片面追求收入、漠视船员生命安全的行为是可耻的,也是一种犯罪。我们绝不要带血的产量,绝不要带血的利润。 二、到邻国海域非法越界捕捞和违规作业会引发严重的后果。所有渔船的船东和船长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千万不要抱任何幻想和侥幸心理。要切实增强国家意识、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坚决做到不越界、不违规,不制造事端。 三、渔船船长要严格遵守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渔船必须按规定配备通信导航和救生消防设备,必须按规定开通使用渔船避碰识别、射频识别等系统,必须强化对船员的安全警示教育,严禁超抗风等级、超航区作业。 四、坚决防止渔船与商船碰撞事故的发生。渔船与商船碰撞,严重威胁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往发生的碰撞事故,大多是与船员疏于瞭望有关,船长要安排专人值班瞭望,按规定显示号灯、号型,注意避让过往船舶。特别是大雾天,要倍加小心,马虎不得。要远离商船习惯航路和航道,禁止在航道、锚地以及商船航行密集区域生产作业,禁止冒险抢大船船头。 五、渔船船员要保护自我,珍惜生命。渔业是高风险行业。要严格按照渔船生产操作规程办事,临水作业必须穿着救生衣,起吊渔获物必须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作业。船东、船长要严格把关,凡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技能证书的人员,不得出海作业。 六、生命无价,法律无情,违法违规作业将受到严厉的制裁。对非法越界捕捞渔船,除依法按照最高限额罚款外,还将取消燃油补贴,吊扣捕捞许可证和船长职务船员证书,取消涉外入渔资格。对因违规作业发生安全事故的渔船,根据事故性质和程度,相应给予罚款、扣减燃油补贴、吊扣捕捞许可证等处罚,直至追究渔船船东、船长的刑事责任。 平安是福!祝愿你们高高兴兴出航,平平安安归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取得一个好收成。 欢迎社会各界对渔船安全生产及渔业执法人员进行监督。举报电话:5231175。 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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