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公告第6号,现就辽宁省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类别 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两类。两类考试分别命题组卷,同一时间统一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既可以选择报考兽医全科类,也可以选择报考水生动物类,但报考水生动物类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只能申请注册从事水生动物疫病防治服务。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2009年1月1日前,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2011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应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1.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考生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报名。 3.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9日。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准备小二寸正面免冠近照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尺寸为33mm×48mm,宽390像素×高567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文件大小不超过40KB)。 重要提示:上传照片要符合上述要求。 4.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8日至7月29日。现场确认地点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从地市级兽医主管部门名单中自主选定。考生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者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2011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交考生所在学校院系证明1式2份(证明格式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下载,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提供学校院系证明)。 三、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预交300元,以省物价部门批文为准;在现场确认初审通过时预交。 四、准考证打印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应于9月24日-10月15日登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具体安排为: 试卷一、试卷二:10月16日上午9:00-11:30。 试卷三、试卷四:10月16日下午14:00-16:30。 考生不得提前交卷。 (二)考试地点:暂不确定;届时将在准考证上显示。 (三)考试内容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兽医全科类、水生动物类考试命题范围分别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和《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水生动物类)》为准。 (四)考试方式 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 (五)考试科目 1.兽医全科类。分为基础、临床、预防和综合应用四张试卷,总题量400题,总分值400分。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基础科目。包括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药理学和兽医法律法规; 试卷二: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 试卷三: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 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禽、犬、猫、兔、马、貂、蜂、蚕等动物疫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2.水生动物类。分为基础、临床、预防和综合应用四张试卷,总题量300题,总分值300分。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水生动物解剖组织及胚胎学、动物生物化学和水生动物生理学。 试卷二:临床科目。包括水产药物学、水生动物病理学、水生动物疾病学。 试卷三:预防科目。包括水生动物免疫学、水生动物病原生物学、水产养殖环境学和水生动物公共卫生学。 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鱼类、贝类、虾类、蟹类、蛙类、鳖类等水生动物疫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六)考试纪律 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上查阅),并自觉遵守。 六、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布。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并公布。 通过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由农业部颁发相应类别的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报名时未提交毕业证书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的,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考生可通过中国兽医协会网站查询考试成绩;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的领取方式在畜牧兽医在线网站(www.cnaho.com)“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专栏”另行通知。 七、考试复习与辅导 考生可根据所报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类别,依据《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或者《2011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水生动物类)》进行复习、备考。全省畜牧兽医系统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辅导。 八、推荐复习书目:2011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应试指南(中国兽医协会组编) 有疑问,可登录畜牧兽医在线网站(www.cnaho.com)查阅《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或电话咨询相关单位。 辽宁省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 024-88435959
市 别 现场确认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沈阳市 沈阳市畜牧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0号辽宁工会大厦1202房间 024-62235999转1202 62234828转1202 大连市 大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工街6号 0411-86420998 鞍山市 鞍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鞍山市铁西区民生西路107号 15841279479 抚顺市 抚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3-4号(402房间),国税局西行50米 0413-7510507 本溪市 本溪市畜牧局 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4号(科技楼7楼医政处) 0414-2808907 丹东市 丹东市畜牧局 丹东市振兴区二经街50号(201房间) 0415-3878667 锦州市 锦州市畜牧兽医局 锦州市市府路68号市政府B座101房间 0416--3870211 营口市 营口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 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64号5楼医政科 0417-4892885 阜新市 阜新市畜牧兽医局 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东段53号局4楼 医政科 0418-2175989 辽阳市 辽阳市疫控中心 辽阳市南常路25号辽阳市疫控中心101房间 0419-2144499 0419-2199288 铁岭市 铁岭市畜牧业发展局 铁岭市体育场南区铁岭市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606室 0410-2683333 朝阳市 朝阳市畜牧兽医局 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22-1号(101) 0421-2918603 盘锦市 盘锦市畜牧兽医局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西段46号 0427-2806213 葫芦岛市 葫芦岛市畜牧兽医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南大街7-9号 后2楼 医政科230 0429-3201828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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